鄭風·遵大路

《鄭風·遵大路》是由先秦的無名氏作的一首詩歌。

基本信息

【名稱】《鄭風·遵大路》
【年代】先秦
【作者】無名氏
【體裁】詩歌
【出處】詩經

作品原文

鄭風·遵大路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祛兮⑴,無我惡兮,不寁故也⑵!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手兮,無我醜兮⑶,不寁好也⑷!

注釋譯文

詞語注釋

⑴摻(shǎn閃):執。祛(qū區):袖口。
⑵寁(zǎn):迅速。故:故人。
⑶魗(chǒu醜):棄。
⑷好(hào耗):情好。

作品譯文

沿著大路走啊,拉著你的袖啊。莫要嫌我把氣慪啊,不念舊情輕分手呀!
沿著大路走啊,抓緊你的手啊。莫要嫌棄把我丟啊,拋卻恩愛不肯留呀!

作品鑑賞

此篇主旨很難坐實,《毛詩序》謂“思君子也”,此君子泛指有治國才能的賢人;何楷《詩經世本古義》則指實為“周公卿欲留鄭莊公也”。朱熹詩集傳》斥此為“淫婦”詩,他說:“淫婦為人所棄,故於其去也,攬其祛而留之曰:子無惡我不留,故舊不可以遽絕也。”戴君恩《讀詩臆評》以為是妻子送別丈夫之詩。姚際恆詩經通論》又說是“故舊於道左(旁)言情,相和之辭”。今人多主“棄婦”說,當是從朱熹說引出。考各家說法,對照原詩,似乎都有些道理,然而又不完全貼切,相比之下,郝懿行《詩問》“留夫”一說稍近詩意,他說:“民間夫婦反目,夫怒欲去,婦懼而挽之。”茲姑從之但不指實為夫婦。
此篇無首無尾,詩人只是選擇男子離家出走,女子拽著男子衣袖,拉緊他的手,苦苦哀求他留下的一個小鏡頭,以第二人稱呼告的語氣反覆哭訴。全詩只有兩章八句,既沒有點明男子離家出走的原因,也沒有交代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然而詩人描繪的這幅平常而習見的畫面,卻是活靈活現的,給人留下的印象難以磨滅。讀者讀著讀著,仿佛在眼底浮現出一對男女在大路上追逐,女的追上男的,在路邊拉扯糾纏的生動情景,在耳際還似乎傳來女子悲愴的哭訴聲,她呼喚著男子,不斷重複地說著:“不要嫌惡丟棄我!”“多年相愛不能說斷就斷!”除此,她已經沒有別的話要說,仿佛自己的一切辛酸、痛苦、掙扎、希望都凝聚在這兩句話中了。她多么渴望在自己的哀求下,他能回心轉意,兩人重歸於好,相親相愛過日子。這是女主人公唯一祈求,也是好心讀者的共同心愿。但是,詩至此卻戛然而止,不了了之,留下了一大片畫面空白,容讀者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與審美情趣去創造,去豐富,可能有多種不同的構想,繪出不同結果的精彩畫面。所以此詩這幅片斷性的畫面儘管是一目了然的,但卻是極具有包孕性的。清陳震《讀詩識小錄》評曰:“上二句有風蕭水寒之氣,下二句見傾心吐膽之情,音曼而悲,此《離騷》之開山也。”牛運震詩志》評曰:“恩怨纏綿,意態中千迴百折”,“相送還成泣,只三四語抵過江淹一篇《別賦》”,都對其藝術特色評價很高。
原詩純為賦體,二章四句,每句皆押韻。第二章首句“路”,王引之經義述聞》說:“當作道,與手、魗、好為韻,凡《詩》次章全變首章之韻,則第一句先變韻。”譯文從其說,作四句押韻處理,正文則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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