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烘

鄭烘

鄭烘,男,自1998年6月至2010年5月擔任廣之旅董事長兼總經理。“2001年度中國旅遊風雲人物”,期間鄭烘利用負責廣之旅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現金172.672353萬元人民幣及雞翅木家具一套,價值人民幣3.4萬元,2011年12月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16年。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鄭烘 鄭烘

1998年6月,廣之旅由國有獨資的廣州市旅遊公司轉制為國有資本控股公司。鄭烘自1998年6月至2010年5月擔任廣之旅董事長,期間廣之旅躍升為中國華南地區旅遊業龍頭。

在他的職業生涯中充滿了無數個“第一”:在他的帶領下,廣之旅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造;率先導入CI,使廣之旅這一品牌成為廣東省旅行社唯一一個被認定的著名商標社;創建全國首個旅遊文化廣場;率先走進電子商務時代,開創了旅行社品牌特許經營……

2001年,鄭烘喜事不斷,他所帶領的“廣之旅”在旅遊界屢打漂亮仗:營業額達到4.7億,較2000年提高20%,客人滿意率達到97%。而鄭烘本人也被評為“2001年度中國旅遊風雲人物”,是廣東省的唯一當選者。鄭烘把所得的獎項稱為“風雲廣之旅”,他戲稱自己是個風雨人物,與廣之旅走過了10年的風雨才見到了今天的彩虹。

注重藝術還被鄭烘帶到工作中來,在給廣之旅的徽標設計中顯示出來。當時為廣之旅的徽標設計,鄭烘可費了不少心思。有人希望圖案設計嚴謹規範,而鄭烘卻認為旅遊是一項輕鬆愉快的活動,設計應該是輕鬆、明快、開放,還要帶點中國藝術寫意式的味道。根據鄭烘的提議,結果就成就了廣之旅的徽標――一朵帶有中國畫色彩的紅花,簡單、明快,而又蘊味無窮。這個標誌一直沿用至今,已經成為廣東乃至全中國旅遊界一個鮮明的標誌。

人物犯罪

1998年春節前至2010年8月,鄭烘利用負責廣之旅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承接工程、特許經營、職務晉升及廣東易網通公司取得廣之旅公司控股權等事項提供了幫助,非法收受現金172.672353萬元人民幣及雞翅木家具一套(價值人民幣3.4萬元)。

一審宣判

2011年12月6日,鄭烘犯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二審審判

2012年3月20日原廣之旅董事長鄭烘犯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案件,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持續10小時至當日晚10時40分結束。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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