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環境衛生處

鄭州市環境衛生處成立於1996年,為參照公務員管理副縣級全供事業單位,現有編制31人。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行政監察室、計畫財務科、業務管理科、機械設備清運科6個科室。

主要工作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參與編制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中長期規劃、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協助落實;3、協助指導縣(市)、區(含鄭東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方面的清掃保潔、垃圾收集清運、公廁管理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容環衛雙競賽活動;4、負責對市區建築立面、公共設施和臨街建築物容貌設施監督檢查;5、負責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的日常考評工作;6、協助對全市環衛職工組織開展業務技能培訓;7、負責擬定市級財政給各區環衛部門及社會單位補貼的環衛經費的轉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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