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總管府

都總管府,金地方軍事機構。金國占領中原後,依宋制在各路設都總管府,其職責是統領本路「兵馬甲仗」,維護本地治安。金最早設立總管府的時間在天會六、七年間,地點是河北東、西路與河東南、北路。以後路、府、州、縣四級建置確立,從南至北各路普遍設都總管府,金國範圍內共設二十一個都總管府。都總管府也稱兵馬都總管府或總管府,設兵馬都總管、同知都總管、副都總管等長官,下設總管判官、府判、推官、知法等下級官員。總管府的吏員,分為女真司吏和漢人司吏,數額各地不盡相同,基本上是按轄地人口比例而設定。都總管秩正三品,通常由地方府尹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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