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糧食局

(六)都江堰市糧食局負責中央和省代儲備糧油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儲備糧油的監管和輪換,指導全市農村儲糧工作。 (十)都江堰市糧食局指導全市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組織和協調糧食系統科技進步、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工作。 (十二)都江堰市糧食局制定糧食系統的人才發展規劃,指導糧食系統的職業技術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簡介

根據《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關於印發〈都江堰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機編[2001]15號)和《中共都江堰市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都江堰市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都委辦[2001]46號)檔案精神,糧食局與經濟委員會等七個單位合併組建經貿局,保留糧食局牌子。根據我市實際,在一定時期內可按各自職能分別開展工作。糧食局是主管全市糧食工作的部門。

職能調整

(一)下放職能。實行政企分開以後,將糧食購銷經營權下放到企業。
(二)轉變職能。糧食局機關的主要工作是要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都江堰市糧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都江堰市糧食局貫徹執行國家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市政府有關全市糧食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統一管理全市糧食政策性工作。
(二)都江堰市糧食局編制全市糧油商品流通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市糧油年度供需平衡的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調整全市優質糧油品種結構的建議。
(三)都江堰市糧食局加強全市糧食巨觀調控工作,研究提出糧油調控措施;負責全市糧食定購任務和市級儲備糧油計畫的實施,指導全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保護價敞開收購糧食和順價銷售工作。
(四)都江堰市糧食局監督檢查國有糧食企業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的情況,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五)都江堰市糧食局保障軍隊(含武警)糧油供應,指導和幫助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安排退耕還林(草)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
(六)都江堰市糧食局負責中央和省代儲備糧油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儲備糧油的監管和輪換,指導全市農村儲糧工作。
(七)都江堰市糧食局指導和協調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研究提出全市糧油倉儲、加工設施建議計畫,負責市級許可權內糧油倉儲設施的報廢、占用、拆遷的審批。
(八)都江堰市糧食局指導協調建立健全全市糧油市場體系,負責糧食批發準入資格的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糧油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都江堰市糧食局管理全市糧食財務,做好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的信息反饋和提出糧食風險基金包乾的使用建議和管理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都江堰市糧食局指導全市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組織和協調糧食系統科技進步、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都江堰市糧食局負責全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搶險救災、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都江堰市糧食局制定糧食系統的人才發展規劃,指導糧食系統的職業技術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的建設和幹部人事工作。
(十三)都江堰市糧食局承辦黨委或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都江堰市糧食局設3個職能科室和局機關黨委(總支、支部)。
(一)都江堰市糧食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和督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公開電話、重要會議的會務;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糧食系統和局機關的目標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搶險救災、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糧食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和使用好機關資產;負責全市糧食系統的轉機改制和招商引資等工作;研究擬定落實國家關於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法律服務工作。依法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和行政執法的監督,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二)都江堰市糧食局收儲科(同時掛軍供站和糧食執法大隊牌子)
負責督促並檢查國家定購糧計畫的落實和完成;根據國家基本建設、城鎮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占用土地情況,掌握全市糧油生產情況,提出調減定購糧數量的建議;負責落實軍隊(含武警)、災區、庫區移民、缺糧貧困地區、以糧代賑、退耕還林(草)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油供應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糧油品種結構、實施產業化經營的建議;負責中央、省、市儲備糧和商品糧油的儲藏、運輸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倉儲糧油管理規範,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定期檢查庫存糧油的數量、質量和安全;指導全市農村儲糧技術工作;組織和協調市內外的糧食調撥運輸工作;指導全市糧油商品質量管理、監督檢驗和質量認證工作;負責全市糧油倉儲設施的新建、報廢、占用、拆遷的審核報批;負責落實中央和省代儲備糧油收儲、動用、輪換計畫並督促實施;提出我市國家定購糧及保護價糧的收購價格意見,以及順價銷售的原則;負責糧食批發準入的審批工作。
(三)都江堰市糧食局財務會計科
指導全市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糧食年度財務計畫;負責監督檢查糧油收購、調撥資金的使用,負責全市糧食政策性補貼的管理工作;做好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和糧食風險基金包乾的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糧食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有糧食企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會計核算工作。
局機關黨委(總支、支部)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和黨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領導糧食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都江堰市糧食局機關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局黨委(總支、支部)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3名。設定退休人員工作機構,配置編制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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