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組織指導全區《湖南省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實施,承擔統籌規劃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擬制計畫。 (十一)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負責對全區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知識培訓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全區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對外開展政府法制業務交流,負責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蘇委〔2010〕15號)和《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10〕16號),設立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政府法制辦”),為蘇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增加組織指導《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實施的職責;
2.增加組織實施《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的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區規範行政裁量權工作。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經濟社會發展中緊迫性、重要性問題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職責;
2.加強在推進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的職責;
3.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的職責;
二、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責任,擬訂區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規劃、年度計畫,報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二)組織指導全區《湖南省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實施,承擔統籌規劃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擬制計畫。
(三)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職責,指導全區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向區人大常委會及市政府報送備案的工作,負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規範性檔案提出合法性審查申請的受理、處理、答覆工作,負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向市政府提出合法性審查的答覆工作。
(四)辦理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交辦區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徵求意見工作,並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五)組織指導《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的實施。
(六)研究涉及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區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規範性檔案。
(七)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行政執法機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監督糾正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組織指導實施《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區規範行政裁量權工作,承擔《湖南省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的實施工作。
(八)承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之間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爭議和矛盾。
(九)負責依法審查確認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全區行政執法證件,指導全區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協助市政府組織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聽證主持人員等培訓考核、資格認定和發證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承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綜合執法試點。
(十一)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申請區人民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承辦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承辦區政府的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應訴事項。
(十二)負責對全區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知識培訓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全區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對外開展政府法制業務交流,負責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十三)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參與區政府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的談判、重大契約文本的審核。參與區政府重大信訪案件的答覆處理工作,提出相關法律諮詢意見。
(十四)指導全區山林、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
(十五)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綜合股
負責機關的日常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負責機關的文秘、綜合、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接待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機關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等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的宣傳教育、理論研究;開展政府法制業務交流,負責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統籌規劃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擬訂區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規劃、年度計畫報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組織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負責對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其他重大行政管理事項的合法性審查或論證;組織區政府重大決策的聽證;研究完善區政府重大決策制度,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議意見;辦理或指導辦理涉及財政性資金的重大民事訴訟案件;負責對區政府重大招商引資協定、重要契約文本的合法性審查;參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的談判,提出法律諮詢意見。
(二)複議應訴股
承辦行政複議申請的立案審查工作;擬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制度並組織實施;辦理或協助辦理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承辦或者組織承辦不服區政府行政複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受區政府委託出庭應訴;負責區政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承辦未經複議直接起訴區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承辦以區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參與重大信訪覆核案件的答覆處理,提出相關法律諮詢意見;處理因行政複議引起的信訪事項;負責全區山林、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的指導。
(三)規範性檔案管理股
負責擬訂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管理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制度,並具體組織實施;組織對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負責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審查報送區政府備案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規範性檔案,並對違法和相互矛盾的規範性檔案提出處理意見;按規定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有關規範性檔案違法的審查申請,並對有關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後給予答覆,負責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規規章徵求意見工作。
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指導和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負責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提出依法糾正違法行政行為的意見;受理行政執法的投訴,舉報、控告,調查行政執法中的重大違法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督促有關部門糾正或者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法行政行為;承擔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行政許可目錄管理工作及行政許可制度改革有關工作;具體承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和綜合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負責承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清理、確認和公告;組織或者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定;具體承辦全區行政執法證件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承擔規範行政裁量權工作;承擔區政府工作部門之間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之間行政執法矛盾和爭議的協調;承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評議考核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6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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