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宅大血案

邱宅大血案

《邱宅大血案》是1992年甘肅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范宗湘。

基本信息

內容介紹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此條目添加者案):

據甘肅省檔案館資料記載,1949年5月17日早上8點多,甘肅省會警察局刑警大隊長范宗湘接到電話趕赴蘭州市左公東路六十九號火災現場,也就是邱宗浚公館。

經核查除邱宗浚長孫女邱光慈(13歲)因患扁桃腺炎住院動手術和照料她的傭人宋嫂免而幸免於難外,邱氏全家16日晚,一家老小連同司機、保鏢、水夫等十一人均被殺害。邱宗浚頭部、頸部、腹部均被利劍所刺,其餘人被斧劈死、鋼管搗死。在邱氏房內牆上還有:“十年冤仇 一夜報之”字跡[2];另一說寫“二十年冤仇一夜平”[1]。兇手在作案後企圖焚屍滅跡,但因房門緊閉氧氣不足,致使火災沒有發生[3]。

范宗湘檢查現場時,蘭州警備司令部副司令臧景芝少將和蘭州憲兵23團副團長劉自力也到場,二人也見不得那些血屍,匆匆離去。當西北長官公署高級官員蔣德裕少將來時,竟昏倒在地[4]。

死者名單[編輯]

邱宗浚,裸體入睡時,用利劍先刺入脖頸後,又將劍插入腹內殺死;頭部有斧傷8處,脖頸上有手勒印痕,右眼珠突出[5]。

邱定坤,邱宗浚兒子,又名邱毓熊,約40歲。系用鳥槍擊斃。子彈由右額太陽穴射入,從左耳根穿出,血跡不顯。身著黃毛料軍裝,佩陸軍少將銜肩領章,面色自若未變[5]。

費伯萍,邱宗浚兒媳,約30歲多,滿族旗人,入籍北平。她燙髮頭,足登紅高跟皮鞋,脖頸上佩戴項鍊,腦後有斧傷兩處,口中塞有布巾,短袖旗袍被撕開,有被性侵犯過的跡象[1][5]。

邱光華,邱宗浚長孫,15歲,中學生。據廚師劉清海講,他一直同其祖父邱宗浚同睡一床。因斧劈後腦而死,背、腹部斧傷累累[5]。

邱光銳,邱宗浚次孫,7歲。用鋼管在頭部以搗蒜式戳死在小床上,血肉模糊,難辨真容[5]。

邱光麗,邱宗浚次孫女,5歲。用鋼管搗死。腦漿四溢,血肉模糊,面不成形。紅綢蝴蝶結仍天真扎在頭上,兩隻小手向前揚起,似做掩護狀[5]。

畢殿俊,司機。用手和繩卡勒脖頸氣絕[5]。

郭石發,水夫。用斧劈砍頭部斃命[5]。

何德沅,傭人兼保鏢。斧砍殺痕,頭顱上有鋼管擊打傷痕[5]。

何德發,傭人兼保鏢。雙手被反綁,口塞布巾,頭頂斧傷3處[5]。

陳宗實,系商業銀行會計主任、非邱氏親屬。腦後斧傷3處,頸部有手勒印痕

作者介紹

當年邱家唯一的倖存者邱光慈由親戚帶領離開了蘭州,她首先到台灣,後又旅居泰國、新加坡等,最後定居美國芝加哥[8]。

時任大隊長的范宗湘警官寫《邱宅大血案》記錄此事。據其兒子范學良所述,邱定坤長女邱光慈1970年代還來看過范宗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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