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研究

邏輯研究

德國作家埃德蒙德·胡塞爾著《邏輯研究》胡塞爾生前發表的主要著作有《算術哲學》、《邏輯研究》、《純粹現象學和現象學哲學的觀念(第一卷)》以及《歐洲科學的危機和先驗現象學》的一部分。

基本信息

版權資訊

《邏輯研究(第一卷)(修訂本)》

作 者: 【德】埃德蒙德·胡塞爾

編 者: 埃爾瑪·霍倫斯坦

譯 者: 倪梁康

I S B N: 7532738566

頁 數: 315

開 本: 32開

封面形式: 簡裝本

出 版 社: 上海譯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6-3-1

《邏輯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修訂本)》

作 者: 【德】埃德蒙德·胡塞爾

編 者: 烏爾蘇拉·潘策爾

譯 者: 倪梁康

I S B N: 7532738884

頁 數: 607

開 本: 32開

出 版 社: 上海譯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6-3-1

《邏輯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修訂本)》

作 者: 【德】埃德蒙德·胡塞爾

編 者: 烏爾蘇拉·潘策爾

譯 者: 倪梁康

I S B N: 7532739252

頁 數: 415

開 本: 32開

出 版 社: 上海譯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6-3-1

內容簡介

《邏輯研究》被公認為當代哲學最重要的“突破性”著作,它的影響不僅規定了當代許多著名哲學家的思維方向,而且遠遠超出了哲學自身的領域。

在《邏輯研究》第一卷中,作者主要批判了當時作為主流哲學的心理主義,認為它混淆了心理學對象與邏輯學對象,使後者的客觀性喪失在前者的主觀性之中,從而導致喪失客觀真理,走向懷疑論。

胡塞爾的這種批判結束了心理主義在當時的統治,奠定了現象學理論的基礎在《邏輯研究》第二卷中,作者將系統闡發現象學理論本身。

作者簡介

埃德蒙德·胡塞爾(EdmundHusserl,1859——1938),德國猶太人,著名哲學家和現象學的奠基人。1859年生於普羅斯尼茨,1876年畢業於奧爾繆茲城的德國公學,以後在萊比錫、柏林、維也納等大學先後學習過物理學、天文學、數學。他十分注重尋找他所學習的任何一門學科的根據。為此,他從天文學轉向數學,又從數學轉向邏輯學,最後確定效力於哲學。

胡塞爾生前發表的主要著作有《算術哲學》、《邏輯研究》、《純粹現象學和現象學哲學的觀念(第一卷)》以及《歐洲科學的危機和先驗現象學》的一部分。

目錄

《邏輯研究(第一卷)(修訂本)》

凡例

編者引論

邏輯研究

前言

第二版前言

第一卷

純粹邏輯學導引

引論

第1節 有關邏輯學的定義和有關各種邏輯學學說的本質內容的爭論

第2節 對原則問題作新說明的必要性

第3節 爭論的問題。須走的道路

第一章 作為規範學科、特別是作為實踐學科的邏輯學

第4節 具體科學的理論不宄善性

第5節 形上學與科學論對具體科學的理論補充

第6節 一門作為科學論的邏輯學的可能性以及對它的論證

第7節 續論:論證所具有的三個重要特性

第8節 這些特徵與科學和科學論的可能性的關係

第9節 各門科學中方法上的操作方式一部分是論證,一部分是對論證的輔助

第10節 理論與科學的觀念作為科學論的問題

第11節 邏輯學或科學論作為規範學科和作為工藝論

第12節 對邏輯學的有關定義

第二章 理論學科作為規範學科的基礎

第13節 關於邏輯學的實踐性質的爭論

第14節 規範科學的概念。它作為一門統一的科學所具有的基本尺度或原則

第15節 規範學科與工藝論

第16節 理論學科作為規範學科的基礎

第三章 心理主義、它的論據以及它對通常的反對論據的表態

第17節 爭論問題:規範邏輯學的根本理論基礎是否是在心理學之中

第18節 心理主義者們的舉證

第19節 反對派的通常論據以及對這些論據的心理主義解答

第20節 心理主義論證中的一個破綻

第四章 心理主義的經驗主義結論

第21節 對心理主義立場的兩個經驗主義結論的概述和反駁

第22節 思維規律被誤認為是這樣一種自然規律,這種自然規律可以單獨有效地導致理性思維

第23節 心理主義的第三個結論以及對它的反駁

第24節 續論

第五章 對邏輯原理的心理主義解釋

第25節 穆勒和斯賓塞對矛盾律的心理主義解釋

第26節 穆勒對此原則的心理學解釋所得出的不是規律,而只是一個完全模糊的和在科學上未

經檢驗的經驗定律對前兩節的增補:關於經驗主義的幾個原則性缺陷

第27節 對其他各種從心理學出發來解釋邏輯原則之做法的類似批評。意義雙關性是產生迷惑的根源

第28節 人們誤以為矛盾原則具有兩面性,就好像它既可以被理解為思維的自然規律,

同時又可以被理解為對思維進行邏輯調整的規範規律一樣

第29節 續論:西格瓦特的學說

第六章 心理主義對三段論的說明。推理公式和化學公式

第30節 論心理主義對三段論定律的解釋

第31節 推理公式與化學公式

第七章 心理主義作為懷疑的相對主義

第32節 一門理論可能性的觀念條件。懷疑主義的嚴格概念

第33節 形上學意義上的懷疑主義

第34節 相對主義的概念及其特點

第35節 對個體相對主義的批判

第36節 對種類相對主義,尤其是對人類主義的批判

第37節 一般性論述。在擴展了的意義上的相對主義

第38節 所有形式的心理主義都是相對主義

第39節 西格瓦特《邏輯學》中的人類主義

第40節 B·埃德曼《邏輯學》中的人類主義

第八章 心理主義的成見

第41節 第一個成見

第42節 闡釋性的陳述

第43節 回顧觀念主義的反駁。這些反駁的缺陷和正確意義

第44節 第二個成見

第45節 反駁:純粹數學按此說法也將成為心理學的一個分支

第46節 純粹邏輯學的研究領域與純粹數

學的研究領域相似,它們都是觀念的研究領域

第47節 對邏輯基本概念和邏輯命題的意義的證實性指明

第48節 關鍵性的差異

第49節 第三個成見:邏輯學作為明見性理論

第50節 將邏輯命題等值地改造為關於判斷明見性的觀念條件的命題。因果推理命題不是心理學的命題

第51節 這場爭論中的幾個關鍵點

第九章 思維經濟學原則與邏輯學

第52節 引論

第53節 馬赫一阿芬那留斯原則的目的論特徵和思維經濟學的科學意義

第54節 對思維經濟學合理目標的進一步闡述,主要在純粹演繹方法的領域。思維經濟學與邏輯工藝論的關係

第55節 思維經濟學對於純粹邏輯學和認

識論來說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思維經濟學與心理學的關係

第56節 續論:思維經濟學對邏輯之物的論證是倒逆的

第十章 批判性考察的結尾

第57節 對我們邏輯學努力的明顯的錯誤解釋和由此而引起的思考

第58節 我們與過去時代偉大思想家之間的聯繫,首先是與康德的聯繫

第59節 與赫巴特和洛采的聯繫

第60節 與萊布尼茨的聯繫

第61節 由個別研究向認識批判的論證和純粹邏輯學觀念的部分實施過渡的必然性

附錄:F·A·朗格和B·博爾查諾的提示

第十一章 純粹邏輯學的觀念

第62節 科學的統一性。實事的關係和真理的關係

第63節 續論:理論的統一

第64節 賦予科學以統一的本質性原則和非本質性原則。抽象的、具體的和規範的科學

第65節 關於科學可能性的問題,或者說,

關於一般理論可能性的觀念條件的問題

A·與現實認識有關的問題

第66節 B·與認識內容有關的問題

第67節 純粹邏輯學的任務。第一:確定純粹含義範疇、純粹對象範疇以及它們之間有規律的複合

第68節 第二:建立在這些範疇中的規律和理論

第69節 第三:有關可能的理論形式的理論或純粹流形論

第70節 對純粹流形論這個觀念的說明

第71節 工作的分配。數學家的成就和哲學家的成就

第72節 對純粹邏輯學觀念的擴展。純粹或然性學說作為經驗認識的純粹理論

附錄

作者本人告示

概念譯名索引(德一漢)

概念譯名索引(漢一德)

人名譯名索引

書名譯名索引

《邏輯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修訂本)》

凡例

編者引論

邏輯研究

第二卷 現象學研究與認識論

第一部分

引論

第1節 為了對純粹邏輯學進行認識批判的準備和澄清,現象學研究所具有的必要性

第2節 對這研究目的之說明

第3節 純粹現象學分析的困難

第4節 純粹現象學分析的困難

第5節 對理殞分析研究之主要目標的標識

第6節 補充

第7節 認識論研究的無前提性原則

第一研究 表達與含義

第一章 本質性的區分

第1節 符號這個概念的雙重含義

第2節 指示的本質

第3節 指明與證明

第4節 附錄:指示產生於聯想

第5節 表達作為有含義的符號。從表達中分離出一個不屬於表達的意義

第6節 包含在表達本身之中的現象學區別和意向區別問題

第7節 在交往功能中的表達

第8節 在孤獨的心靈生活中的表達

第9節 對物理表達顯現、意義給予的行為和意義充實的行為的現象學區分

第10節 含義意向行為的現象學統一

第11節 觀念差異:道德是在表達與作為觀念統一的含義之間的觀念差異

第12節 續論:被表達的對象性

第13節 含義與對象之間的聯繫

……

第二章 對賦予含義的行為的特徵描述

第三章 語詞含義的偏差與含義統一的觀念性

第四章 含義體驗的現象學內容和觀念內容

第二研究 種類的觀念統一與現代抽象理論

引論

第一章 一般對象與一般性意識

第二章 以心理學方式對一般之物所做的實在設定

第三章 抽象與注意力

第四章 抽象與代現

第五章 關於休謨抽象理論的現象學研究

第六章 對各種抽象和抽象物的概念的劃分

第三研究 關於整體與部分的學說

引論

第一章 獨立對象與不獨立對象的區別

第二章 關於一門整體與部分的純粹形式之理論思想

第四部分 獨立與不獨立含義的區別以及純粹語法學的觀念

引論

第五研究 關於意向體驗及其“內容”

引論

第一章 作為現象學的自我組成的意識與作為內感知的意識

第二章 意識作為意向體驗

第三章 行為的質料與奠基性的表象

第四章 在特別顧及判斷理論的情況下對奠基性表象所作的研究

第五章 關於判斷學說的進一步研究。“表象”作為稱謂行為和陳述行為的質性統一屬

第六章 表象與內容這兩個術語所具有的最重要歧義之匯總

附記

《邏輯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修訂本)》

第二版前言

第六研究 現象學的認識啟蒙之要素

引論

第一篇 客體化的意向與充實。認識作為充實的綜合以及綜合的各個階段

第一章 含義意向與含義充實

第1節 是所有行為種類都能夠作為含義載者起作用,還是只有某些行為種類可以作為含義載者起作用

第2節 所有行為的可被表達性並不是決定性的。關於一個行為的表達之說法的兩種含義

第3節 關於對一個行為的表達之話語的 第三種意義。對我們的課題的闡述

第4節 對一個感知的表達(“感知判斷”)。它的含義不可能存在於這個感知之中,而必定存在於本己的表達性行為之中

第5節 續論:感知作為規定著含義、但不蘊涵含義的行為

第6節 在表達著的思想與被表達的直觀之間的靜態統一。認識

第7節 認識作為行為特徵與“語詞的普遍性”

第8節 在表達和被表達的直觀之間的動態統一。充實意識與認同意識

第9節 充實統一以內和以外的不同意向特徵

第10節 充實體驗的更全面種類。直觀作為需要充實的意向

第11節 失實與爭執。區分的綜合

第12節 總體的和局部的認同與區分作為謂語的和限定的表達形式的共同現象學基礎

第二章 對客體化意向以及它們通過充實綜合的區別而形成的本質變種的問接特徵描述

第13節 認識的綜合作為對客體化行為而言具有特徵性的充實形式

第14節 通過充實的特性區分符號意向與直觀意向;對這種區分的現象學的特徵描述

a)符號、圖像與自身展示

b)對象的感知性映射與想像性映射

第15節 含義功能之外的符號意向

第三章 認識階段的現象學

第16節 單純的認同與充實

第17節 關於充實與直觀化的關係問題

第18節 間接充實的階段序列。間接表象

第19節 對間接表象與表象的表象之區分

第20節 每一個充實之中的真正直觀化。本真的與非本真的直觀化

第21節 表象的“充盈”

第22節 充盈與“直觀內涵”

第23節 在同一個行為的直觀內涵與符號內涵之間的比重關係。純粹直觀行為與純粹符號行為。感知內容與圖像內容,純粹感知與純粹想像。充盈的程度劃分

第24節 充實的上升序列

第25節 充盈與意向質料

第26節 續論:代現或立義。質料作為立義意義、立義形式和被立義的內容。對直觀立義與符號立義的區分性特徵描述

第27節 代現作為在所有行為中的必然表象基礎。對有關意識與一個對象的不同聯繫方式之說法的最終澄清

第28節 意向本質與充實的意義。認識本質。種類直觀

第29節 完整的直觀與疏漏的直觀。合適的和客觀完整的直觀化。實質

第四章 相容性與不相容性

第30節 從觀念上將含義區分為可能(實在)含義與不可能(想像)含義

第31節 協調性或相容性作為一個在內容一般之最寬泛領域中的觀念狀況。作為含義的“概念”之協調性

第32節 內容的不協調性(爭執)之一般

第33節 爭執如何也能為合一性奠基。協調性與爭執之說法的相對性

第34節 若干公理

第35節 作為含義的概念之不協調性

第五章 相即性的理想。明見與真理

第36節 引論

第37節 感知的充實功能。最終充實的理想

第38節 在充實功能中的設定行為。在鬆散的和嚴格的意義上的明見性

第39節 明見與真理

第二篇 感性與知性

第六章 感性直觀與範疇直觀

第40節 範疇意指形式的充實問題和對此問題之解決的一個指導思想

第41節 續論:對事例領域的擴展

第42節 在客體化行為的總體領域中感性 材料與範疇形式的區別

第43節 範疇形式的客觀相關項不是“實在”因素

第44節 存在概念以及其他範疇的起源不處在內感知的區域之中

第45節 對直觀概念的擴展,尤其是對感知和想像概念的擴展。感性直觀與範疇直觀

第46節 對感性感知與範疇感知之間區別的現象學分析

第47節 續論:將感性感知描述為“素樸”感知

第48節 將範疇行為的特徵描述為被奠基行為

第49節 關於稱謂構形的附論

第50節 在範疇理解中,但不是在稱謂功能中的感性形式

第51節 集合與分離

第52節 在普遍直觀中構造的普遍對象

第七章 關於範疇代現的研究

第53節 向 第一篇的各項研究的回溯

第54節 關於範疇形式的被代現者的問題

第55節 那種認為有本己的範疇的被代現者的論據

第56節 續論:聯結行為的心理紐帶與相應客體的範疇統一

第57節 奠基性直觀的被代現者並不通過綜合形式的被代現者而得到直接的聯結

第58節 這兩個區別的關係:外感官與內感官以及範疇官能

第八章 本真思維與非本真思維的先天規律

第59節 向越來越新的形式之合併。可能直觀的純粹形式學說

第60節 質料與形式的相對區別或功能區別。純粹的知性行為和混有感性的知性行為。感性的概念與範疇

第61節 範疇的構形不是對對象的實在重構

第62節 在範疇構形中在先被給予的材料之自由以及這種自由的局限:純粹範疇規律(“本真思維”的規律)

第63節 符號行為和混有符號的行為的新有效性規律(非本真思維的規律)

第64節 純粹邏輯一語法規律不僅僅是人類理智的規律,而且是每一個理智一般的規律。這些規律在不相即思維方面的心理學含義以及規範性功能

第65節 邏輯之物實在含義的悖謬問題

第66節 對在“直觀”與“思維”之通常對置中被混淆的幾個最重要的區別之劃分

第三篇 對引導性問題的澄清

第九章 非客體化行為作為虛假的含義充實

第67節 並非每一個意指都包含著一個認識

第68節 關於對那些被用來表達非客體化行為的特別語法形式的爭執

第69節 贊成和反對亞里士多德觀點的論據

第70節 決斷

附錄 外感知與內感知。物理現象與心理現象

第1節 通俗的和傳統哲學的外感知與內感知概念

第2節 和第3節 對傳統區分進行深化的現象學的動機和心理學動機;布倫塔諾的觀點

第4節 批評。在對外感知與內感知概念的通常理解中,它們都具有同一個認識論特徵;感知與闡釋

第5節 顯現這個術語的歧義性

第6節 因此而混淆在認識論上無關緊要的外、內感知之對立與在認識論上根本性的相即、不相即感知之對立

第7節 這個爭論不是語詞爭論

第8節 對“現象”的兩個根本不同劃分的混淆。“物理”內容不僅“現象地”存在,而且也“現實地”存在

作者本人告示

概念譯名索引(德一漢)

概念譯名索引(漢一德)

人名譯名索引

書名譯名索引

譯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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