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山區農村經濟局

職能

內設辦公室、農業股、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股、葫蘆島市連山區農業承包契約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蔬菜辦公室、農村能源辦公室、綠色食品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2007年3月把原區政府辦管轄的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劃歸到農村經濟局(原含在農村經濟局農業股,後來劃到區政府辦公室)。現有編制20人,其中行政編制14人。
葫蘆島市連山區農村經濟局所屬的基層單位有:葫蘆島市連山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葫蘆島市連山區種子管理站、葫蘆島市連山區種子公司(現已改制)、國營葫蘆島市原種場、國營葫蘆島市農牧場、葫蘆島市果樹農場。

成員分工

施洪寬 局 長 負責區農村經濟局全面工作
梁 鋒 副局長 負責辦公室、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及場站工作
孟凡偉 副局長 負責農業、蔬菜、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產業化工作
黃建華 副局長 具體負責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工作
劉興盛 副局長 負責農村能源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具體負責我局的各項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勞動工資、人事統計、文字綜合、場站工作、編制預決算、場站信訪工作、檔案文書、協調各個股室的工作等;
農業股具體負責全區的農業生產的指導、農業科技知識的培訓、農業科技服務、農作物栽培計畫、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有關農業項目的計畫編制、有關農業執法檢查工作、農業園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工作、農業基地項目建設工作等。
農村經濟管理股以及農業承包契約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農村經濟管理總站。按照葫連編髮[2006]7號檔案《關於成立葫蘆島市連山區農村土地承包契約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通知》、省農委[2006]330檔案《關於確定全省第一批農村土地承包契約仲裁委員會試點單位的通知》以及農業部農經發[2006]23號檔案《農業部關於遼寧省瓦房店市等開展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試點的批發》,成立了葫蘆島市連山區農村土地承包契約仲裁辦公室。此為三塊牌子,一套人馬。
以上部門主要具體負責全區的村級財務管理與財務審計、農村經濟違法案件的初步查處、農民負擔管理、農業承包契約的管理與仲裁、農業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管理全區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及經紀人協會、農村經濟的統計工作、糧食直補資金的管理與發放、農村的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有關的農村經濟管理執法檢查等工作。
蔬菜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區的蔬菜生產的指導工作、蔬菜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保護地的有關技術的指導、蔬菜栽培技術的培訓、蔬菜園區建設及有關蔬菜項目的申報工作等。
農村能源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區農村能源的建設項目的申報以及實施、負責培訓農村能源建設隊伍、監督農村能源項目資金的使用及能源項目的質量、負責制定全區農村能源的建設方案等工作、負責農業環境保護及農業生態環境的監測、監督農業環境的污染的調查處理及有關的執法檢查工作等。
綠色食品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區綠色食品及無公害農產品的申報工作、認證的審查、複審工作、有關綠色食品標誌管理等的執法檢查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具體負責全區安全農產品的基地環境的監測、農產品安全指標、接受有關部門的委託檢驗、負責我區內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的例行檢測工作以及全區的無公害農產品安全執法工作等。
農業產業化辦公室主要負責全區的農業產業化工作,農產品加工企業統計工作、龍頭企業的申報和監測工作、“一村一品”上報統計工作、“良好農業操作規範”認證工作即GAP認證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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