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余靡

由斯言之,禮樂之事,弗可以已。 今太祖武皇帝樂,宜曰《武始之樂》。 高祖文皇帝樂,宜曰《鹹熙之舞》。

辛余,本名曹新畲1937年生,筆名曹辛余、辛余。四川重慶人。1962年畢業於重慶大學機械系。中國音樂家協會四川分會會員。自50年代起,就積極參加民眾音樂活動,組織音樂社團,從事業餘作曲,多次參加重慶市大中學生文藝匯演並獲獎。曾任重慶大學管弦樂隊隊長、重慶市民眾藝術館業餘樂隊副隊長。在重慶大學業餘文工團創作的大型歌舞詩劇《毛澤東頌》中,擔任音樂部分的主要創作任務;並隨團於196O年暑期赴武漢、上海、杭州、北京等地巡迴演出,獲得專業。業餘文藝工作者的好評。在蘭州工作期間,創作的歌曲《五好職工之歌》獲甘肅省職工業餘創作二等獎,還在蘭州市組織的演出活動中獲獨唱獎、作品在原溫江地區多次獲獎;部分作品和活動情況,曾由四川省電台作過專題報導。

同命人物

◎樂一
《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自黃帝至於三代,名稱不同。周衰凋缺,又為鄭衛所亂。魏文侯雖好古,然猶昏睡於古樂。於是淫聲熾而雅音廢矣。及秦焚典籍,《樂經》用亡。漢興,樂家有制氏,但能記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周存六代之樂,至秦唯余《韶》、《武》而已。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漢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襲也。又造《武德舞》,舞人悉執乾戚,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故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周又有《房中之樂》,秦改曰《壽人》。其聲,楚聲也,漢高好之;孝惠改曰《安世》。高祖又作《昭容樂》、《禮容樂》。《昭容》生於《武德》,《禮容》生於《文始》、《五行》也。漢初,又有《嘉至樂》,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迎神之樂也。文帝又自造《四時舞》,以明天下之安和。蓋樂先王之樂者,明有法也;樂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薦之太宗之廟。孝宣采《昭德舞》為《盛德舞》,薦之世宗之廟。漢諸帝奏《文始》、《四時》、《五行》之舞焉。

武帝時,河間獻王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著《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殊。其內史中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記二十四卷。劉向校書,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至明帝初,東平憲王蒼總定公卿之議,曰:“宗廟宜各奏樂,不應相襲,所以明功德
也。承《文始》、《五行》、《武德》為《大武》之舞。”又制舞哥一章,薦之光武之廟。漢末大亂,眾樂淪缺。魏武平荊州,獲杜夔,善八音,常為漢雅樂郎,尤悉樂事,於是以為軍謀祭酒,使創定雅樂。時又有鄧靜、尹商,善訓雅樂,哥師尹胡能哥宗廟郊祀之曲,舞師馮肅、服養曉知先代諸舞,夔悉總領之。遠考經籍,
近采故事,魏復先代古樂,自夔始也。而左延年等,妙善鄭聲,惟夔好古存正焉。

文帝黃初二年,改漢《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廟《安世樂》曰《正世樂》,《嘉至樂》曰《迎靈樂》,《武德樂》曰《武頌樂》,《昭容樂》曰《昭業樂》,《雲翹舞》曰《鳳翔舞》,《育命舞》曰《靈應舞》,《武德舞》曰《武頌舞》,《文始武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其眾哥詩,即前代之舊;唯魏國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詩而已。明帝太和初,詔曰;“禮樂之作,所以類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樂以舞為主,自黃帝《雲門》以下,至於周《大武》,皆太廟舞名也。然則其所司之官,皆曰太樂,所以總領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廟樂未稱,其議定廟樂及舞,舞者所執,綴兆之制,聲哥之詩,務令詳備。樂官自如故為太樂。”太樂,漢舊名,後漢依讖改太予樂官,至是改復舊。於是公卿奏曰:“臣聞德盛而化隆者,則樂舞足以象其形容,音聲足以發其哥詠。故薦之郊廟,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則君臣樂其度。使四海之內,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輝日新者,禮樂之謂也。故先王殷薦上帝,以配祖考,蓋當其時而制之矣。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幾二千年,《韶箾》、《南》、《龠》、《武》、《象》之樂,風聲遺烈,皆可得而論也。由斯言之,禮樂之事,弗可以已。今太祖武皇帝樂,宜曰《武始之樂》。

武,神武也;武,又跡也。言神武之始,又王跡所起也。高祖文皇帝樂,宜曰《鹹熙之舞》。鹹,皆也;熙,興也。言應受命之運,天下由之皆興也。至於群臣述德論功,建定烈祖之稱,而未制樂舞,非所以昭德紀功。夫哥以詠德,舞以象事。於文,文武為斌,兼秉文武,聖德所以章明也。臣等謹制樂舞名《章斌之舞》。昔《簫韶》九奏,親於虞帝之庭,《武》、《象》、《大武》,亦振於文、武之阼。特以顯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光輝,習詠其風聲者也。自漢高祖、文帝各逮其時,而為《武德》、《四時》之舞,上考前代製作之宜,以當今成業之美,播揚弘烈,莫盛於《章斌》焉。《樂志》曰:‘鐘磬乾戚,所以祭先
王之廟,又所以獻酬酳酢也。在宗廟之中,君臣莫不致敬;族長之中,長幼無不從和。’故仲尼答賓牟賈之問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傳》云:‘魯有禘樂賓祭用之。’此皆祭禮大享,通用盛樂之明文也。今有事於天地宗廟,則此三舞宜並以為薦享;及臨朝大享,亦宜舞之。然後乃合古制事神訓民之道,關於萬世,其義益明。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總名,可名《大鈞之樂》。鈞,平也。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於名為美,於義為當。”尚書奏:“宜如所上。”帝初不許制《章斌之樂》;三請,乃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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