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以後至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教育(1911~1927)

辛亥革命以後至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教育(1911~1927)

教育部1912年10月公布《大學令》、《專門學校令》,規定大學分為文、理、法、商、醫、農、工等科。 1913年,教育部公布《中學校課程標準》。 在《教育部公布中學校課程標準》中,具體規定了各科各學年每周授課的時數和各科各學年教學內容。

辛亥革命以後至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教育(1911~1927)

正文

從1911年辛亥革命到1927年,中國處於兩個不同的歷史時期。“五四”運動以前(1911~1919)的文化教育戰線,繼續存在清末以來資產階級新文化新思想同封建階級的舊文化舊思想的鬥爭。表現在教育領域,如教育宗旨的制定,學校制度的變革,課程教學方法的更新等等,貫穿於這一切方面和一切過程的爭論和衝突,都具有上述鬥爭的性質。辛亥革命後新教育宗旨的公布,是資產階級反對封建主義舊教育的一個顯著的勝利;在教育和教學改革方面也取得一定程度的進步,符合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和發展資本主義生產的需要。但為時不久,袁世凱竊取了辛亥革命的果實,在北京建立起北洋軍閥的反動政權。他們大搞復古主義的教育,致使辛亥革命後資產階級所進行的一系列教育改革遭到嚴重破壞,封建復古思想和買辦文化又占據統治地位。從1919年“五四”愛國運動開始,到1927年北洋軍閥統治的最後8 年間,是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軍閥的革命鬥爭不斷取得勝利的時期,也是廣大愛國進步的師生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奴化教育不斷取得新勝利的歷史時期。這些勝利先是受具有共產主義思想的知識分子的影響,後來則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取得的。
南京臨時政府的教育改革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宣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政府成立後,便頒布了一系列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方面的政策、法令,採取了一些措施,對封建制度進行了改革。在教育方面,主要是進行了下列改革:
發布教育改革令 臨時政府於1912年1月9日成立了教育部,著名的教育家蔡元培任教育總長後,立即著手對封建教育進行全面改革。在全面改革教育制度以前,首先發布了幾個重要的教育改革令,主要有 1月19日發布的《教育部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同日發布《普通教育暫行課程之標準》,3月發布《民國教育部官職令》等。
《教育部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是南京臨時政府發布的第一個改革教育的命令,一共14條。這是新學制形成前,實施教育的主要依據。很多條反映了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派的進步要求。如規定“初等國小,可以男女同校”;“凡各種教科書,務合乎共和民國宗旨,清學部頒行之教科書,一律禁用”;“國小讀經科,一律廢止”;“國小手工科,應加注重”;“高等國小以上體操科,應注重兵式”;“初等國小算術科,自第三學年起,兼課珠算”;“中學校為普通教育,文、實不必分科”;“廢止舊時獎勵出身”等。
《普通教育暫行課程之標準》是一個從課程內容上改造封建教育的法令。在這個檔案中,具體規定了初小、高小、中學及師範學校的教學科目、各學年各科每周授課時數等。以後國小、中學、師範學校的課程雖然也有變化,但與此檔案所定標準出入不大。
《民國教育部官職令》規定教育部設普通、專門、實業、社會、禮教、蒙藏六個教育司。
頒布新的教育宗旨 教育部於191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召開了中央臨時教育會議,討論了許多重要的教育政策與改革措施,如教育宗旨,學校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法令,國小教員薪俸規程,採用注音字母等。根據會議的討論,特別是蔡元培對教育宗旨的意見,教育部於1912年9月2日公布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對道德教育,蔡元培曾解釋說:“何謂公民道德?曰法蘭西之革命也,所標揭者,曰自由、平等、親愛。道德之要旨,盡於是矣。”對實利主義教育,蔡元培解釋說:“實利主義之教育,以人民生計為普通教育之中堅。其主張最力者,至以普通學術,悉寓於樹藝、烹飪、裁縫及金、木、土工之中。”所以這種教育也就是智育,是指普通的知識技能訓練。軍國民教育,亦即軍事體育教育,後來蔡元培直接稱之為體育。美感教育,亦即美育,包括唱歌、圖畫、遊戲等。蔡元培認為它對人的道德薰陶起重要作用。
新教育宗旨的公布,是中國資產階級反對封建主義舊教育的一個重大勝利, 它否定了清末公布的 “忠君”、“尊禮”、“尚公”、“尚武”、“尚實”的舊宗旨,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資產階級德、智、體、美“四育平均發展”的方針。
制定學校系統 1912年9月3日,教育部公布《學校系統令》,按這個系統將整個教育期限定為17~18年,共分三段四級;國小一段二級,中學、大學各一段均一級。初小 4年畢業,為義務教育,畢業後入高等國小校或師範學校或實業學校。中學 4年,畢業後入大學或專門學校或高等師範學校。大學本科3年或4年畢業,預科3 年。高等師範學校本科3年畢業,預料1年。實業學校分甲、乙兩種,各 3年畢業。專門學校本科3年或4年畢業,預科1年。
這個學校系統稱“壬子學制”。不久,教育部又陸續頒布各種學校令,與這個學制略有出入,1912~1913年將二者總合成“壬子癸丑學制”(見壬子癸丑學製圖),較壬子學制在系統上,上加大學院,下加蒙養院(蒙學堂),都不計年限,實業學校、師範學校系統也更加完整。教育部1912年10月公布《大學令》、《專門學校令》,規定大學分為文、理、法、商、醫、農、工等科。專門學校分法政、 醫學、 藥學、 農業、 工業、商業、美術、音樂、商船、外國語等專門學校。 1912年9月公布《師範教育令》,將師範學校分為師範學校、高等師範學校、女子師範學校和私立師範學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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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學制與1904年癸卯學制不同,它沒有專為貴族子弟設立的貴胄學堂,女子教育取得了一定的地位,除大學還不招女生外,普通中學、中等實業學校、師範學校的高級師範學校,都可設女校,初等國小,還可以男女同校。它還比癸卯學制縮短了3或4年,規定初小為義務教育。
1917年,中學增設"第二部",注意職業教育。“壬子癸丑學制"一直沿用到1922年,至北洋政府又公布了"學校系統改革案”,才告廢止。
改革課程 在1912年 2月下發的《教育部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中,明確指出,清朝頒行的教科書一律禁用,對於民間教科書也要進行審查。同年 9月,教育部公布《國小校令》、《中學校令》、《審定教科用圖書規程》;11月,教育部公布《國小校教則及課程表》;12月,教育部公布《中學校令施行規則》。1913年,教育部公布《中學校課程標準》。按照這些檔案,對學校課程進行了改革。在《國小校令》中規定,“國小校教育以留意兒童身心之發育,培養國民道德之基礎,並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識技能為宗旨。”其課程,初等國小有修身、國文、算術、手工、圖畫、唱歌、體操;女子加課縫紉。遇不得已時,可暫缺手工、圖畫、唱歌之一科或數科。高等國小教學科目有修身、國文、算術、中國歷史、地理、理科、手工、圖畫、唱歌、體操;男子加課農業,女子加課縫紉。視地方情況,農業可以從缺,或改為商業,並可加設英語。遇不得已時,手工、唱歌亦得暫缺。視地方情況,英語可改別種外國語。在《教育部訂定國小校教則及課程表》中,具體規定了各科各學年每周的授課時數及各科各學年教學要求。《中學校令》規定,“中學校以完足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國民為宗旨。”在《中學校令施行規則》中規定,中學的教學科目為修身、國文、外國語、歷史、地理、數學、博物、物理、化學、法學經濟、圖畫、手工、樂歌、體操。女子中學校加課家事,園藝,縫紉,但園藝得缺之。外國語以英語為主,但遇地方特別情形,得任擇法、德、俄語一種。在《教育部公布中學校課程標準》中,具體規定了各科各學年每周授課的時數和各科各學年教學內容。
這次課程改革,比起1904年癸卯學制所規定的課程設定,明顯的區別是取消了當時占教學時數最多的讀經講經課,增加了算術課的比例;將手工、家事、園藝、縫紉等實用科目正式列入課程,這就加強了生產知識技能訓練。另外,對音樂與體育也很重視,將圖畫列入必修課等,這體現了德、智、體、美和諧發展的教育方針。然而這次改革也包含了不徹底性,如修身課要求學生要孝悌、親愛、信實,特別是對女生,要注意貞淑之德,女生還因為要學習家事、縫紉等,便減少了很多門學科的教學時間,降低了女子教育在知識方面的要求。
改革教學原則和方法 在課程改革的同時,還注意了教學原則和方法的改革,對於國小還專門制定了“教則”。比較突出的有:①強調教學要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要求凡所教授,必適合兒童身心發達程度。在教育方法上,認為學校的校長、教員,在不得已時,可以加儆戒於兒童,但不得用體罰。②注意使教育與實際生活結合,以適應生活和生產的需要。要求所授知識技能,宜擇生活上所必需者教授之。
北洋軍閥的復古主義教育 1912年 3月,袁世凱完全竊取了辛亥革命的果實,在北京建立起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反動統治,即北洋軍閥的反動政權。辛亥革命失敗後到“五四”運動以前,中國曾發生過以袁世凱、張勛、段琪瑞為首的三次復古運動。其中袁世凱復辟帝制活動更為猖獗。在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辛亥革命後的一切革命計畫、改革措施都被破壞。教育上出現了一股復古主義的逆流。
恢復尊孔讀經 袁世凱為復辟帝制製造反革命輿論,掀起了一股尊孔的逆流。教育上恢復尊孔活動更是先行一步,早在1913年 6月,袁世凱就通令恢復學校祀孔典禮。同年9月28日,教育部的官員們,到孔廟祭祀,在那裡又跪又拜,醜態百出。 10月通過的《天壇憲法草案》中,規定:“國民教育, 以孔子之道為修身大本。”1914年12月,在《教育部整理教育方案草案》中,大肆吹捧孔子,說:"吾國數千年來信仰之篤,足以為道德上之模範人物者,實為孔子。"讀經首先是在修身課及國文課中出現,1914年6 月,教育部根據教育總長湯化龍的《上大總統言教育書》下達《教育部飭京內外各學校中國小修身及國文教科書採取經訓務以孔子之言為指歸文》,指出中國小的修身與國文課,要以儒家經籍和孔子的言論為準。到1915年 2月,袁世凱頒布的《特定教育綱要》中,就進一步規定單獨設立讀經科。指出:“中國小校均加讀經一科,按照經書及學校程度分別講讀,由教育部編入課程,並妥擬講讀之法,通咨京外轉飭施行。”讀經內容:初小讀《孟子》,高小讀《論語》,中學節讀《禮記》、《左氏春秋》。大學要專設經學院,要按經分科,又令各省設立經學會,以講求經學,並為中國小校培訓經學教員。
這樣,辛亥革命以後很多學校已經廢除了的尊孔活動和讀經以及講經課又恢復,以儒家學說為中心的封建主義教育內容又被正式列入教學。
復活封建買辦的教育宗旨 1915年 1月,袁世凱親自《頒定教育要旨》,中心是:“矩本諸先民,智慧求諸世界。使中華民族為大仁、大智、大勇之國民,則必於忠孝節義植其基,於知識技能求其闕,尚武以備軍人資格,務實以儆末俗虛浮,矢其忠誠,以愛國為前提,苦其心志,以獵官為大戒,厚於責己,恥不若人,嚴則如將領之部其弁兵,親則如父兄之愛其子弟。”袁世凱的上述提法與張之洞1904年制定的癸卯學制中所提出的教育宗旨十分相似,不過是把“以忠孝為本,以中國經史之學為基”,“以西學瀹其知識,練其藝能”等,換了個說法,加了些“愛國”、“忠誠”戒“獵官”等好聽的名詞而已。在《教育要旨》中,他還把教育宗旨歸納為“愛國”、“尚武”、“崇實”、“法孔孟”、“重自治”、“戒貪爭”、“戒躁進”七項。這其實又是1906年清廷學部頒定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的教育宗旨的進一步發展。袁世凱頒定的教育宗旨,全面地否定了資產階級提出的德、智、體、美和諧發展的教育方針,復活並發展了清末封建買辦的教育宗旨。
改變學校制度 袁世凱政權所公布的《教育部整理教育方案草案》,1915年公布的《特定教育綱要》和《國民學校令》、《高等國小校令》、《預備學校令》等檔案,其中都有涉及修改壬子癸丑學制的條文。比較大的變動是將國小分為兩軌,一軌是實施義務教育的“國民學校”,修業年限為 4年,一軌是為有志升學者設立的“預備學校”,它附屬在中學校內,修業年限為7 年,前期4年,後期3年。在中等學校實行文、實分科的制度,取消了各科並重的制度。高等學校添設經學院,並在大學以外單獨設立,按經分科,這是適應恢復尊孔讀經的需要。對女子教育規定自高小就不得男女同校。
北洋軍閥大搞復古主義教育的結果,使辛亥革命後資產階級所進行的一系列教育改革遭到嚴重破壞,中國的教育,又回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老路,這是近代教育發展史上的一股逆流,它很快就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受到了批判。
“五四”運動以後的教育概況 “五四”運動時期的教育揭開了中國現代教育史的新篇章(見“五四”運動時期教育)。“五四”時期的勤工儉學運動,是中國現代教育史上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事件,它首先把教育與生產勞動結合起來(見留法勤工儉學運動)。這個時期的平民教育運動是新文化運動中“擁護民主”口號在學校教育領域內的具體行動,但其中也出現了兩條道路的鬥爭(見平民教育運動)。就在“五四”運動爆發前夕,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和教育家J.杜威來華講學,他在中國逗留了兩年多,到過中國南北十一省和幾個主要城市,宣傳實用主義教育理論和方法。繼杜威之後,來華的實用主義教育學者,還有P.孟祿(1921)、W.A.麥考爾(1923)、H.H.帕克赫斯特(1925)及W.H.基爾派屈克(舊譯克伯屈)等。這些教育家提倡的智力測驗、教育測驗、道爾頓制以及設計教學法等,都曾在“五四”運動以後的舊中國流行一時,有些中國小還付諸實施或進行實驗。從師範院校到中國小,多把實用主義教育學和心理學,當作教育實踐的依據,它在舊中國教育界仍有很大的影響。1922年北洋政府頒布的壬戌學制(見壬戌學制),俗稱 6·3·3制,雖然就學年階段的劃分來說具有一定的科學性與合理性,但它是以實用主義為指導思想的一次學制改革。在國民黨統治區曾始終實行這個“新學制”。
參考書目
 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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