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圈糧

轉圈糧

轉圈糧,是某些部門和個人為了騙取國家糧食資金而使用的小麥“空買空賣”手段,具體是指糧庫在托市收購前給麵粉廠等企業打招呼,讓其幫助拍下前幾年收儲的陳麥。等到實際收購時,糧庫再從企業手中把小麥買回。小麥在交易過程中並沒有離開糧庫,僅僅是糧庫和企業之間的虛假交易,原地“轉圈”,從而為糧庫帶來新的財政補貼收入。

簡介


由於國家會對中儲糧直屬庫在中央儲備糧、臨時儲備糧和托市糧的收購、倉儲管理、輪換、調撥過程中產生的保管、輪換、收購、出庫費用進行大量補貼,騙補手法中最常見的“轉圈糧”。

“轉圈糧”是約定俗成的提法,一般是指承擔儲備、輪換、調控等政策性任務的糧食經營者先委託其關聯企業或者關係單位採購其往年收儲的糧食,再加價回購,在上述交易過程中糧食實際未離開糧庫。如:中央儲備糧某直屬庫先委託關聯企業或關係單位在糧食批發市場競購其往年收儲的小麥,待到小麥最低收購價預案執行時,再加價回購,將回購的陳麥充當最低收購價收購小麥,小麥實際未離開糧庫,似乎是售出後“轉了個圈”又回來糧庫

“轉圈糧”在行業內已經成為一個公開的秘密。從2011年8月開始,“河南出現‘轉圈糧’”的說法就在糧食行業內蔓延。業內不少資深人士認為,只有糧庫通過操作、將庫里的陳糧作為新糧收購回來,才有可能出現80%這么高的中儲收購比例。儘管這幾年國家公布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時,都會明確提出“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相關分公司要加強監管,切實防止收購中出現‘轉圈糧’等問題”。但實際操作中情況並未出現改觀。

獲利

糧庫收“轉圈糧”,最大動機就在於賺取補貼費用。如果國家財政為收儲小麥每斤分別補貼2.5分錢的收購費用和3.5分錢的保管費用。由於是和相熟的企業打交道,糧食又不用出庫,“轉圈糧”的實際收購成本很小,每噸“轉圈糧”至少能給糧庫帶來100元以上收入。在囤糧收益的刺激下,一些地方擴建糧庫的速度明顯加快。由於國家實施糧食托市收購政策,近年來每年糧食最低收購價都有一定提高,糧食收上來後賤賣的風險很小。據介紹,前兩年在河南、山東等地,糧庫只要能收到糧食,並爭取讓糧食多留在庫里,一兩年時間就能收回新建糧庫的投資。

隱蔽性

造假手段

由於“轉圈糧”實際未離開倉庫,問題單位為了製造糧食轉移的假象,騙取相應費用補貼,一般會有虛假的糧食出庫(支出)、入庫(收入)記錄。個別造假手法更為隱蔽,刻意將上述出庫、入庫記錄中的倉庫名區別開來,例如銷售出庫的倉號為A,回購入庫的倉號為甲,這“A號”倉和“甲號”倉實為同一倉庫。由於問題單位的倉庫(其本身擁有或者向外租借的倉儲設施)較多,多分散在各地,具有很強的迷惑性,需要審計人員仔細甄別。

另外,問題單位“委託”其關聯企業或者關係單位採購其往年收儲的糧食,通常會給被委託方提供相應資金,如:以“借款”的形式,提供競買方在糧食批發交易市場的交易保證金;與被委託方簽訂契約後,以“預付款”的形式提前支付採購款。

隱蔽

之前,國家糧食局、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曾屢次對小麥收購市場展開檢查,並未發現糧儲企業存在哄抬糧價、違規收購等方面的嚴重問題。相關人士透露,只要賬面上過得去,“轉圈糧”並不容易被查出。“小麥收購市場還是比較規範的,像白糖、豆子等小宗農產品,個別糧食系統暗自囤積後低買高賣,一年甚至能賺上30%-50%。”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托市收儲的小麥只有國家有權決定動用,地方糧庫不敢公然倒賣,‘轉圈糧’則有點像打‘擦邊球’。”

監管力度不夠

糧食收儲、交易等信息紛繁錯雜,經營台賬管理水平較低,原始數據多為手工錄入,容易出錯或者人為造假。如監管人員在最低收購價收購糧的收購環節就開始介入,實行跟蹤檢查,但因為收購點多且分散,監管人力不足,震懾作用有限,很難做到疏而不漏。這使得問題單位多數會心存僥倖。

限制政策

發改委和國家糧食局為了限制“轉圈糧”的出現,曾嚴禁中央和地方儲備糧的承儲企業,以及承擔小麥最低收購價收儲任務的庫點,參與購買國家拍賣的小麥,“但糧庫完全可以找有關係的加工企業聯合做假”。

所謂“臨時存儲”可謂“一舉多得”:托市收購抬高了糧價,高價賣糧又增加了利潤,同時也實現了國家要求的“順價銷售”。在一些政府官員看來,這是當年糧食調控政策的成功之舉,而在一些專家看來,這卻是中國糧食流通市場化改革的倒退。“糧價上漲問題出在流通環節,主要原因可能是中儲糧‘托市’收購太多了,投放市場又不及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研究員崔曉黎當時發表的看法頗具代表性。2008年8月底,國家糧食局向河南派出調查組,卻只查出了一起“轉圈糧”案件。

2010年12月份,國家對國儲糧輪換交易制度細化,規定國家臨時存儲糧食的存儲庫點不得直接或間接購買本庫存儲的糧食,也不得安排其監管的地方承儲庫點之間互相購買。

影響及危害

問題單位以“轉圈糧”的手段,獲得大量的糧源(商品糧),既可轉作或者充當政策性糧,完成政策性任務,得到相應財政補貼,又可以抬價銷售,以購銷差價獲取高利。已經成為基層糧食系統內人所皆知的“規則”,嚴重損害我國糧食安全,影響農民種糧收入。“轉圈糧”問題中的被委託方(問題單位的關聯企業或者關係單位)在交易獲利之後,有可能會將部分利益輸送給問題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形成利益鏈條。因此,“轉圈糧”極易滋生腐敗。

危害性:

一、損害、甚至危及國家糧食儲備安全,把舊糧摻入新糧,導致糧食超過最佳保質期,造成了國家糧食的大量浪費。

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影響國家巨觀調控效果。問題單位集中了大量糧源,可抬價銷售,進而牟取高利;而非“轉圈糧”利益鏈條中的糧食經營者,在其經營能力已不能滿足於市場正常流通的糧食時,只能在糧食批發市場參與競價,往往又競價失敗。這不僅破壞市場交易公平,還助推了糧價,極大削弱了國家平抑糧價的政策效果。

三、造成國家“最低收購價”這類惠農政策未能“足額兌現”,侵害了國家和糧食生產者的利益。

案例

1
2013年8月,檢察機關在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系統挖出110名“碩鼠”,查出利用國家“托市糧”收購政策,以空買空賣“轉圈糧”28億斤,騙取國家糧食資金7億多元,收受賄賂、貪污挪用糧食資金等系列案件,揭開了中儲糧系統運營監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

據河南省檢察機關調查,中儲糧河南分公司51個下屬糧庫,至少有35個存在“轉圈糧”。最多的寧陵縣直屬庫4年“轉圈糧”3.6億斤,鄧州和滑縣直屬庫3年各“轉”了2億多斤。已查出河南各直屬糧庫“轉圈糧”28億斤,總價值28億多元,直接騙取的國家糧食資金超過7億元。

更深層的隱患是,“轉圈糧”使國家糧食儲備的家底變得撲朔迷離,直接危害國家糧食安全。按照中儲糧河南分公司2009年、2010年賬面顯示,當年從農民手中收購了全省80%以上的糧食,而實際收購量不到50%。據中儲糧河南分公司業內人士估計,中儲糧河南分公司每年存儲的糧食至少有1/6是“轉圈糧”。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