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區民政局

11、負責全區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 。 18、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永明:協助局長負責民間組織管理、行政許可、區劃地名等工作。

機構職能

台州市路橋區民政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訂全區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2、組織全區救災工作,調查、核查上報災情;發放救災款物,接收、分配救災捐贈,檢查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指導避災安置場所建設和管理。
3、主管全區社會救助工作,負責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和監督全區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全區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負責精減下放職工的管理工作和由民政代管的退休人員及遺屬困難補助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及對口幫扶工作。
4、負責“三老”(即老黨員、老游擊隊員、老交通員)人員定補的落實和發放工作。
5、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承擔區村務公開民主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7、負責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指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 。
8、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9、主管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的審核、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承擔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軍供管理工作;承擔區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負責全區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 。
12、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制訂本區地名規劃;負責審核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負責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推進地名標準化建設;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地名檔案管理和地名圖、書、志的編印工作。
13、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和收養登記工作。
14、負責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15、負責全區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貫徹落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障政策。
16、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7、負責移民入遷本區的接收安置,指導移民有關扶持工作。
18、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1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區民政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民政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民政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全區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預算內民政事業經費的籌集、分配、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會計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本級部門預算的編制及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負責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基建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系統財務、統計、審計業務的指導工作。
(二)優撫安置科
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優待工作的政策並及時實施;承辦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退伍軍人、人民警察、公務員傷殘等級和烈士稱號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軍隊退伍義務兵、傷殘等級為1至4級的傷殘軍人、服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復員和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和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區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和路橋區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社會救助科(掛台州市路橋區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倒塌房屋爭議裁定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區防災救災工作,核查、統計、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修訂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建立完善救災物資儲備機制;負責全區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倒塌房屋爭議裁定工作;監督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倒房台帳建立;指導避災安置場所建設和管理。負責農村老黨員、老交通員、老游擊隊員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工作。負責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指導監督全區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協調各部門做好住房、教育、司法、就業等分層分類救助;指導貧困、重度殘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全區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的核對工作;負責“精減退職”職工、“三老”人員定補發放和遺屬困難補助工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贈、對口幫扶等社會互助活動。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機構養老、居家養老等行業評估管理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等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機構的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福利機構殘疾孤兒手術康復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困難民眾白內障復明手術等其他特殊病種的免費治療工作。指導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公共事務科(掛台州市路橋區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辦公室牌子)
調查研究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培訓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研究行政區劃總體布局,承辦鄉鎮的設立、撤銷、更名、駐地遷移及界線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及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婚姻介紹機構的工作,負責管理婚姻證件及婚姻證件的核查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工作;負責本區的收養登記工作。
(五)民間組織管理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區性社團和以區級單位為業務主管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負責設在本區的全省性社團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非法民間組織;協調各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工作;開展民間組織評估工作。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潘文通: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梁志華: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管理工作、殯葬管理、中福線上、南山陵園、福利中心工程建設、機關黨建等工作。分管社會福利工業辦公室、殯葬執法大隊、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南山陵園、福利中心工程建設指揮部、機關黨支部。
副局長林文廳:協助局長負責養老服務、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救災減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消防、安全等工作。分管社會救助科、養老服務中心、社會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永明:協助局長負責民間組織管理、行政許可、區劃地名等工作。分管民間組織管理科(行政許可科)、地名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鄭明華:協助局長負責信息化建設、人事、文秘、信訪、財務、雙擁、優撫、安置、政法、軍乾所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優撫安置科、軍乾所、雙擁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陳文:協助局長負責基層政權、社區服務中心、勘界、收養、婚姻登記、社會工作、紀檢監察、工會、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和公共事務科、婚姻登記處、社區服務中心、紀檢組、工會。

單位地址

辦公地址:台州路橋區政府大樓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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