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武成

趙武成

趙武成(1912.02~2010.11),男,山西省昔陽縣官道咀村(今有仁村)人,曾用名趙興宋、趙武城。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原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天津市革命委員會原黨組書記,原中共天津市委書記、第二書記、第三書記,原天津市革命委員會第一副主任、黨的核心小組成員,中共河北省委書記處原書記,中共廣東省委書記處原書記,正部長級離休幹部。中共十一大上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在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上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共十大、十一大、十二大代表,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大列席代表。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趙武成,1912年2月24日出生於山西省昔陽縣,193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中共昔陽縣委書記,晉冀豫區一地委副書記,中共太行一地委書記、第一軍分區政委,中共桐柏一地委書記、第一軍分區政委等職務。1949年4月起,歷任中共鄭州市委書記、鄭州市警備區政委,中共中央中南局統戰部副部長,中共廣州市委第二書記,代理第一書記,廣東省委書記處候補書記、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中共河北省委書記處書記兼中共天津市委第二書記等職務。“文化大革命”初,趙武成受到錯誤的批判,1968年10月恢復工作,歷任天津市革委會常委、副主任,天津市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天津市委第二書記等職務。1979年4月,任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人物生平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第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原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趙武成同志(正部長級),因病醫治無效,於2010年11月29日2時0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9歲。

趙武成同志遺體於2010年12月7日,在北京八寶山殯儀館火化。

趙武成病重期間及逝世後,中央有關領導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問和哀悼。

趙武成,1912年2月生,山西省昔陽縣官道咀村(今有仁村)人。曾用名趙興宋、趙武城。193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7年1月參加革命工作,高中文化。

趙武成同志 趙武成同志

1935年夏畢業於山西國民師範學校,留校任國小部教員。受一二九愛國學生運動影響,參與太原學生愛國抗日運動,被懷疑為“共黨分子”。

1936年春遭到反動派通緝追捕,被迫逃亡北平。同年秋回昔陽,在縣第三高級國小任教。

西安事變後,考入山西省犧牲救國同盟會領導的軍政訓練班。

1937年在山西太原軍政訓練班受訓,任山西國民兵軍官教導團第五團第十連指導員、政治處幹事。

全國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9月至10月任中共昔陽縣工委書記。

1937年11月至12月、1938年2月至5月任中共昔陽縣委書記兼晉東遊擊隊政治部主任、昔陽縣第三區區長。

1938年5月至9月任中共和順中心縣委書記、中共昔(陽)東縣委書記。同年秋調中共晉冀豫區委宣傳部幫助工作,任宣傳部幹事,參加區黨委巡視團。

1939年2月調任晉冀豫(沁縣)幹部訓練學校黨支部書記。6月調任中共晉冀特委宣傳部教育科科長。同年12月至1940年5月任中共晉冀豫區第三地委宣傳部部長。

1940年6月至10月任中共晉冀豫區第三地委黨校校長。

1941年1月晉冀豫區三地委改稱一地委,同月至1943年5月任中共晉冀豫區第一地委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1942年起)。

1943年5月起任中共晉冀豫區第一地委副書記。11月到延安入中共中央黨校一部學習。

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冀魯豫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1945年年11月至1946年3月任中共太行區第一地委副書記兼晉冀魯豫軍區第十二軍分區副政治委員(至1946年6月)。

1946年4月至1947年7月任中共太行區第一地委書記兼任太行軍區第一軍分區政治委員(1946年6月起)。

1947年參加全國土地會議。同年8月任南下幹部支隊副政治委員。

1947年12月至1948年11月任中共桐柏區第一地委書記兼桐柏軍區第一軍分區政治委員。

1948年11月至1949年2月任中共桐柏區委委員、組織部部長。

1949年5月起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員、鄭州市委書記、鄭州市警備區政治委員、市政協主席,兼市精簡節約委員會主任等職。

1953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統戰部副部長兼中南軍政委員會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辦公室主任。

1954年11月調廣州市,1954年12月-1956年8月任中共中央華南分局委員、廣州市委第二書記,1955年12月兼任中共廣州市委監察委員會書記。

1956年3月任中共廣州市委副書記,同年6月至1960年5月任中共廣州市委書記處書記,1960年5月任中共廣州市委第二書記,7月代理市委第一書記(至1962年10月)。曾任中共中央華南分局常委。

1958年4月至1963年9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1958年—1959年兼任廣州師範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1960年8月至1961年12月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處候補書記。

1961年12月至1963年9月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處書記兼廣州市委第2書記(曾兼任廣州市委代第1書記)。

1963年9月-1966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書記處書記。

1967年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二書記。

1966年-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衝擊。

1968年任天津市革委會常委、市農業生產指揮部主任。

1970年4月至1979年4月任天津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

1970年4月至1971年5月任天津市革命委員會黨的核心小組成員。

1971年5月至1978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

1972年12月至1973年10月任天津市計畫委員會主任,1973年6月至1974年5月兼黨的核心小組組長。

1973年11月至1977年7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

1977年7月至1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二書記。

1977年7月至12月任天津市革命委員會第一副主任。

1977年11月至1978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三書記。

1977年12月至1979年3月任天津市革命委員會黨組書記。

1978年至1982年5月任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1977年8月在中共十一大上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在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上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共十大、十一大、十二大代表,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大列席代表。

1995年8月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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