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亞娟

趙亞娟(1977年11月——),女,河南漯河人,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師。

基本信息

一、法學博士趙亞娟

籍貫履歷

趙亞娟,女,1977年11月出生,河南漯河人。現在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任教。
1995.9~1999.7,就讀於中南政法學院國際經濟法系 ,國際經濟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9.9~2002.7,就讀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國際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2.9~2005.7,就讀於廈門大學研究生院,國際法專業,法學博士
2003.7~2003.9,在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從事2個月的短期科研,並參加國際私法、國際公法講習班
2005.8~2005.9,參加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研究中心的“文化遺產保護”高級學術研討班

著作成果

1、中國南海研究院課題“國際海洋法上群島水域制度研究”,主要執筆人
2、參與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課題“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立法研究”
3、參與上海WTO事務諮詢中心課題《美國對華反傾銷案例研究(醫藥化工類)》
4、《論WTO協定在我國的適用》,《政法論叢》2001年第6期
5、《日本秘密海運極端危險核物質的法律思考》,《中國海洋法學評論》2005年第1期
6、《領海以外海域內水下文化遺產的管轄權之爭》,《法令月刊》2005年第7期
7、《沉沒的軍艦和其他國家船舶的法律地位——以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為視角》,《時代法學》2005年第5期

研究領域

國際法,海洋法,國際私法

科研情況

1、《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研究》(獨著),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美國對華反傾銷案例研究——以化工、醫藥類產品為例》(副主編),東南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3、《從低徵稅規則:多哈回合反傾銷規則談判一個重大分歧議題》,載《世界貿易組織動態與研究》2009年第7期。
4、《<國際法>本科雙語教學若干問題的思考》,載《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9年第6期。
5、《關於個人是否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問題的思考——從國際法的“個人化”發展動向談起》,載《華南理工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6、《國際法視角下“水下文化遺產”的界定》,載《河北法學》2008年第1期。
7、《中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現狀與建議》,載《華南理工大學學報》2008年第1期。
8、Relationships among the Three Multilateral Regimes concerning the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 The Cultural Heritage of Mankind.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 2008.
9、《從“南海一號”事件看我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制度的完善》,載《法學》2007年第1期。
10、《我國有關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立法的完善》,載《華南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11、《論海難救助制度與水下文化遺產的保護——兼評〈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的相關規定》,載《中國海洋法學評論》2007年第1期。
12、《美國海難救助制度的新發展——以若干歷史性沉船救助案例為視角的研究》,載《國際經濟法學刊》2007年第14卷第4期。
13、《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法制》,載《武大國際法評論》2007年第6卷。
14、《論南海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以與東協國家合作為視角》,載傅崐成、水秉和主編:《中國與南中國海問題》,(台北)問津堂書局2007年3月版。
15、《多哈回合談判的一項重要突破:〈區域貿易協定透明度機制〉》,載《人民法院報》2006年12月19日第6版。
並主持教研項目“法學本科雙語教學模式下教學質量自我監控與保障問題研究”及“中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問題研究”等多項科研項目。

二、詩人趙亞娟

趙亞娟,女,1968年1月生,江蘇無錫人,詩人。(中國)同暉學社成員,中華詩詞學會會員。詩作見諸《同暉》學刊等國內外眾多書報刊。曾參加在北京舉行的中華詩詞學會青年詩會。詩作入選《近四百年五百家詩選》《二十世紀詩詞文獻彙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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