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法

走廊法,是指企業可將落於準則所規定的區間(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0%與退休基金資產公允價值10%孰大者,也就是一般俗稱的「走廊」)內的部分精算損益遞延,而走廊外部分則在員工平均剩餘工作期間內攤銷。

IAS 19:EMPLOYEE BENEFITS國際會計準則第19條:員工福利
在該準則中,提到了10% 的走廊法(10% corridor test)定義

走廊法下,企業可將落於準則所規定的區間(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0%與退休基金資產公允價值10%孰大者,也就是一般俗稱的「走廊」)內的部分精算損益遞延,而走廊外部分則在員工平均剩餘工作期間內攤銷。

例題

某企業在當年度期末時,確定福利計畫下退休基金資產金額為$50,確定福利義務金額為$70。 由於提供該福利的預期成本及退休基金資產價值發生變動,該退休計畫在當年度發生精算損失$10。 假設前期無精算損益,且參加退休計畫中員工的預期平均剩餘工作年限為10年,則走廊的金額為$7($50的10%與$70的10%孰大者)。 現行走廊法下,企業可再次期報導期間僅認列精算損失$0.3(走廊外之精算損失$10-$7 = $3,除以參加退休計畫員工的預期平均剩餘工作年限10年)於損益。

最新訊息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於2010年4月29日發布了IAS 19「員工福利」的修正草案「確定福利計畫」。 草案內容一旦完稿,將重大影響採用確定福利計畫的企業,重點介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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