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年滿9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發放高齡津貼的通知

一、發放範圍:年滿90歲以上、赤水戶籍的高齡老人。 四、發放渠道:由市民政局統一實行銀行發放。 六、申報程式: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親屬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及複印件一式兩份,1寸照片兩張到所在村(居)委會登記,填寫《赤水市90歲以上高齡老人津貼補助申請書》。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認真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不斷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助老扶老的傳統美德,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從2009年1月起,對我市9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發放高齡津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年滿90歲以上、赤水戶籍的高齡老人。省、遵義市屬企業、垂直管理單位參照執行,費用由單位自行解決。
二、發放標準:90歲—99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齡津貼100元,10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由現在的100元提高到150元。
三、資金來源:列入財政預算。
四、發放渠道:由市民政局統一實行銀行發放。
五、申報原則:自願和提前申報原則。自願申報:即由老年人本人或由親屬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自願到所在村(居)委會登記。提前申報:即在老年人年滿90周歲或100周歲之前1個月申報。
六、申報程式: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親屬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及複印件一式兩份,1寸照片兩張到所在村(居)委會登記,填寫《赤水市90歲以上高齡老人津貼補助申請書》。村(居)委會審查後,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在村(居)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3天,無異議後,上報鄉(鎮)、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辦,並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蓋章,在15日之內報市老齡辦審批。執行時間從市老齡辦批准之月起計算。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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