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酒者傳

賣酒者傳

古典典故,選自魏禧所著《魏叔子文集》。

基本信息

賣酒者傳

魏禧

萬安縣有賣酒者,以善釀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問:“汝能飲酒否?”量酌之,曰:“毋盜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傾跌破瓶缶,輒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歸。由是遠近稱長者。

里有事醵飲者,必會其肆。里中有數聚飲,平事不得決者,相對咨嗟,多墨色。賣酒者問曰:“諸君何為數聚飲,平事不得決,相咨嗟也?”聚飲者曰:“吾儕保甲貸乙金,甲逾期不肯償,將訟,訟則破家,事連吾儕,數姓人不得休矣!”賣酒者曰:“幾何數?”曰:“子母四百金。”賣酒者曰:“何憂為?”立出四百金償之,不責券。

客有橐重資於途,甚雪,不能行。聞賣酒者長者,趨寄宿。雪連日,賣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贏錢買酒肉相飲噉。客多負,私怏怏曰:“賣酒者乃不長者耶?然吾已負,且大飲啖,酬吾金也。”雪霽,客償博所負行。賣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錢買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將不肯大飲啖。”盡取所償負還之。

術者談五行,決賣酒者宜死。賣酒者將及期,置酒,召所買田舍主畢至,曰:“吾往買若田宅,若中心愿之乎?價毋虧乎?”欲贖者視券,價不足者,追償以金。又召諸子貸者曰:“汝貸金若干,子母若干矣。”能償者捐其息,貧者立券還之,曰:“毋使我子孫患苦汝也!”及期,賣酒者大會戚友,沐棺更衣待死。賣酒者顏色陽陽如平時,戚友相候視,至夜分,乃散去。其後,賣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聞賣酒者好博,無事則與其三子終日博,喧爭無家人禮。或問之,曰:“兒輩嬉,否則博他人家,敗吾產矣。”嗟乎!賣酒者匪唯長者,抑亦智士哉!

選自(《魏叔子文集》,有刪節)

參考譯文:

(江西)萬安縣有個賣酒者,因為善於釀酒而變得富有。一生從不欺負別人。如果遇見被(主人)派來買酒的奴僕、婢女,一定問:“你能飲酒嗎?”以對方的酒量給他倒酒(飲),並叮囑:“千萬不要偷瓶中的酒喝,不然要受主人鞭笞的。”有時遇到(奴僕、婢女)走路不穩跌倒摔破了裝酒的器皿,總是從自己家拿出瓶子,重新裝好酒,讓(奴僕、婢女)拿著回去。因為這些,遠遠近近的人都稱讚他是有德行的人。

每逢鄉里有人湊錢喝酒,一定在他的酒館聚會。鄉里有人多次聚在一塊兒飲酒,評議事情不能決斷,相互嘆息,大多臉色難看。賣酒者詢問道:“諸位為什麼多次聚在一塊兒飲酒,評議事情不能決斷,相互嘆息呢?”聚在一起喝酒的人說:“我們為某甲向某乙借貸提供了擔保,某甲超過期限不肯還貸,將要被起訴,如果被起訴就會傾家蕩產,事情也就會牽連到我們,我們幾家人就不能夠休息了!”賣酒者詢問:“你們擔保了多少錢?”聚在一起喝酒的人回答“本息一共四百兩。”賣酒者說:“這有什麼值得發愁的呢?”立即拿出四百兩幫他們償還貸款,還不求取借據。

有個用口袋背著很多東西在路上行走的人,遇著了大雪,不能繼續前行。聽說賣酒者是有德行的人,趕緊到他家寄宿。雪一連下了幾天,賣酒者每天叫客人同自己賭博,並把贏來的錢拿來買酒一同吃喝。客人大多數時候是賭輸了,私下不高興地說“賣酒者竟不是有德行的人?然而我已經賭輸了,還要大吃大喝,花費 從我這贏的錢。”雪停之後,客人兌現了賭博所輸的錢準備出發。賣酒者笑著說:“哪裡有主人竟要客人的錢買酒肉的道理?天氣十分寒冷,不以博弈為名,客人(您)必然不肯大吃大喝。”賣酒者把從客人那贏來的錢如數還給了他。

有個方術之士(行占卜的人)談論五行,判定賣酒者將死。方術之士判定的死期將到之時,他擺下酒宴,把他購置的田地屋舍的主人一起召來,說:“我以往買你們的田地屋舍,你們心中願意嗎?價格沒有吃虧吧?”想要贖回的人按照當初契約的價格,價格不公道的,拿現金追補。又把向他借貸的人一起召來說:“你們借貸了資金若干,本息若干了。”如果有人能償還,不要他們還利息;如果是貧困的人,立即把借據給他們(不要他們償還了),並且說:“不要讓我的子孫為追索借貸讓你們受苦了!”到方術之士判定的死期,賣酒者聚集眾多親戚朋友,整治棺材,更換服裝等待死亡。賣酒者的臉色和平時一樣明亮,親戚朋友面面相覷,等到半夜才散去。那之後,賣酒者又活了七年。

魏先生說:我聽說賣酒者喜好賭博,沒事就和自己的三個兒子終日賭博,爭執起來沒有家人之間的禮節。有人問他,他說:“兒子們好玩耍,不這樣他們就會與別人賭博,敗壞我的家產了。”唉,賣酒者不僅是有德行的人,而且是有智慧的人啊!

(譯者註:酬,主人進客也。——《說文》。凡主人酌賓曰獻,賓還酌主人曰醋,主人又自飲以酌賓曰酬。這裡意譯為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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