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官價目表

賣官價目表

賣官價目表事件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卓志為了從中非法牟利而進行的買官賣官活動,其承諾可以為人升職,開礦等活動,以此來獲得非法所得。2016年4月6日上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馬偉靈(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審理。汕尾任職期間,通過買官賣官讓9人獲擢升。

基本信息

簡介

賣官價目表賣官價目表
幫人升職、開礦,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卓志八年內收受好處費817萬餘元。7月2日,劉卓志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目前,抗訴期滿,劉卓志未提起抗訴。而一份內蒙古賣官價目表曝光,花64萬就能當市委書記。

詳情

劉卓志86次收受賄賂817.036萬元,其中賣官收入占了他受賄金額的大部分。梳理劉卓志案,揭開當地官場職位買賣的隱秘一角。同時這些買官者在經過錢權交易而如願以償後,又成為了賣官鏈條中新的一環,與劉卓志形成了利益同盟。
2010年下半年,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時任市委書記的牛志美等多名官員接連被查。2010年12月14日,從錫林浩特市走出去的老領導、時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劉卓志被“雙規”,九天后被免去其領導職務。
根據中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出具的一份《關於劉卓志在“兩規”期間表現情況的說明》,劉卓志一被採取措施,就如實供述了當時組織上已經掌握的648萬餘元的涉案情節,其中就包括了上述牛志美等在內的15人。之後,劉卓志又主動交待了組織上不掌握的169萬元的情節,並表現出積極退賠的意願。
此後,劉卓志一案被指定在北京審理。由於系督辦專案,案件的審理過程一直保持神秘。案件審理期間,劉卓志曾辯稱其雖收受了牛志美等人給予的好處,但這些人的職務提拔、任用均經過了正常的組織程式,並不是其一個人能決定的。而他的另一個主要觀點是,他是根據內蒙古經濟發展的需要為請託人提供了幫助,並沒有為企業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7月2日,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劉卓志構成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7月13日下午,劉卓志的辯護人透露其未抗訴。這也就意味著,該判決已生效、劉卓志已開始服刑。
提拔市委書記先後收受64萬
最早的賣官交易起於2003年。牛志美1997年任錫盟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2003年起擔任錫盟發改委主任,2007年爬上了錫盟盟委委員、錫林浩特市市委書記的位置。
牛志美的升遷,花了大把的錢,劉卓志提供了極大幫助。牛志美共17次給劉卓志或者通過劉卓志的妻子宋巍送去42萬人民幣和3萬美元(總折合64.686萬人民幣)。
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張某,先後多次給劉卓志送錢總計59萬元,司法機關在詢問當地統戰部門時得知“如果劉卓志不同意,張某不可能被推薦為政協委員”。
事實上,劉卓志賣官鬻爵已是公開的秘密,證據顯示,錫林浩特市城鄉規劃處設計室主任賈乘麟送65萬後,先後被提拔為錫林浩特市城市規劃局副局長、局長;錫林郭勒盟某旗旗委副書記送40萬成檔案部門負責人;牧場場長送17萬成錫林浩特市市委常委;設計院院長送10萬成政協副主席。
選拔幹部指定考察自己人
劉卓志被抓後,提到了一個行賄人——賈乘麟。賈乘麟的提升依靠了兩個人的力量,除劉卓志外,還得到過牛志美的提攜。
自從2003年劉卓志主政錫盟後,賈乘麟便開始運作自己升職一事。當時,賈乘麟在錫林浩特市城鄉規劃處工作。2003年,錫林浩特市規劃處擬升格為錫林浩特市城市規劃局。為了提任錫林浩特市城市規劃局副局長職務,賈乘麟來到了劉卓志的妻子宋巍的辦公室。他交給宋巍3萬元,並請她向劉卓志轉達提職的請託。劉卓志很快推薦了賈乘麟。
2007年秋,錫林浩特市城市規劃局局長職位空缺,賈乘麟再次找到了宋巍。據當時負責人回憶,錫林浩特市委組織部在研究醞釀規劃局局長人選時,賈乘麟是3名候選人之一,但時任錫林浩特市委書記的牛志美卻要求組織部門重點考核賈乘麟。於是,根據牛志美的指示,組織部將賈乘麟作為城市規劃局局長唯一人選進行了考核,並最終予以任命。
除賣官外還干預經濟活動
劉卓志“雙規”後,如實供述了組織已掌握的收受牛志美、賈乘麟等15人給予賄賂總計折合人民幣648萬餘元的事實。此外還主動交代了組織尚未掌握的收受6人賄賂共169萬的事實。細數之,其中涉及賣官事宜的共13人,關乎錫盟地區檔案部門、市委、政協、人大、司法機關、發改委等重要部門,而其受賄時間從2003年一直持續到了2010年7月。
除了賣官外,劉卓志還在受賄後幫助多家企業及個人,低價購買樓房及賓館、暫緩關閉長期污染市區環境的儲煤場、催要工程款、承建鐵路、配置煤炭資源、進行煤田風險勘查、辦理銀行貸款、銷售奶牛、獲得低價探礦權、開發房地產等,其中不乏一些國內知名企業。
最終法院認定劉卓志受賄罪名成立,鑒於他在歸案後主動交代了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態度好並退繳了贓款,而判處他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例

2016年4月6日上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馬偉靈(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審理。馬偉靈是陸豐涉毒案中牽出的最大“老虎”,不過,在其被指控的14項罪名中,卻沒有一起涉及毒品交易或者毒品保護傘。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其在汕尾任職期間,通過買官賣官讓9人獲擢升,並幫助“10·9”槍擊案疑犯逍遙法外,在總計14項的指控中,共受賄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財物。馬偉靈則當庭翻供,否認大部分控罪,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犯罪分類導航

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從犯罪的法律特徵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是觸犯刑律、具有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的實質概念是從犯罪的社會內容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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