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予

1.指常賜以外的特殊恩賜。 2.賞賜;賜給。 3.指所賜予的東西。

基本信息

詞目:賜予
拼音:cì yǔ
詞義:
1.指常賜以外的特殊恩賜。
2.賞賜;賜給。
3.指所賜予的東西。

詳細釋義

基本解釋
1. [grant]∶作為一項恩惠授予,恩賜
2. [vouchsafe;bestow]∶恩賜,賞給
詳細解釋
1. 指常賜以外的特殊恩賜。
周禮·天官·大府》:“幣餘之賦,以待賜予。” 鄭玄 註:“賜予,即好用也。” 孫詒讓 正義:“凡賜有常賜,有好賜。常賜者,歲時頒賜,著於秩籍者;好賜則常賜之外,以恩澤特受賜,非恆典也……此賜予專據好賜言也。凡經雲賜予者,並為好賜。”
2. 賞賜;賜給。
《荀子·大略》:“賜予其宮室,猶用慶賞於國家也。”《漢書·食貨志上》:“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 宋司馬光 《交趾獻奇獸賦》:“賜予簡而功無所遺,刑罰清而奸無所漏。” 冰心《南歸》:“對於這些無情的自然,如陽光,如花卉,在她的病的靜息中,也是加倍的溫煦馨香。這是上天賜予,惟有她配接受享用的一段恩福!”
3. 指所賜予的東西。
新唐書·隱逸傳·武攸緒》:“賜予無所受,親貴來謁,道寒溫外,默無言。” 宋 蘇軾《論高麗買書利害札子》:“ 高麗 所得賜予,若不分遺 契丹 ,則 契丹 安肯聽其來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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