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賀州市氣象局主要職責
1、組織協調完成本行政區域內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大氣成分、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等業務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綜合觀測、預測預報、公共氣象服務和信息與技術保障體系的有關工作。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3、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觀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4、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氣象預報的發布。
5、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和升空氣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6、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氣候可行性論證。
7、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本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8、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人民政府對縣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
9、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所獲榮譽
賀州市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