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體育教學部兩負責人同陷“抄襲門”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接到郵件舉報,舉報者自稱是貴州大學的一名老教師,受到貴州大學幾名老教授的委託,代表他們向報社提供一份“真實詳細的學術造假材料”——舉報對象直指貴州大學體育教學部部長劉煒和副部長邱勇。成為”抄襲門“

抄襲門

“體育人文精神”和“醫學人文精神”有什麼差別?

沒有差別。

“我國南北地區經濟差距擴大化”與“我國東西部體育產業差距擴大化”有哪些共性?

全是共性。

這可不是開玩笑,這是貴州大學 一名體育專業學生在撰寫科研論文時從該校體育教學部部長和副部長的論文中找到的答案。

涉嫌抄襲

舉報者在郵件中指出,在2008年9月申請教授職稱中,劉煒和邱勇的科研論文“存在嚴重的剽竊他人成果的行為”。

隨後,他們列出了其中的幾例:劉煒發表在2008年第9期《山東體育學院學報》上的《質疑、追問與反思:體育人文精神的現實失落》一文“整體抄襲率達85%”,主要來源於2006年第2期《科學技術與辯證法》的《關於醫學人文精神的追問》、2005年第7期《北京體育大學學報》的《體育人文精神的內涵、作用和地位》和2007年第2期《揚州教育學院學報》的《體育人文精神內涵的剖析》三篇文章;而邱勇發表在2006年第33期《商場現代化》上的《我國東西部體育產業差距擴大化研究》一文“整體抄襲率達71%”,主要來源於2002年第2期《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和2002年第3期《重慶商學院學報》,文章標題為《我國南北地區經濟差距擴大化研究》。

筆者仔細比對了相關論文,發現確實存在大篇幅雷同的現象。

對《關於醫學人文精神的追問》一文中的內容,劉煒的論文只是把“醫學人文精神”改為“體育人文精神”,其他內容基本未作改動。在探討體育人文精神的現實失落時,劉煒把《體育人文精神的內涵、作用和地位》一文的結論作為自己的結論。

邱勇把《我國南北地區經濟差距擴大化研究》一文的標題改為《我國東西部體育產業差距擴大化研究》,內容基本未作改動——這使得前者文中的很多內容論述的是南北方經濟差異問題,文不對題。

“劉煒與邱勇只是把其他作者的文章稍改了幾個字,就成了他們的論文……二人撰寫科研文章的手法,可以說是在貴州大學開了先河,其野蠻抄襲論文的手段令人觸目驚心。”舉報信寫道。

舉報人表示,劉煒、邱勇在2008年能夠評上教授,與發表的多篇造假論文有關,“我們已經向學校領導和校學術委員會提交了三位老教授簽名的關於申請嚴肅處理相關造假人的舉報信!”

在問及被抄襲者觀點時,來自南京醫科大學醫政學院、《關於醫學人文精神的追問》一文作者之一的劉虹教授說,既然事實已經清楚,自己不願再發表意見。

展開調查

在比對相關論文後,筆者不禁好奇:為什麼2008年、甚至2006年發表的論文,在多年後才被發現是抄襲他人之作?

對此,舉報者稱,體育教學部兩位負責人論文抄襲事件由該校2007級體育專業學生在撰寫科研論文過程中發現的。該學生經過長達幾年之久的思想鬥爭,才向“老教師代表”提供了詳細的舉報資料。經過大家的集體核實和商討,決定向媒體舉報該事件。

8月12日,筆者與舉報信上籤名的貴州大學兩位教授取得聯繫。A教授表示,國家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貴州大學也有《學術道德規範實施方案》,如何處理論文抄襲事件是學校的事情。

B教授表示,自己是搞體育的,“體育的精神就是公平,要公平競爭,假的東西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對這樣的事情非常痛恨,也是反對的”。“學校裡面有規定的”,希望按制度辦事。

舉報者指出,希望貴州大學黨委、學術委員會根據《貴州大學學術道德規範實施方案》相關罰則的內容,對劉煒與邱勇兩位同志進行嚴肅處理,還貴州大學一個清白、公正、不護短的形象。

筆者電話採訪了貴州大學學術委員會副秘書長洪名勇,洪在電話中稱學校學術委員會確實收到了該舉報信,此事正由學術委員會秘書處調查,自己在外地,對事件調查和處理結果尚不清楚。

8月19日,筆者與劉煒和邱勇取得了電話聯繫。劉煒在電話中表示,“學校已經在做(這件事情)了,學校學術委員會正在調查,你去問學校宣傳部門”,對抄襲事件,劉既沒有承認,也沒有發表自己的任何看法。

邱勇在電話中也表示,“是否抄襲不是我說了算的,學校正在調查,最後的結果也要學校給出”,“想了解情況去問學校吧”。

貴州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羅勇告訴筆者,他對論文抄襲事件有一定的了解,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在收到舉報信之後非常重視。但是“相關的調查工作要等到一周后學校開學之後才能全面展開,調查結果預計也要10天左右才能出來”。

“孰是孰非,學校方面一定會給出一個交代。如果論文抄襲事實成立,學校相關部門一定會嚴肅處理。”羅勇說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