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優良傳統
歷史緣由
早在1934年1月,毛就指出:“應該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員明白,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並要求“節約每一個銅板為著戰爭和革命事業,為著我們的經濟建設”。1949年3月,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黨中央和毛同志針對當時黨內有可能出現的驕傲自滿、以功臣自居和貪圖享樂不願再過艱苦生活的情緒,要求全黨同志繼續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和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努力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繁榮富強的新中國。
我們黨執政以後,艱苦奮鬥、勤儉建國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得到了保持和發揚。1956年9月,劉少奇同志在黨的八大政治報告中指出,勤儉建國、勤儉辦企業、勤儉辦合作社、勤儉辦一切事業,這是我們黨建設社會主義的長遠方針。1957年2月,毛同志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指出:要使我國富強起來,需要幾十年艱苦奮鬥的時間,其中包括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這樣一個勤儉建國的方針。正是在這一方針的指引下,我們改變了“一窮二白”的落後面貌。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同志強調:“艱苦奮鬥是我們的傳統,艱苦樸素的教育今後要抓緊,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我們的國家越發展,越要抓艱苦創業。提倡艱苦創業精神,也有助於克服腐敗現象。”江澤民同志指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過幾年緊日子,帶頭髮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儉建國、勤儉辦一切事業的精神,真正與民眾同甘共苦,激發群
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並由此來豐富和提高自己。”他要求廣大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保持清正廉潔,發揚艱苦奮鬥精神,自覺拒腐防變,堅決反對消極腐敗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