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09年8月24日,豐田在華兩家合資企業——廣汽豐田、一汽豐田宣布,由於零部件出現缺陷,自8月25日開始,召回部分凱美瑞、雅力士、威馳及卡羅拉轎車,涉及車輛總計688314輛。這是我國2004年實施汽車召回制度以來,數量最大的一項召回。
此次召回的車輛包括了豐田在中國市場的所有主力車型。豐田宣稱,大規模召回的原因是同一供應商供應給兩家企業的零部件出現缺陷,廣汽豐田和天津一汽豐田承諾將對召回範圍內的車輛免費更換電動車窗主控開關缺陷零部件,以消除安全隱患。
在中國,召回產品一般會得到各界包括消費者的讚賞,而且中國消費者為了能夠被召回還曾經奮鬥過多時,三菱就倒在“不召回”上。然而,出乎豐田意料的是,貌似負責任的召回行動反而迎來各種猜疑和抨擊。
部分消費者懷疑豐田公司召回的原因。他們認為成本敏感的豐田不會為了這樣一個很小很雞肋的原因付出如此大的代價召回,應當是產品本身出了更大更嚴重的問題。簡而言之,消費者的知情權被忽略了。
眾多汽車產業專家則開始懷疑豐田的質量神話是否依舊堅挺。有關人士指出,豐田連續大規模召回與它的零件通用化戰略、捆綁式管理模式有關。更有專家指出,豐田質量的下降,與其產量快速膨脹忽視科學管理有直接的關係。
事實上,豐田這幾年連續召回已經大大觸動全球消費者的神經,尤其當豐田汽車引以為傲的雷克薩斯也發生召回時,有關豐田汽車質量的神話廣遭質疑。在一系列對外解釋中,豐田汽車竭力否認質量問題與其成本之間的關係,其相關高管在一次道歉之後,不得不進行下一次道歉。2009年前10個月,豐田已在全球召回了9次,涉及車輛達到625萬餘輛。
自2004年7月至2009年8月,豐田在中國共有24次召回,涉及車輛近120萬輛。而同期豐田在中國市場售出的汽車也不過是130多萬輛,也就是說,豐田在中國平均每賣出10輛汽車,就有9輛存在隱患需要召回。如此頻繁地大批量召回,讓豐田質量大打折扣。在一項“你是否還會購買豐田汽車”的網上調查中,共有1萬多名網友參與,其中有73%的網友表示不會購買。
豐田自己也承認質量有問題。豐田社長豐田章男近日提出“質量比數量更重要”,豐田宣布放棄奪取全球15%市場份額的目標,從而退出全球銷量第一的爭奪戰。
豐田宣布從2010年2月28日開始在華召回天津工廠生產的城市多功能車RAV4,總數為75552輛,均為2009年3月19日至2010年1月25日期間生產。豐田中國透露,經查,卡羅拉、凱美瑞和漢蘭達等其他三個車型均無須召回。
天津一汽豐田在提交給質檢總局的召回報告中披露,此次召回的原因與美國情況相同,車輛由於油門踏板的踏板臂和摩擦桿的滑動面經過長時間使用,在低溫的條件下使用暖風(A/C除外)時,在滑動面發生結露,使摩擦增大,使用油門踏板時有阻滯,可能影響車輛的加減速。極端情況下,油門踏板鬆開時會發生卡滯,車輛不能及時減速,影響行車安全。
目前,一汽豐田已停止對未消除缺陷的RAV4車輛的銷售,並承諾將對召回範圍內的車輛免費維修。在召回維修實施之前,為避免缺陷引致的危險,建議車主採取如下預防措施:在踩踏加速踏板有阻滯感或鬆開加速踏板回位緩慢時,剎車並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地帶,然後聯繫一汽豐田銷售店幫助。
惡評
——豐田給中國人造的車就是垃圾做的,以前他們說過中國人不配開好車! 說白了,就是他們上層對大陸市場的刻意貶低和藐視導致了質量上的不把關,所以才會有如此數目眾多的召回。
——強烈鄙視豐田死不認錯,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的惡劣態度!70萬台,如果不是會引發自燃,豐田是不會召回的。
——前一段網上風傳的“斷軸事件”還有“剎車失靈事件”,召回一定是因為影響安全的大問題!這次召回根本就不是他們負責任的表現,而僅僅是面對輿論的壓力不得已而為之。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李愛文:雖然召回制度已經是全球性制度,近兩年來,豐田在全球進行了十幾次大規模召回,這些召回無一例外地考驗著全球消費者對豐田品牌產品質量的信任程度。為什麼美國、歐洲汽車在中國出現的問題少?
人民網:態度決定一切,豐田車型大規模集體爆發質量問題,豐田在市場的寵溺下一點點地背棄“精益化的生產模式”。
劣跡
2009年11月,美國開始調查豐田雷克薩斯突然自動加速問題缺陷導致的車輛失控及死亡事故。《洛杉磯時報》指責豐田公司修改事故報告。
2009年4月,廣汽豐田因剎車系統缺陷召回26萬輛凱美瑞。
2008年12月,豐田因電動轉向系統(EPS)存在缺陷可能導致轉向控制失靈,召回了12萬輛汽車,包括2004年至2006年期間生產的部分雷克薩斯品牌汽車和2005年至2006年期間生產的銳志、皇冠轎車。
2008年10月,因手動變速器存在安全隱患,豐田召回8萬輛車。
2006年4月,因為一汽豐田工廠的空氣濕度與日本有很大不同,上市僅兩個月的一汽豐田銳志轎車普遍出現發動機油底殼滲漏現象。同年6月,豐田對故障車輛免費檢修,並將其保修期延長一倍,以此來安撫憤怒的銳志車主。
將分三種情況處理
豐田中國公關部昨天表示,國產Rav4將分三種情況處理:1月25日前生產並銷售出去的RAV4將召回維修,但具體如何修理以及修理時間多長,還在全力以赴地進行探討中;1月25日前生產但尚未交付到用戶手上的RAV4車型,廠家推遲提車時間以便更換油門踏板等零部件,但推遲多久未確定;1月26日後生產的RAV4由於使用了新油門踏板零部件,決定照常銷售。而進口RAV4由於採取的油門踏板與美國不同,無須召回。
對於在美國召回的卡羅拉、凱美瑞和漢蘭達,記者了解到,這三款車型暫時沒有召回計畫。豐田中國解釋說,這是因為國內除RAV4外的車型採取的油門踏板均與美國市場不同。
豐田召回事件制度啟示
近日,豐田汽車公司因油門踏板踩放不順的潛在問題,決定擴大在美國市場上召回範圍,使在北美的豐田汽車召回數量上升到590萬輛。豐田公司也將召回在中國市場銷售的豐田進口車4萬輛和國產車7.5萬輛。同時,也在考慮召回歐洲市場上近200萬輛豐田汽車。這樣,捲入“踏板門”而召回的豐田汽車數量將達800萬輛之巨,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汽車產品缺陷召回事件。
這樣大規模的召回,成本就是天文數字,正值豐田攀上全球產銷第一的至尊地位卻遭遇消化不良之時,對豐田的打擊可謂雪上加霜。但豐田還是在“主動召回”、“指令召回”、“隱匿召回”和“拒不召回”的諸多選項中,果斷選擇了“主動召回”和“主動申報”。這看似費解,實則來源於法律制度壓力。
中國汽車消費者大概不會忘記,2002年5月,日本豐田汽車公司決定召回200萬輛存在點火器隱患的汽車,但令中國消費者沮喪的是,召回並不包括中國市場。令中國消費者受歧視的主因是中國當時並沒有制訂汽車召回的有關法律。而據信,中國推出汽車召回制度的阻力正源自國內的汽車廠商而非外國汽車公司。國內汽車廠商認為,召回制度會一棍子打死中國汽車產業。
這種未經證實的擔憂,使中國民族汽車免去了“召回成本”之重。但多年下來,中國品牌汽車非但沒有“強”起來,反而紛紛伏倒在有“召回成本”之累的外國品牌車之下。所以,真正奪命的不是召回制度,而是沒有召回制度。
美國的汽車召回制度歷史悠久,起始於上世紀60年代的《國家交通及機動車安全法》,美國甚至制訂《大氣清潔法》,把不符合環保條件的汽車也納入召回範圍。真正讓美國召回制度運轉起來,依託的是基礎法律制度,其中就有產品侵權責任法。美國曾有個著名判例,加州居民拉蒙·羅莫夫婦一家駕駛福特車出車禍導致三死三傷,後查明事故主因就是福特汽車產品質量問題,由於初審法庭查明福特早已知悉此類隱患而未召回,就痛下殺手,在作出500萬美元傷亡賠償的基礎下,判令福特2.9億美元的天價懲罰性賠償。
依據“風險核算”法,如果投放於市場的有缺陷產品可能產生的產品責任的總量遠小於召回成本,車企就會坐視消費者有可能車毀人亡的悲劇發生,會以“大不了賠點錢”的想法矇混過關。所以,產品侵權責任法不配套,行政處罰以及刑事責任跟不上,召回就不能成為自願之舉。日本的召回制度中引入了刑事責任,對拒不召回或隱匿召回的,除對法人處以上億日元的罰金外,對個人課以刑期一年以下的監禁。
我國於2004年才開始在小範圍汽車種類上施行召回制度,到2009年才基本擴大到所有機動車上。由於侵權責任法以及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不完善,中國車企在“主動召回”的態度上還得向外國品牌學習。市場行銷人士發現,召回並沒有根本性摧毀品牌力量,反而是在“所有產品都不可能是十完十美”的假定下,那種勇於自改,敢於向生命負責的行為,最終會贏得市場高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