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報通信

為傳遞警報信號而建立的通信聯絡。它是軍事通信的組成部分。警報按其性質分為戰略警報和戰役戰術警報。警報內容,有預告警報,襲擊(空中、核、化學、生物)警報,解除警報,嚴重自然災害警報。各種警報都規定相應的信號和表示方法。

警報通信

正文

警報通信按警報系統的任務、性質和要求來組織。戰略警報通信,由統帥部組織;戰役戰術警報通信,由戰區司令部組織。組織方法通常是:從戰略警報中心到戰區警報中心,再到接收警報信號的軍隊各級司令部和民防部門,利用多種通信手段,構成統一的警報通信網。為了保障警報信號傳遞及時、準確,警報中心須利用一切通信系統予以傳遞。專設警報通信網須即時傳遞,其他通信網也須優先傳遞。中國早在西周就建築了烽火台,用烽火、燧煙報警。19世紀始,隨著電信工具在軍事上的套用,警報通信的精度和速度大大提高。20世紀50年代以來,一些國家已逐步將警報通信併入軍隊自動化指揮、控制、通信和情報系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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