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繁

證明繁

證明繁是指對那些折騰民眾、繁雜過濫的開證明現象。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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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證明,是公共管理的必要手段,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權威的常見辦法。人們“吐槽”的也僅僅是那些折騰民眾、繁雜過濫的證明 。

證明繁是民眾“辦事難”、“辦證難”問題的一個縮影,表明一些地方基層政府和部門在管理和服務中確實存在不規範、不透明、不作為問題。

要解決辦事環節過多、證明繁雜過濫等問題,目的是要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規範和簡化公權力,方便民眾辦事創業,更好地服務民眾。

現象

陳先生出境旅遊被要求證明“我媽是我媽”的離奇遭遇經人民日報曝光後,更多的“奇葩”證明被媒體披露:兌換殘幣需開“非故意燒毀錢幣證明”,辦理工商執照需開“不擾民證明”,報銷住院費需開“摔倒證明”……各式各樣的證明層出不窮,甚至出現了開證明前需要先開“需要我證明的證明”。在繞口令般的證明中,人們看到的是權力的傲慢、管理的落後和法治意識的缺失。

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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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負責人:出現各種“奇葩”證明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公民戶籍、教育、就業、生育、醫療、婚姻等一些基本信息處於分散、割據的碎片化狀態,不能實現部門間、地區間互通共享或共享程度不高。

也有媒體認為,有的“證明繁”是官僚主義造成的。

解決方法

1.運用“網際網路+”思維,把公民戶籍、教育、就業、生育、醫療、婚姻等處於分散、割據、碎片化狀態的基本信息整合起來,實現部門間、地區間互通共享。

2.根治官僚主義造成的“證明繁”,一靠作風建設,把高高在上的官老爺思想拉下來,重樹為人民服務的公僕意識;二靠簡政放權,一些可有可無的證明,堅決取消,一些公權力機關就能收集的證明,堅決不勞煩民眾。

媒體評論

“最成功的管理,是讓人感受不到管理者的存在。”管理學上的這句名言,或許可以成為破解“證明繁”的目標。希望相關部門放下權力的傲慢、改進落後的管理、彌補缺失的法治意識,讓民眾辦事更便捷,讓管理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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