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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公務車輛保險統一承保資格項目答疑紀要發布時間:2005-06-23 點:廣東省高要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答:由高要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統一結算(月結)。

行政法規

高要市公務車輛保險統一承保資格項目答疑紀要
發布時間:2005-06-23
高要市公務車輛保險統一承保資格項目答疑紀要
發布時間:2005-06-23

招標編號:GYZY050605

項目名稱:高要市公務車輛保險統一承保資格

答疑會時間:2005年6月14日下午3:00(台北時間)

地 點:廣東省高要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高要市城區府前大街102號

一、招標檔案第18頁:第14.3條、14.4補充如下:

14.3.在甲方和被保險單位根據上述第14.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契約後,甲方和被保險單位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與其他保險機構簽訂保險契約,乙方應對甲方和被保險單位簽訂新的保險契約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

14.4.被保險單位簽訂機動車輛保險單後,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契約,並向被保險單位追究經濟賠償。

二、鎮政府用車輛的保費可否定一繳費期限?

答:與市的繳費時間一樣。

三、車輛損失險中是否包含燈具和倒後鏡單獨損環險?

答:由各保險公司自行確定。

四、結算方式是與每個投保單位直接結算不是由高要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匯結保險公司?

答:由高要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統一結算(月結)。

五、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是否按新車購置價?是否定額投保?

答:按新車購置價。

六、保險公司在契約中所報備的費率有所改變(如經保監辦批准執行新的費率)契約是否無效?

答:按契約簽訂的費率執行,如新費率優於契約簽訂的費率則按新費率執行。

高要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廣州市正陽招標採購服務中心

2005年6月14日


相關附屬檔案: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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