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中國土地的擁有者

附錄一兩個村莊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271 附錄三鄉村學校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277 附錄四某磚窯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280

基本信息

副標題: 制度變遷、產權和社會衝突
作者: 何·皮特 (Peter Ho)
譯者: 林韻
出版社: 中國科學文獻出版社
出版年: 2008.09
頁數: 332
定價: 39.00元
裝幀: 平裝
ISBN: 9787509703052

內容簡介

本書啟用了“可信度” 和“空制度”兩個概念。一種為社會群體所信賴並確認為可信的制度,其創生在相當程度上取決於該群體根據其所面臨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因素所做出的選擇和安排。無視這一條件,不僅會導致對社會行為人的行為方式作用甚微的空制度的產生,而且會導致社會不公加劇,甚至引起社會衝突。本書指出要正確理解中國農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功,其訣竅在於理解政府所採取的放手政策,及其所刻意堅持的制度模糊原則的意義,因為這兩者促成了適合不同地方特性並具有可信度的制度的產生。

目 錄

緒 論…………………………………………………………………………………………1
第一章 農地產權制度的可信度,即“有意的制度模糊”之所以生效的原因…………26
第二章 為什麼農民沒有權利——土地產權糾紛和習俗權………………………………65
第三章 中國的草原管理:“空制度”的創建……………………………………………100
第四章 爭議地帶——森林權、登記和社會矛盾…………………………………………137
第五章 “四荒”拍賣政策174第六章國有化和私有化之間
——作為第三條道路的共有財產?………………………………………………217
結 論 過渡時期的政治經濟學……………………………………………………………254
附錄一 兩個村莊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271
附錄二 國營林場和村莊之間的土地糾紛材料……………………………………………274
附錄三 鄉村學校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277
附錄四 某磚窯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280
附錄五 “第二輪”土地承包(農民持有的副本)………………………………………283
附錄六 “第二輪”土地承包(村民委員會持有的副本)………………………………286
附錄七 責任山承包契約……………………………………………………………………288
附錄八 長城村拍賣宜林“四荒地”造林契約……………………………………………289
附錄九 官廳村“四荒地”拍賣契約書……………………………………………………291
附錄十 將農村土地轉讓給一家企業的手寫契約…………………………………………292
附錄十一 上垣村草原界線四至範圍的手寫協定書(不包括地圖)……………………293
附錄十二 某村莊的草原使用契約…………………………………………………………295
附錄十三 某農戶的草原承包契約…………………………………………………………300
中英文專有名詞索引…………………………………………………………………………302

作者簡介

何·皮特(Peter Ho)為荷蘭格羅尼根大學(University of Groningen)終身教授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其知識淵博,研究著作成果涉及制度變遷、可持續發展、技術與風險、環境保護、以及新興經濟體所面臨的自然資源衝突等當今社會研究領域前沿問題。因有大量學術論文發表於SSCI 檢索系統世界著名學術期刊,並在Routledge, Frank Cass, 和 Blackwell等世界權威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專著,從而得到國際學術界的一致公認。同時作者還擔任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荷蘭與中國等國家政府的政策顧問專家,並經常被邀請接受荷蘭電台、美國PBS、英國BBC等國際知名媒體的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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