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移轉

註冊商標轉移是指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標權主體消滅由其繼受人繼受商標權。商標權的轉移不同於商標權的轉讓,它不是雙方法律行為,它是被繼受人消滅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繼受人表示接受商標權並向商標局履行轉移註冊商標手續即可實現商標權的轉移。

具體情況

註冊商標轉移有兩種情況:一是作為商標權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繼承人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其註冊商標。二是作為商標權人的企業破產或被合併、兼併,其商標權由被合併或兼併後的企業繼受。

企業繼受與前述作為商標權主體的自然人死亡引起的商標權繼承既有相同之處,又有不同之處。相同之處是原來的商標註冊人主體均已消失,不同之處在於被合併或兼併的企業的商標權及債權債務由合併或兼併的企業繼受,是按照企業合併或兼併的有關法律及程式進行的。

註冊商標的轉移,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檔案或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專用權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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