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成立於2001年4月10日,是按照國家電信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在堅持政企分開、保護競爭、促進發展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下設立的。按照國務院《國務院批轉信息產業部關於地方電信管理機構組建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26號)和信息產業部《關於郵電管理局實施政企分開問題的通知》(信部政[2000]243號)、《關於組建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有關問題的通知》(信息產業部9月30日傳真電報)等檔案精神,在原西藏自治區郵電管理局的基礎上組建成新的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2號)、《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部派駐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職責有關事宜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2〕17號)等有關規定,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派駐西藏自治區的通信管理部門,實行垂直管理。內設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監察處、機關黨委)、通信發展處(戰備應急通信辦公室、國防信息動員辦公室)、電信管理處、通信保障處、網際網路管理處等六個處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通信行業管理政策法規,統籌規劃西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並實行行業管理;監測分析西藏自治區通信業運行態勢並發布引導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推動實施西藏自治區“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

(二)協調西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資源共享;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負責西藏自治區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西藏自治區通信建設市場;指導西藏自治區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依法監督管理西藏自治區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電信服務資費和質量;保障普遍服務,推動行業自律;根據授權負責西藏自治區通信網碼號、網際網路域名和地址等資源的管理;監管西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組織協調西藏自治區應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擔西藏自治區國防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管理西藏自治區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五)協調管理西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網路信息安全平台;監管西藏自治區網路運行安全;擬訂西藏自治區電信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西藏自治區網路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配合開展西藏自治區特殊通信、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有關工作,配合處理網路有害信息;擬訂西藏自治區通信管制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中共西藏自治區委、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工作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自成立之日起,對內狠抓各項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牢固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觀念;不斷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對外認真履行職責,不斷加強電信資源和無線電管理工作,加大電信市場監管力度,認真查處違規行為;切實加強電信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努力提高全行業的服務水平;切實加強對重點工程項目的監督,努力提高全行業通信能力。通過努力,使我區電信通信市場保持了良好地競爭秩序。

在今後的工作中,西藏通信管理局將以促進西藏經濟跨越式發展和維護良好的電信市場環境為目標,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牢固樹立“監管就是服務”的理念,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認真履行職能,維護公平競爭,加大執法力度,淨化市場環境,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點,前移監管關口,努力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以新的姿態、飽滿的熱情、昂揚的鬥志、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維護好我區電信市場良好的秩序。

機構職責

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密碼、信訪、新聞發布、綜合調研、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黨政網路、入口網站管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電信行業安全生產的檢查督查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內部審計、績效檢查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戶籍管理、車輛管理工作;負責西藏通信行業民兵保障分隊管理工作;指導西藏自治區通信行業協會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人才培訓、社會保險、離退休幹部、體檢療養等工作;負責外事工作;負責西藏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工作。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政策和重要檔案;負責牽頭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普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黨組民主生活會的組織工作。


監察處、機關黨委

承擔局黨組紀檢組日常工作;負責監督國家重大政策落實情況,指導行業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參與人事任免、工程建設等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的研究;負責受理申訴、舉報以及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創先爭優、強基惠民、扶貧等工作。


通信發展處(戰備應急通信辦公室、國防信息動員辦公室)

研究西藏自治區通信業發展形勢,提出發展思路、政策建議,擬訂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西藏自治區通信業經濟運行和市場競爭狀況,提出對策建議;負責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協調西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建設,促進共建共享;根據授權負責西藏自治區通信網碼號管理工作;負責西藏自治區通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招標投標及通信網路抗震防災管理,審核通信建設企業資質、個人資質;負責開展西藏自治區應急通信有關工作;按分工承擔西藏自治區戰備應急通信和國防信息動員工作。

電信管理處

依法對西藏自治區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實行監管,落實市場監管和開放政策,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負責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電信設備進網年檢等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新型電信業務商用試驗,監督服務質量,保障普遍服務,推動行業自律,維護國家和用戶權益;承擔推動實施西藏自治區“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監管西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負責電信資費審批備案管理,檢查電信業務資費政策標準。

通信保障處

落實國家通信網路與信息安全相關政策,協調管理西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網路信息安全平台;監管西藏自治區網路運行安全,負責西藏自治區網路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負責開展西藏自治區特殊通信、黨政專用通信有關工作,擬訂西藏自治區通信管制措施並組織實施。


網際網路管理處

根據分工負責西藏自治區網際網路行業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路有害信息,推進電話用戶實名管理;擬訂西藏自治區電信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根據授權負責西藏自治區網際網路站備案和IP位址、域名等資源管理工作。

主要領導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局長:馮文勇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副局長:尼瑪多吉、貢布多吉、江明濤、陸建文

西藏自治區專用通信局局長:胡文飛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黨組書記:馮文勇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機關黨委書記:尼瑪多吉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紀檢組長:江明濤、陸建文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黨組成員:貢布多吉、胡文飛、江明濤、陸建文、尼瑪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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