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丁村遺址是中國華北地區舊石器時代中期的遺址,是我國最重要的舊石器文化遺址之一。位於山西省襄汾縣丁村附近的汾河兩岸。1953年發現,1954年作重點發掘,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研究所和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由賈蘭坡主持進行發掘,材料由裴文中等編寫成《山西襄汾縣丁村舊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出土有屬早期智人階段的丁村人牙齒化石三枚(發現於54:100地點),舊石器二千零五件,哺乳動物化石──梅氏犀、披毛犀、野馬、納瑪象、斑鹿、方氏鼢鼠、原始牛等二十八種。1961年,由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76年在54:100地點又發現一塊小孩的右頂骨化石。因發曹於丁村,故名丁村人。丁村人形態介於現代人和猿人之間,其門齒具鏟形特徵,與現代蒙古人種相近而與白種人相差較遠。石器原料主要為角頁岩,屬石片石器系統。石器較粗壯,以直接丁擊支打制。石器類型有砍砸器、刮削器、尖狀器、石球等。三棱大尖狀器有顯著特點,故命名為丁村文化。丁村人及主休的地質時代居晚更新世早期,文化時代為舊石器時代中期。我國舊石時代中期的文化,主要以丁村文化為代表。地層與年代
丁村地處汾河中游臨汾寬谷的南端。在以丁村為中心,南北長達11公里的汾河東岸第三階地上,發現舊石器地點11處,動物化石地點3處。這裡第四紀地層出露良好,人類化石、文化遺物和伴生的動物化石埋藏在晚更新世黃土的“底礫層”之中。動物化石中含較多的華北黃土期種屬,如野驢、普氏野馬、加拿大馬鹿(又稱赤鹿)、河套大角鹿和原始牛等,同時也含有幾種中更新世北京人時代的動物,如梅氏犀和葛氏梅花鹿。因此,該砂礫層的時代應為晚更新世的早期。人類化石
丁村人化石包括3枚牙齒,一為上內側門齒,一為上外側門齒,另一為下第二臼齒,全是右側的。其大小、形狀、顏色和石化程度相似,並且出土部位相近,應屬同一個體。從磨損程度估計,為一個十二、三歲的少年。兩枚門齒舌面呈鏟形,有明顯的舌面突隆和指狀突,與北京人的門齒有相近的性質。但無論齒冠和齒根都遠比北京人的細小,舌面隆突和指狀突亦不如北京人的複雜。這兩枚門齒與現代蒙古人種的沒有明顯差別,其中上外側門齒與內蒙古薩拉烏蘇遺址的河套人的十分相似。下第二臼齒的齒冠和齒根都遠比北京人的細小,齒冠的相對高度(與長度和寬度相比)遠比北京人為大,咬合面的紋理不如北京人的複雜。這些性質表明丁村人的臼齒比北京人的進步;但仍比現代人臼原始。從3枚牙齒的形態可以明顯看出,丁村人是介於北京人與現代人之間的人類。它雖與晚期智人階段的河套人接近,但出土層位較早,所以將它歸入早期智人階段。文化遺物
在丁村各地點發現石製品2000多件,石製品的表面常包有一層純淨的碳酸鈣外殼,證明曾被河水浸泡過。但很多石製品的稜角仍很明顯,說明它們並未經過搬運或只是經過近距離搬運。石製品的原料約95%為角頁岩,余為燧石、石灰岩。以石片和石核為多,具有加工痕跡的石器只占6.6%。這說明丁村附近密集的石器地點可能是當時的石器製作場。丁村的石片多半用碰砧法和投擊法(又稱摔砸法)產生,具有寬大於長、石片角大(多在111°~130°之間)、打擊點不集中、半錐體大且常常雙生等特點;石核也比較大,但也有一定數量的石片是用石錘直接打制的。在一些石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修理台面的痕跡,這是一種比較進步的技術。石器分石核石器和石片石器兩類,以後者為主。石核石器有砍斫器、手斧和石球3類。砍斫器是用互動打擊法加工的,與北京人的砍斫器不同,後者單面打擊的多,互動打擊的少。手斧只有一件採集品。石球用石錘打擊而成,尚未發現象許家窯人那種用兩個打制石球對敲而成的正球體石球。石片石器有砍斫器、厚尖狀器、小尖狀器和刮削器。石片砍斫器與石核砍斫器不同,絕大部分是一面打擊的,並且刃部較薄。厚尖狀器用大石片製成,又分成較厚的三棱大尖狀器和較薄的鶴嘴形尖狀器兩種。三棱大尖狀器是丁村文化中最富有特色的器物,由於是在丁村首次發現的,所以又稱為“丁村尖狀器”。小尖狀器都是用較薄的石片製成的,有的刃緣打製得相當平齊,反映了較高的工藝水平。
丁村的文化遺物既具有其他中國舊石器時代文化的共同特點,如以石片石器為主等,又具有獨特的打制技術和石器類型。丁村文化是華北地區舊石器文化兩大傳統之一,既“匼河-丁村系”的代表,與西侯度文化、藍田文化和匼河文化等存在著密切的源流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