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花木盆景協會

基本信息

簡介

襄樊市花木盆景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融學術性、藝術性、科普性於一體的全市性多學科的社會民眾團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宗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全面深化改革,不斷創新、開發和利用花木、盆景、根藝、賞石資源,研究和推廣先進技術,提高藝術水平,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協會章程

襄樊市花木盆景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襄樊市花木盆景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融學術性、藝術性、科普性於一體的全市性多學科的社會民眾團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宗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全面深化改革,不斷創新、開發和利用花木盆景根藝賞石資源,研究和推廣先進技術,提高藝術水平,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二條:協會的主要任務:

一、調查本市的花木、盆景、根藝、賞石現狀,研究的探索今後的發展趨勢。

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擬定本市花木、盆景、根藝、賞石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發展規劃及管理辦法,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三、舉辦各種形式的展覽,開展學術交流,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提高花木、盆景、根藝、賞石的生產水平和藝術水平。

四、溝通信息,疏通協調產供銷渠道,推動各種形式的聯合和協作,促進本行業市場經濟的發展。

五、組織技術培訓,開展科普諮詢服務工作。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本會的會員有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兩類。

第四條:申請加入本會會員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志願;

(三)在本會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五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加入本會;

1、市轄各城區、開發區、各縣(市),大型企業、事業單位的花木盆景協會,可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批准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2、凡市區及市屬各縣(市)園林系統基層單位,或從事花木、盆景、根藝、賞石生產、經營的單位,可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批准成為團體會員。

3、在花木盆景事業上,有貢獻的專家、科技人員、技術工人,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的老同志、專業愛好者,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為個人會員。

4、本市園林綠化行業中,凡有技術專長的專業戶、個體勞動者,申請加入本會,經批准可成為個人會員。

第六條:會員入會的程式:

1、提交入會申請;

2、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協會辦公室發給《團體會員證》或《個人會員證》。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1、享有本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本會工作有提出批評和建議權;

3、享有獲得本會印發的有關資料,參加有關學術報告,技術培訓,以及組織的參觀學習等活動的權利;

4、享有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八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履行協會決議;

2、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承擔協會委託的工作任務;

3、及時向協會提供有關花木、盆景、根藝、賞石的生產經營信息,新品種、新技術信息及改善經營管理的辦法;

4、按時繳納會費。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第九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訂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團體管理機關批准同意。

第十一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二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的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7、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8、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本會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十四條:本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常務理事若干人。

本會設名譽理事長、名譽副理事長若干人,由常務理事會聘請。其條件是:熱愛、關心、支持本會事業的,德高望重,有較大影響的老同志。

第十五條: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六條: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本會各項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十七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十八條:根據業務活動和協會工作需要,本會設如下機構:

1、盆景專業分會;

2、賞石專業分會;

3、協會辦公室。

第四章 資產管理

第十九條:本會經費來源:

1、主管部門資助;

2、在核准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3、團體及個人會員繳納的會費;

4、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的會費。

第二十一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經二00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本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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