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數選區制

複數選區制(Multi-Member District,MMD),又稱“大選區制”(Large-Size District),或譯為“多名選區制”,香港方面則稱為“多議席投票制”。指在一個選區中選出2名(含)以上複數議席的選區制度。

概要

由於只要擠進應選名額內即可當選,易導致向少數或極端選民負責、同黨自行參選劇烈競爭,金權政治以及滋生賄選等弊端。

日本在二戰後,稱一個選區中產生3至5名議席為“中選區制”(中選挙區制),之前稱“大選區制”(大選挙區制)。

選舉方式

全票制

限制連記制

單記可讓渡制

單記不可讓渡制

名單比例代表制

累積選舉制

雙席位制

採用國家

日本眾議院在1996年以前實施所謂“中選區制”,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跟進直到2008年。另外,比例代表制的選舉也會劃分若干複數選區或一個全國複數選區(台灣稱“全國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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