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女1962

裸女1962

裸女1962,是一位新浪微博網友,該微博用戶在2012年1月底註冊,其後每隔兩三天便發一組裸照。

“裸女1962”是一位新浪微博網友,該微博用戶在2012年1月底註冊,其後每隔兩三天便發一組裸照。此外,該用戶還在微博上公布了其姓名、工作單位、家庭背景,甚至父親的姓名和工作單位都公布得很詳細。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裸女1962”還以王某的口吻發布微博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和家庭電話,並表示歡迎各位網友與“自己”聯繫。
“裸女1962”發布的艷照微博。“裸女1962”發布的艷照微博。
記者隨後撥通了微博中留下的當事人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已經被註銷。記者又撥打另一個固定電話號碼,電話接通,對方是一名中年女子,她說自己是王某的母親,這件事情很可能是女兒的前男友所為,因為其他人不可能有這些照片。家裡人都很氣憤,並且已經報警。
王某的母親在電話中表示,女兒之前在外地上大學時談了一個男朋友,畢業以後女兒回到南京。出於異地戀等原因的考慮,不想和這個男生繼續交往就提出分手,不料那個男生不能接受,之後“出現好多情況”。王某的母親稱,女兒上大學的時候不懂事,和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拍下了這些私密照片,留在對方手機里。分手後,女兒的前男友在微博上發布這些照片之前還曾將照片以彩信的形式發到王家人和王某同事的手機上。“他還來我家裡盜竊過!”
昨天上午11點多,記者與微博上公布的王某的單位取得聯繫,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王某確實是自己的同事。該單位一位領導表示,單位里對於網上流傳的艷照事件已經知情。
對於此事,法律界人士表示,王某不雅照的發布者其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的方磊律師介紹說,發布者嚴重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涉嫌侮辱罪,這已經是一種犯罪行為。如果是有人指使發帖者來發布這些照片,那么幕後的指使者也和照片直接發布者一樣,構成共同犯罪,按照其情節輕重,各自承擔法律責任。此外,根據法律規定,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傳播淫穢圖片累計達400張以上,或造成嚴重後果者將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將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傳播數量在200張以上400張以下,將被處以拘留15天以下行政處罰。
據了解,王某大約在十幾天前已經向江寧當地公安機關報警。記者昨日下午就此事採訪警方相關人員,對方表示已經展開立案偵查,將全力以赴爭取早日抓獲相關違法人員。至於發布微博的人是不是王某的前男友,警方表示正在調查。記者注意到,昨天中午12點左右,“裸女1962”這個微博用戶已經被方面“封殺”,網路搜尋結果為“查無此人”,而相關微博照片也已經被全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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