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無忌[唐太宗時期烈女]

衛無忌,夏縣人,是唐太宗時期的一名烈女。史料記載於《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三·列女》。

人物生平

絳州有個孝順的女孩子叫衛無忌,是夏縣人。當年她的父親被鄉里一個叫衛長則的人殺害了,當時無忌才六歲,母親改嫁了,而她也沒有兄弟。當無忌長大了,她就思考該如何報仇。無忌的從伯父設宴作樂,而那個衛長則也在,衛無忌便用一塊磚頭打死了衛長則。然後,她去縣衙自首,說既然父仇得報,她願意接受懲罰。當時的巡察大使、黃門侍郎褚遂良聽說了這件事,報告給了皇帝。唐太宗表彰衛無忌的孝順及剛烈,特地下令赦免她的罪過。讓她搬到雍州,賞賜給她田地和房屋,並且命令當地官員給她找門好親事,風光送嫁。

史料記載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三·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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