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聖公府

衍聖公府

衍聖公府。曲阜城內規模宏偉的府第。歷代封建王朝,為了鞏固他們的封建專制制度,都利用儒家學說作為思想統治的工具,對孔子格外尊崇,對孔子的後裔也是“恩渥備加”,“代增隆重”。漢朝以來孔裔的封號屢改,從封君以至公侯,自北宋開始,孔子的嫡系子孫便被冊封為世襲的“衍聖公”而其子孫族長辦公或由王朝建造的府第就叫衍聖公府。


山東曲阜是孔子的故鄉,也是孔子的後裔聚居的地方。歷代封建王朝,為了鞏固他們的封建專制制度,都利用儒家學說作為思想統治的工具,對孔子格外尊崇,對孔子的後裔也是“恩渥備加”,“代增隆重”。漢朝以來孔裔的封號屢改,從封君以至公侯,自北宋開始,孔子的嫡系子孫便被冊封為世襲的“衍聖公”,在曲阜城內建有規模宏偉的府第。這個“衍聖公府”,通稱孔府,是中國封建社會世襲貴族地主的一個典型。解剖這個典型,對研究中國封建社會,特別是封建社會後期的政治、經濟、思想、宗法關係等各個方面,均具有重要意義。
孔府由於其世襲罔替和不隨封建王朝的改換而衰落的特殊貴族地位,得以保存了大量的檔案資料。現存孔府檔案主要是清代檔案,明代以前的已經沒有了。明代的檔案也較少,並且限於後期。民國時期檔案為數也不多。這些內容豐富而具體的檔案,是剖析孔府的第一手材料。象這樣的封建貴族地主的第一手私家檔案,在中國為僅有,在全世界也不多見。
這樣珍貴的檔案資料,在解放前完全被湮沒了。在孔府的嚴密控制下,不為世人所知。解放後,各級黨委對這批檔案資料十分重視。曲阜縣文物管理委員會在國家文物局和省文化局的領導下,在南京檔案館大力協助下,為整理保護這批珍貴檔案做了大量工作。留存下來的明清兩代孔府檔案,總數不下二十萬件。解放前,孔府只照“千字文”開頭的天、地、玄、黃、宇、宙、洪、荒,粗分大類,別無細目。而且散置各處,任其塵封霉爛。曲阜縣文管會根據國家文物局的指示,在國家檔案館的專家指導下,對所有檔案進行了系統的整理和妥善的保護,成績斐然。至一九六五年共整理訂成八千九百八十三卷(近年來又繼續整理,已達九千餘卷),並全部歸類編號,上架入箱,存用兩便。在林彪、“四人幫”橫行的日子裡,曲阜縣文物管理委員會又以對國家文物高度負責的精神,頂住壓力,為國家保全了這批珍貴檔案。
把這些檔案用於歷史研究工作,開始於一九六二年。先是原哲學社會科學部(現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抄錄了一些檔案資料,做過專題研究。隨後,歷史研究所與曲阜縣文物管理委員會、曲阜師範學院歷史系合作,選錄了大批孔府檔案(主要是明檔和一八四0年以前的清檔),並初步完成分類、斷句、逐件擬題等工作;再後,山東大學歷史系與曲阜縣文物管理委員會合作,選錄了一批近現代檔案資料;最後,曲阜縣文物管理委員會又整理抄錄出孔府檔案全宗目錄索引。一九七八年,在中共山東省委宣傳部的領導下,由山東省社會科學研究所、曲阜縣文物管理委員會、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山東大學、曲阜師範學院、山東省文化局、山東省出版局等有關單位組成了曲阜孔府檔案史料編輯委員會,組織各單位專業人員成立編輯部,對上述選抄的檔案資料進行統一校點,進一步加工整理,形成了這部《曲阜孔府檔案史料選編》,由齊魯書社正式出版。
根據這些檔案資料的內容,我們在下面對這個世襲貴族地主做一個概略的介紹,由此可以看出對中國封建社會任何其他貴族的研究,都不能象對孔府的研究這樣具體而微;這就有力地說明了孔府檔案的重大的史料價值。
從現存的檔案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孔府擁有大量的土地,自北宋以後,並不斷增加。其土地分稱祀田(或稱祭田)、學田和例地。來源大致有三種:一種是欽賜官撥的;一種是用價契購買的;一種是捐獻的。祀田、學田是欽賜官撥的土地,其中一小部分來自捐獻。據有些記載說,例地是自置田產;但也有來歷不明的。
欽賜田地,始於漢代,代有增給。檔案中有這樣的記載:“衍聖公田土之制,由漢及宋,時賜時替。自大中祥符間,始有祀田,沿及金、元,代有增給。明洪武時定給祭田二千大頃(一大頃三官頃),歲收其租入,以供廟祀。余悉為衍聖公廩祿。……永樂五年二月,又賜贍廟田七十三大頃。正統四年八月,戶部奏存佃戶五百戶,湊戶人兩千丁,專以辦納糧粒,以供祭祀。”另外還賜給了尼山書院祀田、四氏學學田,加上廟基、林地以及孔府自置田產,約有土地二千二百多大頃,折合官畝七千餘頃。在明朝,這可算得上是顯赫的貴族大地主了。
清朝入關,歷代對於孔府的一切賜予和典章制度均沿襲下來。順治元年即降旨“聖門典例,俱應相沿”。而且“皇清隆眷”,逐漸更盛於前朝。康熙、乾隆都到過曲阜,對於“聖人後裔”,也就“皇恩屢加無已”了。辛亥革命以後,北洋軍閥政府通令全國:衍聖公“應受前代榮典,均仍其舊。”國民黨政府名義上把衍聖公改稱奉祀官,但孔府享有的特權並無任何實質性的改變。孔府照樣是大官僚地主。
孔府土地編及山東、河南、直隸、江蘇四省。在山東的祭田“坐落兗、曹、泰三府,鄆城、魚台等十六州縣境內”,“分五屯、四廠、十八官莊”。五屯為鄆城屯(鄆城等縣)、巨野屯(巨野縣)、平陽屯(菏澤等州縣)、東阿屯(東阿縣)、獨山屯(魚台等縣)。四廠為鄆城、巨野、平陽、獨山四廠。十八官莊在曲阜者十二:張羊莊、大莊、春亭莊、紅廟莊、齊王莊、南池莊、安基莊、顏孟莊、齊王坡、馬草坡、下地屯、胡二窯。在泗水縣四:西岩莊、安寧莊、魏莊、戈山廠。在鄒縣者二:魯源莊、黃家莊。後來又官撥滋陽、東平、曲阜三廠。此外還有一個洸河屯(滋陽等州縣)。所以實際上分六屯、七廠、十八官莊。
坐落於直隸漷縣、武清、香河、東安、寶坻等縣的孔氏莊田“湯沐地”,據《闕里文獻考》,有八十二頃多。其實遠不止此數。在孔府檔案中,曾提到這項田產,總計三百九十一頃多。
在江蘇沛縣、銅山及安徽蕭縣一帶有衍聖公的產業一千餘頃。在河南寧陵等縣有祭田二百一十餘頃。據孔府檔案記載,這些土地尚不在明朝初年撥給的二千頃祭田之內。
為了經營這些土地,孔府設立了一整套管理機構。孔府內設“管勾廳”,管勾一員,五屯都有屯官一員到兩員,七廠無屯官,系孔府委任屬員辦理。屯下各莊有孔府指派的總甲、小甲。
孔府大量土地的耕種依靠著大量的佃戶。明朝規定孔府佃戶五百,佃丁二千,實際上並不止這些。經過明末清初的變亂,到康熙五十二年,據記載:“佃戶在五屯者有四千一百二十丁”,“在官莊者有八百九十四丁”。到乾隆二十五年,五屯佃丁增至八千六百零三人;官莊佃丁增至一千六百四十人。
孔府向佃戶徵收的稅租很重,實物與貨幣兼收。地分上中下次四等征納。租銀有每畝多達一兩二錢者,租糧有每畝多達七斗者。因地區不同,徵收辦法也有不同。順治十七年的獨山屯崗上莊收租辦法規定:“上地均分籽粒,中地每畝租籽粒三斗,下地租銀三錢。”上地每年保收,分租對孔府有利;中地豐歉不一,規定為定額租,無論旱澇,孔府都可以收到租糧;下地是不一定能夠有收成的地,乾脆徵收租銀,而且還規定“荒歉無減免之例”。耕種下地的往往是最貧苦的佃戶,他們幸而收下穀物,還要呈繳折色的租銀,可見這種剝削之殘酷!
在租銀折色中,收銀或收錢均由孔府規定。銀錢比價時有漲落,孔府屯田管勾收租銀時,“順則定銀,否則聽伊銀錢兩便。若能每兩長錢百餘文,即可聽伊折錢。如不願長錢,即將征銀告示張掛,令伊完銀。”田租折銀,再由銀折錢,折來折去,無非是加重對農民的地租剝削。
管事人的中間剝削也是很厲害的。這些管事人員名義上都有自己的俸糧或糧飯地,但他們的主要收入還在於對佃戶的敲詐勒索。對佃戶收租,他們從中私加斗秤,花樣百出。在量租谷時,“斗外之米,往往多於斗內”;“每於貧窮地戶無力赴城者,向其收租,輒用大斗收納,以多為少”;征銀隨意加耗,竟至十分;如“詐財不遂,則誣告抗違”。順治十七年的一件檔案材料中說,獨山屯“去歲催征,屯民無奈,有破家罄產者,有貨男賣女者。”
除了佃戶以外,孔府還有供應各種專門需求的貢納戶。有花戶,專門供應孔府的裝飾之用;有豬羊戶,專供祭祀、婚喪及年例所需。凡是孔府所需要的一切物品及差徭,都由佃戶或廟戶承擔。這些戶人一經承擔了貢納義務,就世世代代承襲下來。戶人本身的租役負擔已很繁重,再加上額外的貢納,實在是入不敷出。
佃戶為了交納租銀,和購買自己需要的日用品與生產工具,必須出賣自己的農產品,因此在屯地所在區域發展成許多集市。這些集市均由孔府管轄,而且經封建朝廷允許,可以收稅。
孔府管轄的屯集有十二個。此外尚有更多非屯廠所在地的義集,它是經孔府許可,不正式向孔府交納集稅的集市。
每集有若干行,每行都有經紀。經紀由孔府任命,任期五年,每年交給孔府稅銀若干。從見到的檔案材料中統計,屯集、義集內共有二十多行,即:棉花行、布行、銀行、斗行、大秤行、小秤行、糧行、豬羊行、牛驢行、鐵行、木行、屠行、魚行、雜貨行、綢行、線行、地力(肥料)行、水行等等。每行都有經紀。每集都有集頭。據有關材料說,為了當一個屯集集頭,有人情願使銀三百兩來“鑽乾”。可以想見,一個集頭五年中的漁利一定會大大多於三百兩無疑。
市集稅銀在孔府的收入中占有相當的比重。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集稅的剝削量比起地租有相對的增長。清初,五屯欽撥集稅共有一百六十兩六錢二分,但到嘉慶以後,僅肖皮口、王家屯、張家樓三個屯集的稅銀就增加到二百二十多兩。水漲船高,孔府的索取多了,經紀們更是加倍勒索,橫徵暴斂。
孔府還經營商業,並且放高貸。明代衍聖公進京朝貢時,常常夾帶土產私貨去賣。從檔案中得知,孔府在濟寧還開設了“官店”。到清代,孔府繼續開辦店鋪,還把本錢發出去,利用廟戶、佃戶、屬官、僕役的人力做販運貿易。孔府高利貸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有當鋪、銀債、物債等,剝削極其殘酷。順治年間,孔府放銀帳,年利率往往是“十分起利”,“八分行利”。放出糧食,當年收成時加倍償還,甚至放出“水泡過爛麥”也要“加五利”。這種剝削,確實是敲骨吸髓。
以上事實說明,在所謂“文章道德聖人家”不是“只有清明元宋官”,而且也充滿了“貨殖斗牙市儈氣”!
孔府是一個貴族地主,在它統治的範圍內也表現為一個具體而微的宗法社會。孔氏宗族,現宋末元初發展為十二派,到元末明初已發展到六十戶。在孔氏宗族中有極其嚴密的宗法組織。除了衍聖公作為最高統治者外,六十戶中,設有孔氏家族族長一人,有族長衙門,管理孔氏族人。設有林廟舉事一人,輔佐族長,管理孔林、孔廟和孔氏族人。六十戶每戶設戶頭一至三人,管理該戶族中事務;戶舉一人,是戶頭的助理。所有以上各職,都由衍聖公委派。衍聖公府是六十戶之首的大宗戶。衍聖公是整個孔族的大宗。大宗有領導管轄本族的責任,即“禮記”所謂的“收族”。除了上述的宗法組織外,他們收族的重要法門是修宗譜。
在孔氏族譜中有許多條規,在這類條規文字中,又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孔府頒布的“祖訓箴規”;一部分是外地孔氏族人自訂的家規。孔氏族人不能觸犯這些條例與家規。從孔府檔案資料中,可以看到許多對族人懲治與查禁的事例,什麼嚴懲以卑凌長、匿喪不報,以及禁止“邪教”、同姓為婚、擅充練地,等等,不一而足。
孔府是把政權和族權結合在一起的。衍聖公是世襲罔替的公爵,是孔氏族人中的宗主。違反了他的條規,既是違反了政府的法紀,也是違反了孔氏的家規,他可以代“天子”立言,也可以代“孔夫子”致訓。衍聖公對於全族處於絕對統治的地位,大宗領導小宗,家法等於國法。
不但孔氏大宗如此,就是外地孔氏族人的“家規”也是十分兇惡的。如《福建建寧孔氏家規》中有這樣的規定:
通族公舉長而賢者一人,立為族正,而以房長紳士佐之。族遇爭角,祭祀鳴鼓,
族長及房長紳士等必至。是非曲直,立即秉公處分。處分不正,方許鳴官。如未經族正
理論,擅行控告,著令房長拘出,以不遵家規笞三十,事聽官斷。
忤逆父母,凌辱尊長,及縱容妻妾等辱罵祖父母、父母,一經聞族,開祠笞三十,
甚,革胙除派,至大反常,處死,不必報呈,致累官長。大盜亦家法處死。
紳士族長們,給自己規定了“處死族人,不必報呈”的大權。
在這種族規家法的統治下,婦女的地位更屬低下。《江西臨川孔氏家規》有這樣的規定:
婦人,伏於人也,是故無專制之義,有三從之道。……教令不出於閨門,事在饋
食之間而已矣。……女子者,順男子之教而長其理者也。
這種把婦女完全置於屈服順從的地位,把她們的活動囿於閨門之內,饋食之間,反映出父權家長制的絕對統治。外地孔氏族人所訂立的《家規》是呈報過衍聖公府驗印的,實際上也是代表孔府對宗法制度的維護。
宗族不僅是孔氏貴族用來維繫血緣關係的紐帶和束縛孔氏族人的繩索,而且是用來統治異姓戶人的工具。孔府管理廟佃戶人,除了依靠百戶、管勾、屯、廠、官莊之外,還設定戶頭族長。在選補府廟屬官的時候,應選者要出具履歷三代甘結,這樣遇有戶人脫漏戶丁和府廟屬官逃走,孔府可以按各家譜牒查訊或票拘戶頭族長訊問,追捕脫漏的人戶員役。
從孔府檔案資料中我們看到,貧苦佃農辛勞終年不得溫飽,有的甚至活活餓死。孔氏貴族則優遊卒歲,醉生夢死,過著揮金如土的寄生生活。貴族地主的消費,無論是對水平低下的小農生產,或者是對極端貧苦的農民生活說來,都是過度的畸形的消費。千家萬戶農民生產出來的財富,都被“侯門似海”的孔府吞噬了,留下來用與農業在生產的,只有很小的部分。翻開官莊上財產數株帳冊,上面記載的是古老的(還有枯死的)數株,破舊的磨房,粗劣的農具,殘缺的門窗,收租用的條案椅凳和責打農民用的板杖,而根本看不到農具和耕作方法的改進。孔氏貴族專門消費現成的東西。他們對某官莊交納某種實物租,某店鋪採辦何種貨物,某人戶提供某種貢納,某地塊交獻某些產品,都有具體規定。這就對農民的生產和商人的商業活動帶來粗暴干涉。所有這些,都說明世襲貴族地主制度嚴重阻礙著生產力的發展,阻礙著歷史的前進。
孔府雖然田園廣大,宗族繁庶,勢力雄厚,但如果沒有當時朝廷的支持,它是很難維持下去的。越是貴族地主,和朝廷關係就越密切。當然,朝廷和貴族地主之間也存在著矛盾。由於貴族地主掌握了大量土地、大批農民,土地可以合法的免稅,或者暗中脫漏,農民則變作貴族地主的“私屬”,不屬於國家的“子民”,因而貴族地主的龐大,對於朝廷來說,又是一種分散的力量。因此當時的朝廷、地方政府和孔府之間爭端屢起,始終無法解決。但在涉及整個封建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時,他們又是一致的。特別是在對付農民起義的問題上,孔府和朝廷、地方政府更是合作無間。例如,當鄒縣東北一帶白蓮教起義時,孔府立即咨文山東巡撫說:“照得鄒縣東北一帶,白蓮教陡起,……探知總計一百餘村……約有數萬餘人。”當天理教徒和捻軍在曲阜周圍活動時期,孔府經常提供訊息,促請地方當局加意防範,派兵保護,並自行措借武器,召募“鄉勇”,糾合地主武裝,直接參加對起義軍的鎮壓。當太平軍起義的時候,孔府給戶部的咨文說:“竊念本爵世受國恩,涓埃未報。當此粵楚逆氛未靖,軍需吃緊之時,自應竭力輸將,謹措捐庫平寶銀三千兩,稍助微忱”。清朝山東地區的農民起義,往往利用宗教形式從事組織活動。嘉慶皇帝曾就此召見七十三代衍聖公孔慶鎔,當面一再叮囑他“好生與我嚴拿邪教”。
壓迫愈厲,反抗愈烈。孔府的佃戶、廟戶抗租抗差的鬥爭層出不窮,有時達到很大的規模。乾隆二十四年,滕縣孫家莊發生了大規模抗租鬥爭。佃戶宋之榮等約會各村地戶四十餘人公同盟誓:“搶劫官場,與府主相抗,定不分收。”嘉慶十一年泗水縣魏莊的抗租鬥爭規模也很大。十一月初三日晚,魏莊四廟大鐘齊鳴,佃戶群集,“圍定官宅”,警告催租人,如“逕敢來催,今日定要結果你合家性命!”在農民起義和佃戶抗租鬥爭的打擊下,孔府不斷遭到削弱。進入近代以後,孔府在階級對抗中苟延殘喘。直到全國解放,孔府終於最後垮了台。
以上就是我們對孔府的概略的介紹。從中可以看出,它涉及到中國封建社會歷史的許多重要方面。可以肯定地說,廣大史學工作者利用這批檔案資料,在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下,進行深入的研究,一定能夠做出若干新的概括,把中國封建社會史的研究向前推進一步。在完成《選編》工作的時候,我們相信可以抱有這樣的期待。
(資料來源:《曲阜孔府檔案史料選編》第3編第1冊,齊魯書社1980年版,中華文史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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