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調解書(一審行政賠償案件用)

審判員××× 審判員××× (院印)

法院訴訟文書樣式95
××××人民法院
行政賠償調解書
(××××)×行初字第××號
原告……(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被訴的行政機關名稱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
相同。)
案由:……。
……(簡要寫明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的事實)。
經本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定:
……(寫明協定的內容)。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上述協定,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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