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對金融規制的調控

行政法對金融規制的調控

《行政法對金融規制的調控》, 作 者是陳天本,由公安大學出版社於2007年1月1日出版, 本書 內容簡介金融規制與金融市場一樣存在著失靈的地方,如何發揮金融規制的功能、儘量減少金融規制失靈的負面影響是政治學、經濟學、法學共同研究的重大課題。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金融規制與金融市場一樣存在著失靈的地方,如何發揮金融規制的功能、儘量減少金融規制失靈的負面影響是政治學、經濟學、法學共同研究的重大課題。在法學中,行政法學對之尤為重視,因為行政法對金融規制的調控作用,是其他任何法律都無法替代的。

本書第一章研究了行政法對金融規制的必要性。首先,本章概括了金融市場存在著壟斷、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導致市場失靈的一般因素。其次,該章指出了金融市場還存在高風險陸、支付危機的連鎖反應性、與國家巨觀經濟穩定的高度關聯性和公共性等一些特殊因素,需要實行政府規制。然而金融規制也會發生失靈問題,需要行政法的調控。本章最後論述了行政法對金融規制調控的必要性和正當性,即行政法是公共利益、政府部門利益與市場主體利益的協調器,是政府規制權力與市場主體權利的平衡器,是尋租、設租的防火牆.

目錄

導論

行政法對金融規制的調控

一般原理

第一節 政府規制的理由

一、不充分競爭

二、外部性問題

三、內部性問題

四、公共物品問題

第二節 金融規制的成因

一、金融業存在市場失靈問題

二、金融規制的特殊理由

第三節 行政法對金融規制進行調控的必要性

一、公共利益、消費者利益與市場主體利益的協調器

二、政府規制權力與市場主體權利的平衡器

三、尋租、設租與防火牆

四、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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