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協民

蔡協民

蔡協民(1901—1934),湖南華容人。1924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10月入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1926年底任中共華容特支書記。1927年3月任中共華容縣委組織部長。在華容縣委領導下,縣農民協會會員及農民自衛軍得到迅速發展。馬日事變後赴武漢,由毛澤東安排到國民革命軍第二方面軍司令部工作。1927年8月1日參加南昌起義,任二十五師連指導員。1928年1月參加湘南暴動。井岡山時期,先後任三十團黨代表、三十二團黨代表。1929年1月任三十一團黨代表,隨毛澤東和朱德向贛南閩西進軍,創建新的革命根據地。1929年7月轉入福建地方工作,任特委委員兼組織科長。1930年11月任福建省委委員、省委秘書長。1931年1月任省軍委書記兼福州市委書記。省委機關被敵特破壞後,與曾志、董雲閣建立臨時省委,任省委書記、福州中心市委書記。1932年1月調廈門中心市委工作。此後受到“左”傾機會主義的錯誤批判,但依然對黨忠心耿耿。1934年4月,離開廈門轉往根據地,因交通員叛變而被捕。在嚴刑拷打面前,蔡協民堅貞不屈,表現了共產黨員的優秀品質和崇高氣節。1934年7月在漳州被殺害。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蔡協民,1901年7月出生於湖南華容的一戶農家。幼年就讀私塾。先後在龍秀國民國小和沙口國小任教師。

1924年春,組織當地農民抵制省湖田局濫收所謂開墾湖田的“匿金”,獲得成功。同年,考入長沙湘江中學增設的農村師範部,並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次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積極領導開展農民運動,發展黨的組織,建立農民武裝,派何長工等共產黨員掌握民團武裝。

1926年秋組織3000餘人農民義勇隊配合北伐軍作戰。同年底華容支部改為中共華容特支,任書記。

蔡協民 蔡協民

1927年2月被調到中共常德地方委員會工作。馬日事變後被迫轉移至武漢,到國民革命軍第二方面軍司令部工作。第一次大革命失敗後,同年8月參加南昌起義,任第十一軍二十五師連政治指導員隨軍南下,9月在廣東三河壩被調到朱德司令部做政治工作。11月朱德所率起義軍餘部暫改稱16軍47師140團,他任政治處主任,不久被派去找到中共湘南特委。

1928年1月參與領導湘南起義,任工農革命軍第一師政治部主任,後兼工農革命軍第七師黨代表,積極協助朱德、陳毅做農軍思想政治工作,整訓部隊。4月率農軍到達井岡山會師。5月後先後任紅四軍第三十團、第三十二團黨代表,參加鞏固發展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鬥爭。

1929年1月隨軍轉戰贛南、閩西,2月任紅四軍第三十一團黨代表。3月團擴編為縱隊,任第三縱隊黨代表兼中共縱委書記。6月擔任紅四軍政治部主任,被選為中共紅四軍前敵委員會委員,堅決擁護毛澤東的建軍主張。7月下旬被派到地方工作,出席中共閩西黨的一大,被選為中共閩西特委常務委員兼任組織科科長。他深入加強地方黨和蘇維埃政權建設,參與領導了創建發展閩西革命根據地的鬥爭。1929年冬被派到上海入中共中央軍事訓練班學習。

蔡協民與曾志合影 蔡協民與曾志合影

1930年被派到福建廈門做地下工作,任中共福建省委軍委秘書,8月擔任省委秘書長。1931年1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員、省委軍委書記兼福州市委書記。3月下旬省委機關遭到破壞後,主持成立中共福建臨時省委,任書記。抵制王明“左”傾冒險主義,有效地開展各種鬥爭。同年5月中央決定福建不設省委,改任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書記兼軍委書記。

1932年1月調到中共廈門中心市委工作,以市委巡視員名義到惠安開展工作,並以總指揮的名義領導惠安抗捐大同盟和抗捐運動指揮部,取得惠安抗捐鬥爭的勝利。4月任中共漳州中心縣委書記,在紅軍東路軍的幫助下組建紅三團,建立閩南農村革命根據地。6月,紅三團在駐地車木村遭四千多國民黨軍隊圍攻,戰鬥失利,他率少數戰士突出重圍。同年冬被調回廈門,受到上海黨中央的錯誤處分,中止了黨的組織關係。他忠誠堅定,繼續在工人中從事革命活動。1933年7月重新恢復黨的組織關係,任中共安溪縣委秘書。不久,調回廈門,負責在工人中建立黨的外圍組織 互濟會。

1934年4月16日,離開廈門前往中央蘇區,行至石馬,因叛徒出賣而遭逮捕。經受多次刑訊,堅貞不屈。1934年7月,在福建漳州就義。

婚姻生活

蔡協民的妻子名叫曾志,在井岡山時期,兩人被稱為軍中梁祝。

人物紀念

新中國成立後,黨中央領導和一些老戰友非常懷念他。1952年12月30日,毛澤東親筆在蔡協民的遺像上題寫:“蔡協民烈士遺像”七字,表達了對烈士的深切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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