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議問

葉議問字審言,嚴州壽昌人,是宋代的一名歷史人物。

基本信息

葉議問,,字審言,嚴州壽昌人。建炎初,登進士第。調臨安府司理參軍。范宗尹為相,義問與沈長卿等疏其奸。為饒州教授,攝郡。歲旱,以便宜發常平米振民,提刑黃敦書劾之,詔勿問。前樞密徐俯門僧犯罪,義問繩以法,俯嘗舉義問,怒甚,乃袖薦書還之。
知江寧縣。召秦檜所親役,同僚不可,義問曰:“釋是則何以服他人。”卒役之。通判江州。豫章守張宗元忤檜,或中以飛語,事下漕臣張常先。宗元道九江,常先檄義問拘其舟,義問投檄曰:“吾寧得罪,不為不祥。”常先白檜,罷去。
檜死,湯思退薦之,上記其嘗言范宗尹,召至,言台諫廢置在人主,檜親黨宜盡罷逐,以言得罪者宜敘復。擢殿中侍御史。樞密湯鵬舉效檜所為,植其黨周方崇、李庚,置籍台諫,鉏異己者。義問累章劾鵬舉,有“一檜死一檜生”之語,並方崇等皆罷之。又言:“凡擇將遇一闕,令樞密院具三名取上旨,則軍政盡出掌握。”遷侍御史。朱朴、沈虛中奉祠里居,義問劾其附秦檜,皆移居。郊祀赦,義問言:“頃歲附會告訐者,不應例移放。”從之。遷吏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尋兼侍讀,拜同知樞密院事。
上聞金有犯邊意,遣義問奉使覘之,還奏:“彼造舟船,備器械,其用心必有所在,宜屯駐沿海要害備之。”金主亮果南侵。命視師,義問素不習軍旅,會劉錡捷書至,讀之至“金賊又添生兵”,顧吏曰:“‘生兵’何物耶?”聞者掩口。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敵相持,大失措,乃役民掘沙溝,植木枝為鹿角禦敵,一夕潮生,沙溝平,木枝盡去。會建康留守張燾遣人告急,義問乃遵陸,雲往建康催發軍,市人皆媟罵之。又聞敵據瓜洲,採石兵甚眾,復欲還鎮江,諸軍喧沸曰:“不可回矣,回則有不測。”遂趨建康。已而金主亮被弒,師退,義問還朝,力請退,遂罷。
蔣芾字子禮,常州宜興人,之奇曾孫。紹興二十一年,進士第二人。孝宗即位,累遷起居郎兼直學士院。時宦者梁珂事上潛邸,撓權,尹穡論珂,與祠,芾繳奏罷之。
簽書樞密院事,首奏加意邊防,又奏:“拔將才行伍間,識其姓名,一旦披籍可立取具。又料簡歸正人,仍以北人將之,或令深入山東,或令自荊、襄深入。”
除權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芾奏:“方今財最費於養兵,藝祖取天下,不過十五萬人。紹興初,外有大敵,內有巨寇,然兵數亦不若今日之多。近見陳敏勇汰三千人,戚方汰四千人,然多是有官人,與以外任,請券錢、添借給如故,是減於內而添於外,何益?又招兵耗蠹愈甚,臣考核在內諸軍,每月逃亡事故,常不下四百人。若權停招兵一年有半,俟財用稍足,招丁壯,不惟省費,又得兵精。”上悟。
一日,因進呈邊報,上顧芾曰:“將來都督非卿不可。”芾奏:“臣未嘗經歷兵間。”又奏:“方今錢穀不足,兵士不練,將帥與臣不相識,願陛下更審思其人。”南郊禮畢,宰相葉顒、魏杞罷。芾采眾論,參己見,為《籌邊志》上之。
明年,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會母疾卒,詔起復,拜左僕射,芾力辭。有密旨欲今歲大舉,手詔廷臣議,或主和,或主恢復,使芾決之。芾奏:“天時人事未至。”拂上意。服闋,除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提舉洞霄宮。尋以言者論,落職,建昌軍居住。期年,有旨自便。再提舉洞霄宮,卒。
芾始以言邊事結上知,不十年間致相位,終以不能任兵事受責,豈優於論議而劣於事功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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