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機關事務局

6.負責市機關大院文明創建、領導公寓管理、內外聯繫、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市機關大院辦公用房、公共設施和自管公用住房的建設、管理與維修工作。 5.負責市機關會議中心的管理工作,做好大中型會議、重大活動的會場服務工作。

主要職責

1、按照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市直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機關後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促進全市機關後勤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2、負責行使市政府賦予的市機關大院後勤事務管理職能。
3、負責市機關大院內的各類房屋、公共設施的管理及維修。
4、負責市機關大院內水、電、氣(製冷採暖)供應和設施設備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5、負責機關會議中心的管理和大中型會議、重大活動的保障工作。
6、負責市機關大院內的文明創建、園林綠化、社會治安、消防安全、計畫生育、交通通訊

領導分工

柳青平,男,漢族,1965年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2009年1月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審計、監察工作。
周祖明,男,漢族,1963年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2006年12月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局辦公室、保衛科、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李建洲,男,漢族,1961年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2007年4月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設備管理科、市政務中心建設工作。
徐成全,男,漢族,1967年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2007年8月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房產管理科、機關效能工作、扶貧駐村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肖亦濱,女,漢族,1973年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2011年4月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綜合服務科、機關黨總支、組織宣傳工作、工青婦工作、市交流幹部宿舍小區營運與管理工作,協助周祖明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
鄔潔梅,男,漢族,1955年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2011年4月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調研員:負責市交流幹部宿舍小區等工程審計、結算工作。
黃紹芳,男,漢族,1956年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2011年4月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調研員,負責市交流幹部宿舍小區營運與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我局內設7個科室,分別為辦公室、房產管理科、設備管理科、綜合服務科、保衛科、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監察室,具體負責本局內部管理和機關大院房管基建、水電設施、中央空調、電梯、安全保衛、綜治創建、計畫生育工作及下屬單位管理工作。
辦公室
1.按照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研究草擬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規劃和具體方案;協助、協調對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2.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機關管理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的議題收集和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做好文秘、檔案、機要、信息、保密、信訪、接待、督查、會務和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3.負責全局性規章制度的制定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宣傳、勞動人事、技術培訓與考核工作,以及本局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4.負責局機關和市機關大院公用經費年度財務預算計畫的編制、上報和落實工作;負責市機關大院事務管理、保障、服務專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以及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5.做好局機關日常經費開支的登帳、報帳工作和全局人員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工作;按公款採購制度做好局機關設施設備採購;負責收繳門市房租、水電費。
6.負責市機關大院文明創建、領導公寓管理、內外聯繫、綜合協調工作。
7.協調市機關大院各部門的計畫生育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房產管理科
1.負責市機關大院總體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市機關大院房地產規劃、利用和管理工作。
2.負責市機關大院辦公用房、公共設施和自管公用住房的建設、管理與維修工作。
3.負責市機關住宅區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協調處理機關房產糾紛。
4.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市機關大院房地產和基本建設檔案資料。
5.負責機關公寓樓的管理及各項費用的收繳工作。
6.負責對管轄門市的房產管理、門面租賃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設備管理科
1.負責市機關大院機電動力設備、通訊設備和水、電管網的管理、維修及安全防護工作。
2.負責保障市機關大院水、電和製冷採暖的正常供應。
3.協調供電供水部門做好市機關住宅區的水電供應,負責收繳生活區水費和其他用戶水電費。
4.負責市機關辦公大樓電梯的管理,配合維修單位做好電梯維護保養工作。
5.負責市機關大院動力、水電、通訊等所有設施設備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6.負責直燃式機組、燃油鍋爐用油的採購和儲存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服務科
1.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經濟實體的改革發展和管理服務工作。
2.負責制定市機關後勤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對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業務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參與內部經營狀況的定期審計工作。
4.負責做好小車修理廠、機關幹部職工用餐、停車、托幼、園林綠化等服務和機關幹部集體戶口管理工作。
5.負責市機關會議中心的管理工作,做好大中型會議、重大活動的會場服務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科
1.負責搞好市機關大院安全保衛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2.負責對市機關大院內各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指導。
3.負責市機關大院(含住宅區)人防、保密、消防和交通等安全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加強市機關大院安全設施的檢查、維護。
4.負責與市機關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聯繫與協調。
5.負責機關保全隊的教育與管理工作。
6.負責電梯運行值班和保潔工作。
7.協助做好機關大院上訪人員的勸導工作,確保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
1.貫徹執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市公機構節能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規定。
2.在市公共機構節能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3.研究制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措施、辦法和制度。
4.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
5.做好各公共機構報送的能源消耗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6.積極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節能科學知識,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節能技術、節能產品。?
7.負責對全市共公機構節能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考核。
8.完成市公機構節能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總支
1.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總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2.嚴格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經常對黨員進行黨性、黨紀、黨風教育,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斷提高黨員政治思想覺悟。
3.調查了解所屬黨支部及黨員的基本現狀,並根據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方法,組織制定黨總支發展黨員工作計畫。
4.督促、檢查和指導所屬黨支部的工作計畫、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黨總支委員會、黨總支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5.加強對工青婦組織的領導,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6.圍繞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和文化體育活動,活躍黨員、民眾的業餘生活。
7.密切聯繫民眾,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關心民眾生活,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8.完成機關工委和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局下轄市政府機關小車修理廠、市政府機關幼稚園、市機關飲食服務部、市機關會議中心、市機關立體車庫管理處、市機關花卉服務部等六個單位,分別負責為院內單位、幹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其中市政府機關小車修理廠為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市政府機關幼稚園為副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市機關飲食服務部為副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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