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人民抗日軍

菲律賓人民抗日軍

菲律賓共產黨領導的抗日軍隊。他加祿語為胡克巴拉赫普,簡稱胡克。

簡介

1942年 3月29日正式成立於中呂宋山區。《人民抗日軍基本精神》規定人民抗日軍的性質和指導原則是:為了打敗日本侵略者,爭取民族解放和社會自由,實行官兵平等,官兵友愛和團結。人民抗日軍又頒布名為《鐵的紀律》的檔案,規定每個戰士必須自覺遵守的八項要求。

人民抗日軍主要由農民組成。它紀律嚴明,戰鬥力強,深得菲律賓人民的支持和擁護。經過 3年苦戰,人民抗日軍擴大到 2萬人。其中有一支完全由華僑組成的華僑抗日支隊,簡稱“華支”,又稱“四八支隊”,因敬佩和學習中國新四軍、八路軍而得名。華僑抗日支隊後來獨立行動,日本投降後解散。人民抗日軍解放了擁有100多萬人口的廣大地區,在中呂宋的邦板牙、新怡詩夏、內湖等省區建立革命民主政權。在抗日根據地,實行了民主改革:沒收菲奸大地主的土地分配給農民,普遍減租,廢除高利貸和封建剝削,改善農民的社會政治地位。人民抗日軍先後同日偽軍作戰1200次,共殲敵2.5萬人。日本投降後人民抗日軍復員,組成人民抗日軍同志會。1946年,美菲統治集團企圖用武力消滅人民抗日軍同志會的武裝部隊,後者被迫進行武裝自衛鬥爭。1948年正式成立菲律賓人民解放軍,繼續堅持武裝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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