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亭縣供銷社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 (七)組織全縣供銷社行業對外交往、合作與交流、招商引資、項目洽談等事項。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供銷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中央、省、市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
(三)承擔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及有關救災物資的調運儲備工作。
(四)監督和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五)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龍頭企業,圍繞產業開發組織發展各類專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綜合服務社;實施“綠色農業培訓服務工程”。
(六)研究供銷合作社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的政策性建議,了解反映供銷合作社系統和農民民眾的意見要求,維護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七)組織全縣供銷社行業對外交往、合作與交流、招商引資、項目洽談等事項。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供銷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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