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新政

范仲淹新政是北宋時期推行的一種政策。

宋仁宗慶曆年間,范仲淹推行了短暫的變法。他任參知政事期間,向仁宗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倡議推行新政變法。《十事疏》包括下列十項: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其主要目的可歸納為澄清吏治、富國強兵、推行法治等。
宋仁宗對范仲淹等提出的主張起初頗為讚賞,曾詔令推行,但新政卻屢遭保守朝臣及既得利益者的阻撓。因此推行不及一年,范仲淹就自請罷參知政事。至慶曆五年(1045年)新政便宣告停止。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依舊。

范仲淹簡介

范仲淹(989—1052)
北宋中葉的政治家、軍事家和文學家。字希文,吳縣(今江蘇蘇州)人。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進士,官到參知政事(副宰相)。
范仲淹青少年時期,在日食兩餐冷粥的困境中堅持刻苦攻讀,甚至五年未嘗解衣就枕,這番艱苦生活的磨鍊,使他後來始終能以清廉律已,關心人民疾苦,不忘“憂天下”的初志。中年做官後,接連上書議論國事,譏切時弊。後得罪宰相呂夷簡,貶饒州。康定元年(1040),邊事緊急,召為龍圖閣直學士,任陝西經略安撫副使兼知延州,防禦西夏。由於號令嚴明,訓練有方,又能團結當地羌人,戍邊數年,名重一時,羌人尊呼為“龍圖老子”,西夏稱為“小范老子”,贊其腹中有數萬甲兵。慶曆三年(1043),呂夷簡罷相,范仲淹參知政事。曾提出十條建議以革新朝政,重在整頓吏治,限制公卿大臣的子侄蔭官,引起腐朽官僚勢力的不滿,攻擊他引用朋黨,迫使離朝,“慶曆新政”即此結束。後於赴穎州途中病死。
范仲淹是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先驅。他意識到宋初數十年來文章柔靡、風俗巧偽的危害,強調繼承歷史上進步的文學傳統,並推薦當代能堅持風雅比興傳統的好作品,自己的詩文也代表著文學創作中的進步方向。他的論說文旨在闡明民為邦本的重要性,議論風發,具有奪人的氣勢。《岳陽樓記》是其傳頌千古的名作。文章提出正直的士大夫應立身行一的準則,認為個人的榮辱升遷應置之度外,“不以物喜,不以已悲”要“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光”。全文記敘、寫景、抒情、議論融為一體,動靜相生,明暗相襯,文詞簡約,音節和諧,用排偶章法作景物對比,成為雜記中的創調。詩歌方面,堅持風雅傳統,詩風古樸,有散文化及多議論的傾向,以《四民歌》為代表。詞存五首,《漁家傲》為其名作,寫戌邊生涯,以身許國的英雄氣慨及憂國思鄉的悲涼情懷表達得協和統一,開拓了宋詞的表現領域。有《范文正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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