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跳鼓

苗族跳鼓

跳鼓是苗家最普遍最富有民族特色的傳統體育活動的一種形式。

簡介

也是一種五彩繽紛的

民間藝術形式。此項活動歷史悠久,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對增進身體健康大有益處,深為苗家所喜愛,在湘西苗區尤為盛行。跳鼓表演腳跳手擊腰旋體轉,多用內功,講究氣質,體力消耗頗大,是一項全身運動的體育活動形式,且其只有動作上的高難簡易之分,而無神態上的喜怒哀樂之別,只要求套路準確,技術熟練,氣質剛毅,功夫精深,而不加任何感情色彩。因此,它屬於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

特點

苗家跳鼓特點講究鼓點節奏和步法,其鼓點節奏有單點鼓、雙點鼓和三點鼓、五點鼓、九點鼓以及行步鼓、轉身鼓等。其步法有走三步、走三步踩三角和滾步翻身等等。

跳鼓的設備很簡單,只須鼓、鼓架、鼓錘以及一塊較寬的露天平場和室內平場即可。鼓用木板製成圓桶形,腰大而兩頭略小,兩面生牛皮,直徑約60-70cm;腰長120-150cm。鼓架即支撐橫放的木架子,高約60-70cm。鼓錘即打鼓的圓木棒,長約15-18cm;直徑約3cm,以擊鼓時手握中間兩頭可打為宜。

發展

1985年湖南省體委制定了《跳鼓競賽規則》並列為當年全省首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比賽項目,自此,1990年在長沙,1994年在懷化舉行的湖南省第二屆、第三屆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跳鼓均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使苗族鼓得到健康的發展並遂漸規範化。

湘西苗族跳鼓先後於1959年和1964年進京表演。1982年、1986年、1990和1995年曾先後在第二、三、四、五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表演跳鼓,受到我國各兄弟民族運動員的讚賞。

湖南省體育運動委員會審定的《跳鼓競賽規則》簡介:

設項:比賽分單人賽和雙人賽。比賽形式和評分辦法按體操評比方法進行。

場地設備和用具:場地為長方形的平面,長10m,寬6m,鼓擺放在場地中央。裁判坐在場地四周。花皮鼓:鼓面直徑80-100cm,鼓架高60-70cm。鼓邊捧長30-40cm,正鼓棒長20-40cm,正鼓棒長20cm扎有綢絲帶。

隊員、教練員和隊員:每個隊由六名運動員組成(男三女三),其中一人為隊長,有領隊和教練員各一人,領隊和教練員應該保證該隊良好的組織紀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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