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非花霧非霧[白居易詩詞]

《花非花》是唐代詩人白居易所寫的一首雜言古詩。此詩表達對人生如夢幻泡影,如霧亦如電的感慨,表現出一種對於生活中存在過、而又消逝了的美好的人與物的追念、惋惜之情。 全詩由一連串的比喻構成,描述隱晦而又真實,朦朧中又有節律整飭與錯綜之美,是情詩的一首佳作。後人曾譜為曲子,廣為流傳。

作品原文

花非花

花非花,霧非霧,

夜半來,天明去。

來如 春夢幾多時 ?

去似 朝雲 無覓處。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⑴花非花:詞牌名稱,由白居易自度成曲。

⑵來如:來的時候。

⑶幾多時:沒有多少時間。

⑷去似:去了以後,如早晨飄散的雲彩,無處尋覓。

⑸朝(zhāo)云:此借用楚襄王夢巫山神女之典故。宋玉《高唐賦》序: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

白話譯文

像花而不是花,似霧而不是霧。

半夜時分到來,天亮以後離去。

來時像春夢一樣能有多少時間?

去時又好似朝雲散盡沒有覓處。

創作背景

《白氏長慶集》中有《真娘墓》以及《簡簡吟》二詩,且二詩均為悼亡之作。此《花非花》詩與以上二詩同卷,編次其後。《花非花》詩大約與《簡簡吟》同時為同一目所作。據詩意,亦屬往事雖美,卻如夢如雲,不復可得之嘆。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白居易詩不僅以語言淺近著稱,其意境亦多顯露。這首“花非花”卻頗有些“朦朧”味兒,在白詩中確乎是一個特例。

詩取前三字為題,近乎“無題”。首二句應讀作“花──非花,霧──非霧”,先就給人一種捉摸不定的感覺。“非花”、“非霧”均系否定,卻包含一個不言而喻的前提:似花、似霧。因此可以說,這是兩個靈巧的比喻。蘇東坡似從這裡獲得一絲靈感,寫出了“似花還似非花,也無人惜從教墜”(《水龍吟·似花還似非花》)的名句。蘇詞所詠為楊花柳絮,而白詩所詠何物未嘗顯言。但是,從“夜半來,天明去”的敘寫,可知這裡取喻於花與霧,在於比方所詠之物的短暫易逝,難持長久。

單看“夜半來,天明去”,頗使讀者疑心是在說夢。但從下句“來如春夢”四字,可見又不然了。“夢”原來也是一比。這裡“來”、“去”二字,在音情上有承上啟下作用,由此生髮出兩個新鮮比喻。“夜半來”者春夢也,春夢雖美卻短暫,於是引出一問:“來如春夢幾多時?”“天明”見者朝霞也,雲霞雖美卻易幻滅,於是引出一嘆:“去似朝雲無覓處”。

詩由一連串比喻構成,這叫博喻。它們環環緊扣,如雲行水流,自然成文。反覆以鮮明的形象突出一個未曾說明的喻意。詩詞中善用博喻者不乏其例,如《古詩十九首·明月皎夜光》之“南箕北有斗,牽牛不負軛”,賀鑄《青玉案·凌波不過橫塘路》的“一川菸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但這些博喻都不過是詩詞中一個組成部分,象此詩通篇用博喻構成則甚罕見。再者,前一例用南箕、北斗、牽牛等星象作比,喻在“虛名復何益”;後一例用菸草、風絮、梅雨等景象作比,喻在“借問閒悉都幾許”,其喻本(被喻之物)都是明確的。而此詩只見喻體(用作比喻之物)而不知喻本,就像一個耐人尋思的謎。從而詩的意境也就蒙上一層“朦朧”的色彩了。

雖說如此,但此詩詩意卻並不完全隱晦到不可捉摸。它被作者編在集中“感傷”之部,同部還有情調接近的作品。一是《真娘墓》,詩中寫道:“霜摧桃李風折蓮,真娘死時猶少年。脂膚荑手不堅固,世間尤物難留連。難留連,易銷歇,塞北花,江南雪。”另一是《簡簡吟》,詩中寫到:“二月繁霜殺桃花,明年欲嫁今年死”,“大都好物不堅牢,彩雲易散琉璃碎”,二詩均為悼亡之作,它們末句的比喻,尤其是那“易銷歇”的“塞北花”和“易散”的“彩雲”,與此詩末二句的比喻幾乎一模一樣,連音情都逼肖的,它們都同樣表現出一種對於生活中存在過、而又消逝了的美好的人與物的追念、惋惜之情。而《花非花》一詩在集中緊編在《簡簡吟》之後,更表明了詩人關於此詩旨趣的一個訊息。

此詩運用三字句與七字句輪換的形式(這是當時民間歌謠三三七句式的活用),兼有節律整飭與錯綜之美,極似後來的小令。所以後人竟采此詩句法為詞調,而以“花非花”為調名。詞對五七言詩在內容上的一大轉關,就在於更傾向於人的內在心境的表現。在這點上,此詩也與詞相近。這種“詩似小詞”的現象,出現在唐代較早從事詞體創作的詩人白居易筆下,原是很自然的。

語意雙關,富有朦朧美是這首小詩的最大特點。霧、春夢、朝雲,這幾個意象都是朦朧、飄渺的,意象之間又故意省略了銜接,顯出較大的跳躍性,文字空靈,精煉,使人咀嚼不盡,顯示了詩人不凡的藝術功力。

名家點評

明代著名文學家楊慎《詞品》:“白樂天之辭,予獨愛其《花非花》一首,蓋其自度之曲,因情生文者也。” “花非花,霧非霧”,雖《高唐》、《洛神》,綺麗不及也。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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