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債經營收購

通常的做法是,投資集團為了收購某一定企業,通過自己投資一部分資金,如10%,而借入其餘部分,然後組成一家控股公司,取得被收購對象的股份。

舉債經營收購(Leveraged buyouts,簡稱LBC)(美)

舉債經營收購的做法

一般而言,投資集團為實行收購所借入的款項,一部分由被收購對象的資產作擔保,並用被收購對象在以後的經營所產生的資金或出售資產的收入加以償付。

舉債經營收購的具體分析

對於一些很大的收購交易,收購需要通過大量的舉債(gearing)才能完成,這就是所謂的舉債經營收購或槓桿收購LBO或leveraged buy-out)。舉債經營收購的主體一般是專業的金融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是以合適的價錢買下公司,通過經營使公司增值,並通過財務槓桿增加投資收益。通常投資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錢,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抵押借款、機構借款和發行垃圾債券(高利率高風險債券),由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及收益作擔保並用來還本付息。如果收購成功並取得預期效益,貸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資產升值所帶來的收益(除非有債轉股協定)。在操作過程中可能要先安排過橋貸款(bridge loan)作為短期融資,然後通過舉債完成收購。舉債經營收購在國外往往是由被收購企業發行大量的垃圾債券,成立一個股權高度集中、財務結構高槓桿性的新公司。在中國由於垃圾債券尚未興起,收購者大都是用被收購公司的股權作質押向銀行借貸來完成收購的。
舉債經營收購必須考慮到債務的償還能力,採用這種大量舉債的收購方式,必須要有足夠的信心償還債務和利息。因為利息支出可在稅前所得扣除,因此可減少稅負,所以企業的實際價值比賬面價值要高很多。槓桿收購的目標企業大都是具有較高而且穩定的現金流產生能力,或者是通過出售或關停目標公司部分不盈利業務和經過整頓後可以大大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空間的企業。因為槓桿收購需要通過借債完成,因此目標企業本身的負債比率必須較低。
舉債經營收購一般都兼有MBO/MBI的操作,也就是要組建一個可能包括目標企業內部管理層和引進管理層在內的新管理層。一方面很多MBO、MBI和IBO都是用槓桿收購的方式完成的;另一方面槓桿收購往往也有管理團隊的參與(LMBO),這種LMBO與一般的MBO的區別在於管理團隊只占很小一部分股份,而支持交易的機構投資者要占絕大部分股份。槓桿收購完成後,通常會以各種方式使管理人員的持股比例達到20%~30%,這樣將大大提高管理人員的經營積極性,加快現金回流和償還巨額債務。
舉債經營收購也可以是一家有潛力、有管理能力的中小型公司,在投資公司的幫助下收購一家陷入困境的大公司或上市公司。這種操作的結果是原來的收購主體公司變成被收購公司的子公司,而同時收購主體公司獲得被收購公司的絕對控股權。
在一家小公司兼併一家大公司的情況下,往往是被兼併公司的業務或形象在新的合併公司中占主要地位。小公司可以藉助槓桿收購而迅速擴大生產規模或獲得已經建立的市場渠道和品牌,被收購的大公司則藉助小公司帶來的新的管理機制或新技術以獲得新生。有很多企業重組的實例是通過這種方式引入新的管理機制和資金,從而達到高速增長或扭虧為盈(turn around)的目的。從事這類交易的投資公司都是專注於重組或扭虧企業的投資行家,因此它們有能力從事複雜的交易,應付頭痛的管理問題。
在槓桿收購最熱的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歐洲槓桿收購的槓桿比率(總負債對總資產的比率)一般在3~4倍,美國交易案的槓桿比率往往達9~10倍,很多金融機構拚命促成這種高槓桿比率的交易以賺取手續費。在中國由於槓桿收購基金和垃圾債券市場尚未起步,槓桿收購一般是通過銀行股權質押貸款來完成的。由於槓桿收購公司一旦出現現金流困難,將難以支付債務利息,所以銀行出於控制風險的考慮,一般會要求槓桿比率不要太高,而且要求測算的現金流利息比有2~3倍以上。

舉債經營收購的賬務處理分析

由於貸款由被收購對象的資產作擔保,向投資集團貸款的銀行經常會要求被收購對象在財務報表上列示該項負債。若該被收購對象的原股票持有人出售股票時得到了較高的價款(通常如此),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而不是公允價值,要結轉到到新公司(被收購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舉債經營收購中所發生的債務引起所反映的新公司財務狀況不如實際情況。
在美國,舉債經營收購較為普遍,這是許多會計師支持變更會計處理基礎,對包括舉債經營收購在內的合併業務採用下推會計的一個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調高被收購企業的資產,在會計報表上反映收購價格。
多年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及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下的緊急問題處理小組對在舉債經營收購中究竟是應採用公允價值還是賬面價值進行了大量的討論,最終在1989年由緊急問題處理小組發布的《舉債經營收購的基礎》文獻中有了答案,認為收購的結構影響會計處理的基礎。例如,控股公司可以被用來取得子公司的淨資產,也可被用來取得子公司的權益。緊急問題處理小組的意見可用於符合條件的舉債經營收購,即在舉債經營程度很高、控股公司被用來取得一家經營性公司的所有權益的舉債經營收購。但這時,尚需測試舉債經營收購是否導致了控股權益的變化。若控制發生了變化,改變會計基礎一般是合適的,不應變更會計的基礎。

舉債經營收購的機會把握

舉債經營收購的成功必須能籌到大額的貸款,能夠吸引並留住有能力的管理人員,而且還需要目標企業有適當的資源,有很大的增值潛力。如果目標公司已經有一個很強的管理團隊,那么將大大增強投資者和借貸者的信心,而投資者也會給管理團隊安排一定比例的股份,以保證交易後公司的穩定性和成長性。
舉債經營收購是高負債槓桿率的收購模式,故要求目標公司在收購前的長期負債比較少,而在收購後要有大量穩定的現金流來承擔還本付息的壓力。獲得貸款的關鍵是企業有穩定的現金流,而且這個現金流足以支付貸款利息和本金,或者企業有很多非戰略性資產可以出售變現,用於償還部分貸款。由於大量的債務,使得目標公司的整體價值降低,同時也為企業的增值留下想像空間。以後隨著企業效益的好轉和債務的逐步減少,企業的價值也逐漸增加,而當初收購時作低固定資產的價值,也對企業的升值有貢獻。
在舉債經營收購交易中,由於很強的信息不對稱性,目標企業的管理層最清楚企業的價值。如果企業的管理層參與收購,他們有隱瞞企業的價值、壓低成交價的傾向。而交易中參與的中介機構又會與交易各方有利益衝突,加上出售方往往要價過高,所以這類交易的談判利益平衡往往會錯綜複雜。

舉債經營收購的運作

在舉債經營收購交易中,金融機構投資者一般要尋求在五年左右時間退出的機會,並且期望有20%以上的投資回報率。舉債經營收購交易結構的關鍵是確定最大的槓桿係數以保證高收益率,同時還要保持經營的靈活性和償債能力的保險性。在投資者尚未退出之前,企業必須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用於支付債務利息和本金。典型的舉債經營收購交易中只有30%~40%的成交金額是股權,其餘的是債權。投資機構在評估交易結構的可行性時通常要考慮以下四個參數:總負債/EBITDA;總負債/總資本;EBITDA/債務利息;(EBITDA -資本支出)/債務利息。另外,優先權債務的還款期限也是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精細的現金流預測是成功的舉債經營收購的必要前提,如果不能準確地預測企業將來支付債務本息的能力,就無法保證企業的成功。因此,舉債經營收購需要有經驗的投資銀行家、律師和財務分析人員共同參與,設計複雜的財務交易結構。
舉債經營收購交易的過程一般是先成立一個收購主體公司,這個主體公司只是一個殼公司,用於融資以便進行收購。然後通過一系列的債務安排和債務重組,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權。理想的情況是收購完成後馬上能出售部分資產償還部分債務,並且預計以後現金流量遠高於應付利息,而且企業的現金收入受經濟波動的影響不大。
舉債經營收購的結果一般都可以令資產轉移到最有能力管好企業的管理者手中,所有權換手之後,企業一般都有一個高速成長期,企業經濟效益大大提高。
收購之後的首要工作是組織機構的重組,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技能和增加透明度。這些工作包括新的匯報制度、新的戰略定位、新的員工激勵機制。在這個過程中,少數管理人員可能被替換,有一些會自動辭職,一部分非戰略性資產會被出售。收購後裁員的事情並不太多,也就是說,新產生的價值基本上並不是通過降低工資成本來實現的。
在舉債經營收購交易中,出售方可能是:
1.政府企業主管部門;
2.上市公司母公司;
3.上市公司;
4.家族企業第二代;
5.外國母公司在中國的子公司;
6.以前的MBO/MBI;
7.私營企業。
舉債經營收購成功的要素如下:
1.有一個能幹的企業管理層;
2.管理層有一個可行的企業經營計畫;
3.業務性質受經濟周期波動影響小;
4.企業能實現充足而穩定的現金流量;
5.長期負債不高;
6.企業的資產適宜作貸款抵押物;
7.部分企業資產可以變賣,用於支付一部分借款;8.預計現金利息覆蓋率比較高;9.目標企業實際價值遠遠高於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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