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農業局

(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管職責。 相關事項(一)臨滄市農業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 臨滄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簡介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0〕10號)精神,設立臨滄市農業局,為臨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加掛臨滄市畜牧獸醫局牌子。
職責調整:(一)取消已由臨滄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由臨滄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鄉鎮企業行業管理職責。
(三)將原由臨滄市農業局承擔的中共臨滄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劃給中共臨滄市委政策研究室。
(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管職責。
(五)加強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職責。

臨滄市農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鄉鎮企業、生態農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方針、重大政策;起草或擬訂有關農業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策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負責全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承包糾紛仲裁,農民負擔監督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
(三)擬訂全市農業產業發展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指導農產品基地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負責編報部門預算,組織實施國家、省、市下達的農業項目,對全市的農業投入資金進行調控管理;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指導鄉鎮企業改革發展,制定全市鄉鎮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組織開展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和運行情況分析;擬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五)負責農業環境保護和監測,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農業資源、漁業資源、畜牧業資源的保護和綜合利用;按分工規劃指導高產穩產農田地基本建設;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安全監測;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市農業教育、科技推廣和隊伍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制定農業教育、農業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指導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和農村富餘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工作。
(七)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行業安全生產及農業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監督農業方面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指導農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參與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技術標準;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肥料、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漁業、獸醫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牧、漁產品加工與流通;負責農村經濟信息統計和農產品市場、農業生產情況等信息工作,指導全市農業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全市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的預測預報,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
(九)負責全市畜牧業生產和管理。組織抓好全市畜牧科技推廣及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抓好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組織抓好全市種畜禽管理;負責畜牧業生產資源的保護及開發利用,加強全市飼料、獸醫藥械的質量監督和管理,抓好動物及其產品檢疫;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承擔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農業生產救災和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農業自然災害的監測、發布和上報農業災情,組織農業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組織實施對全市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生態建設與保護。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和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負責對漁業資源的增殖、保護,維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珍稀水生動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漁政監督管理職權。
(十二)負責全市農業涉外事務和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實施、管理農業利用外資項目,發展外向型農業,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促進農業貿易和農業經濟、技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臨滄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滄市農業局內設13個機構(正科級)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檔案、收發、信息、信訪、督查、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後勤保障、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綜合性會議籌備等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負責對外聯絡和公共關係;承擔綜合性政策調研課題的組織與協調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機關內部管理和機關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決議、決定的監督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產業政策與法規科(臨滄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臨滄市人民政府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
負責擬訂農業產業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培訓、行政許可、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抓好農業法制體系建設;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審核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強制等具體行政執法決定;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報備案、清理和彙編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擬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等政策措施;起草農業農村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全市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重大惡性案件;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臨滄市農業局市場信息科(臨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臨滄市農業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農業信息網路工程及主要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主要農產品及重要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負責農業統計有關工作;承擔臨滄市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項目的管理及實施;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農業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和全市農業系統電子政務、信息網路建設及管理維護工作;負責農業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和制定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監管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和基地的認證及監管工作;負責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臨滄市農業局計畫財務科(臨滄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計畫,組織農業區域開發和資源區劃工作,提出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和布局方案;編制全市農業預測性、指導性計畫及基本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編制行政、事業經費和各項支農資金預算方案,做好安排落實工作,搞好管理與監督;指導全市農業系統的財務管理,根據工作需要負責對局機關下屬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業費的管理核算工作,辦理日常財務工作;制定全市農業系統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辦理政府採購有關工作;對農業系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負責指導直屬企業的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臨滄市農業局科技教育科(臨滄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辦公室)
貫徹執行農業科技、教育和農民培訓、生態環境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有關法規;編制全市有關科技、教育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全市農業科技、教育體制改革工作和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擬訂全市農業科技幹部隊伍教育與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科技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重大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新技術、新品種試驗、示範及推廣等工作;組織農業科技成果申報管理及表彰獎勵;指導全市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工作;組織農業系統幹部隊伍和科技人員崗位培訓、繼續教育;負責組織抓好農民科技培訓、農業繼續教育和農業職業教育工作;負責農業科教宣傳、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外來物種管理及農業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利用外資項目;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村節能減排、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和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陽光工程”項目的實施,承擔臨滄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管理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臨滄市農業局種植業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種植業(糧油、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糧油、經濟作物產業基地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組織實施種植業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責農業綜合統計、農情信息發布和農村基點調查工作;組織農業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農業生產資料需求計畫的橫向聯繫;指導農作物技術推廣、種子管理、植保植檢、土壤肥料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高穩產農田地建設和中低產田地改造、中低產茶園改造、中低產蔗園改造、中低產桑園改造、中低產膠園改造等工作,預測預報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價格等農業經濟信息;指導全市農業熱區資源開發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臨滄市農業局農業機械化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機械化技術措施和推廣項目,引導農機新機具、新技術的示範推廣和農機裝備的結構調整;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的重大科技推廣項目;指導農機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和產品質量監管工作;指導農機使用(操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服務組織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組織協調重大農業機械化生產活動和農機抗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農機化綜合統計工作和購機補貼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臨滄市農業局畜牧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畜牧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畜牧產業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產業結構調整、畜牧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和科技隊伍管理;研究制定畜牧業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畜牧產業發展項目的計畫、審核及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科技推廣和科技示範,畜牧業標準化生產和規模化飼養,組織抓好畜禽品種改良、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負責全市畜牧業統計和畜牧業生產信息收集工作,開展畜牧產業經濟運行情況、畜產品加工、畜產品安全方面分析;組織實施畜產品加工、畜牧業產業化發展方面的重大項目,引導發展無公害畜產品、綠色畜產品、有機畜產品的生產和畜牧業產業化經營;負責種畜禽管理,組織地方畜禽品種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參與行業項目的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臨滄市農業局獸醫科(臨滄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獸醫、獸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獸醫、獸藥行業發展和動物疫病防控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負責動物防疫、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醫政、藥政工作;負責全市獸藥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分析和報告;組織實施動物標識管理;負責官方獸醫管理和職業獸醫資格審查;負責動物診療和獸醫微生物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組織實施定期評估;承擔臨滄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臨滄市農業局草山飼料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飼料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草山保護建設和飼料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做好草山保護與建設和飼料開發工作;負責飼料工業和草山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飼料新品種、新技術的開發利用;負責牧草種子經營和生產許可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審核發放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飼料資源的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草山保護建設和飼料業的重大技術推廣項目;指導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草地資源利用和牧草種子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飼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臨滄市農業局鄉鎮企業科(臨滄市農業產業化經營與農產品加工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鄉鎮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引導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指導農產品市場開拓、農產品品牌培育、保護等工作;引導和鼓勵各類企業在縣域和重點鄉鎮集約發展;指導鄉鎮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企業申報認定和管理;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重點龍頭企業申報認定和管理;負責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指導鄉鎮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流通信息統計、報送等工作; 負責指導鄉鎮企業職稱的申報評定以及職業技能培訓與鑑定的申報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二)臨滄市農業局漁業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漁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漁業資源、珍稀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漁業水域環境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和產業化開發;指導水產品質量和水產種苗、漁用飼料、藥物及漁機漁具等漁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導和組織抓好漁船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協調處理漁事糾紛;承擔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有關工作;依法開展漁政監督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臨滄市農業局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科技幹部管理、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職務考試考核評聘、出國人員政審、落實政策、人事檔案、老乾、僑務等工作;負責局系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優秀科技人才、勞動模範、先進人物的推薦、審查;指導和組織全市農業系統勞動工資統計、工資制度改革、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農、牧、漁、農機、鄉鎮企業工人技術等級以及技師考評及系統職工傷殘鑑定審核申報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老幹部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臨滄市農業局人員編制37名(行政編制22名,暫定人員15名)。其中,局長1名(正處級),副局長4名(副處級,其中1名副局長兼任臨滄市畜牧獸醫局副局長),科級領導職數18名(14正、4副,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相關事項

(一)臨滄市農業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臨滄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臨滄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臨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臨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臨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臨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的質量安全監管。
(二)臨滄市農業局會同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農村勞動力的組織、培訓、轉移和統計工作,協助臨滄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做好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
(三)原臨滄市鄉鎮企業局所屬熱作科技指導站劃入臨滄市農業局。
(四)臨滄市農業局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臨滄市漁政管理局、臨滄市鄉鎮企業局名義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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