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區建設局

3、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組織實施,做好城市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 6、負責各項城市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 2、負責臨河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和工程檢測的監督管理工作。

領導及分工

局長雷振華:主持建設局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副局長王春亮:主持建設局黨委全面工作。分管機關常務、綜合辦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書記、副局長安子江:協助黨委書記抓好黨建、綜治等工作,分管房管局、村鎮站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劉曉軍:分管城建科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喬君奇:分管建工科、招標辦,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靳麗君:分管法制科,協助書記做好信訪、維穩、綜治、計生、共青團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主席趙巨才:分管質監站、安監站工作,做好工會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能職責

臨河區建設局是區政府主管城鄉建設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臨河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臨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鄉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村鎮規劃建設與管理,房地產開發等工作進行協調監督,對城市燃氣、供熱經營進行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
1、開展對城市建設工作的調查研究,為局領導決策提供科學可信依據。
2、負責對外宣傳、協調聯絡、信息採集報送。
3、負責黨政文字材料的草擬、列印、校對、傳送以及承辦結果的上報。
4、負責各類檔案的登記、傳閱、督辦,做好文書檔案的收存、整理、歸檔。
5、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工作,抓好機關衛生、供水、考勤、車輛、保密、後勤、接待、安全保衛、機關制度的檢查落實工作。
6、加強機關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7、負責黨政會議的會務工作,認真做好上級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8、負責建設局機關公務員管理考核,做好建設局系統人事管理工作。
9、負責協調各科室的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城建科
1、負責制定城市建設發展中長期戰略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
2、負責城市道路、給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督管理及建設管理工作,掌握行業動態,制定管理規範性檔案。
3、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組織實施,做好城市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
4、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概預算審核,參與工程的方案論證及擴初設計。
5、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
6、負責各項城市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
7、負責燃氣工程入戶管理。
8、負責城市規劃前期工作。
9、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數據統計及信息上報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建設工程管理科
1、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建築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臨河區建築市場管理等方面的具體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和進行行業管理。
2、按照國家及自治區標準,監督檢查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3、指導、管理臨河區建築活動,管理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投標、文明施工和建設工程監理;指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頒發施工許可證、核發中標通知書,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4、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抗震設計的規範實施,組織舊有建築物的抗震加固。
5、負責建築節能技術及建築建材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
6、負責城市建設重點項目和各類招商引資建設項目的前期服務工作。
7、負責臨河城市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分析及信息報送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婦委會
1、負責指導全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工作。
2、負責制定全系統工青婦、計生工作計畫及日常工作的落實情況。
3、制定群團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全年目標任務的分解。
4、負責對上級業務部門工作任務的傳達落實。
5、準確掌握各種信息,定期向黨委和上級業務部門匯報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
6、幫助退休老幹部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
(五)安全監督站
1、宣傳貫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2、負責對本職責範圍內建設施工安全工作實行監督管理。
3、負責審查建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技術措施。
4、負責監督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定額支付、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5、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6、負責對竣工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進行考評驗收。
7、負責對建築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負責建設施工安全工作方面的數據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法制科
1、負責審核全局下發的涉及法律的規範性檔案。
2、審核建設局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做好行政複議、應訴及賠償處理工作。
3、指導二級單位法制工作,做好普法、法律等培訓工作。
4、承辦上級和局委交辦處理案件、做好信訪工作的接待、接訪、登記等工作;
5、分析研究民眾來信來訪中的重要情況,開展調查,積極處理案件。
6、辦理建設局需要臨時徵收土地及房屋等方面事項的工作。
7、協調建設局與徵收局之間有關建設局項目徵收事宜的工作。
8、負責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招標辦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2、負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掌握全國招投標活動的最新動態。
3、負責對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活動的監督管理,確認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資格;接受招標人自行招標的資格備案。負責審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辦理招標投標備案手續。
4、核准招標申請,認定招標單位或中介代理機構是否具備組織招標資格,招標方式是否符合規定。負責建設工程專家評審庫日常管理。
5、依法監督開標、評標和定標活動,確保招投標全過程有序、公開、公平、公正。
6、負責對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施工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檔案》、資格審查結果和《招標檔案》、補充檔案、中標通知書、契約備案及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實行審查備案。
7、依法調解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糾紛,杜絕有異議的定標結果;受理和處理招投標活動中的投訴;做好招標項目跟蹤管理。
8、在招投標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級單位

(一)、臨河區房管局
臨河區房地產管理局隸屬臨河區建設局,屬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目前,我局下設5個股室:辦公室、房管辦、物業辦、發證辦、供熱辦。現有在崗人員19人,其中,局領導5人,一正四副,股室主任4人,工作人員6人,待崗返聘3人,社區民生志願者1人;另外還有內退、待崗人員32人。臨河區房管局承擔的主要職能是房地產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
1、房地產及住房保障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格審核和資金髮放;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的申報、建設、管理、審核及分配;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與管理;危房鑑定管理。
2、物業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物業公司的管理、審核,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招投標;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竣工驗收;維修資金的收繳及使用管理;住宅小區室內違規裝飾裝修行為的管理;舊小區整治改造;業主委員會的管理;業主投訴的處理。
3、臨河地區城市集中供熱管理。主要包括:供熱企業資質、生產運行、服務和質量管理;規範供熱經營行為,實施供熱契約化管理;監督供熱企業燃煤採購,調整供熱價格及成本測算;供熱工作中發生的重大矛盾和糾紛的調處。
4、產權產籍管理,主要包括:臨河區規劃區外集鎮產權產籍管理,負責初始登記、轉移登記、繼承、贈與、分割、抵押登記。
(二)、村鎮站職能
負責指導村鎮規劃的制定、調整、修編,組織實施負責本區村鎮設計、施工、房地產開發認證的資質管理,核發“兩證一書”,依法查處各種違章建築工作。
(三)、臨河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
2、負責臨河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和工程檢測的監督管理工作。
3、對受監工程建設各方質量責任主體及有關機構履行職責情況和工程實物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建設工程實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5、受理並及時處理臨河區建設工程質量投訴,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質量問題的技術鑑定工作。
6、協調處理本轄區內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7、掌握臨河區建設工程質量狀況,及時總結、推廣好的工程質量管理經驗。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地理位置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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