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民生志願者

社區民生志願者

開展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願服務計畫,是省、市、自治區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服務基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項重大舉措。 目前,社區民生志願者的相關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志願者招募、管理和發展的模式正處在摸索當中。

基本信息

含義

社區民生工作志願者是指主要到基層社區勞動保障平台從事與就業和社會保障相關的民生工作的志願者,服務期限為2年。

招募對象

一般主要為各省、市、自治區本地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或外省、市、自治區院校的本籍應屆畢業生;也有部分省、市、自治區招考社區民生志願者報考無生源籍限制,但需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具有專科以上學歷;

(三)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熱愛基層勞動保障工作,身體健康;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體看當地要求)。

服務內容

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願者主要到基層社區勞動保障平台從事與就業和社會保障相關的民生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願者應按照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服從服務單位及當地人事勞動部門的管理。由於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提出申請,經批准後離開服務單位。

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願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頒發由《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願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後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招募辦法

通過網上報名,並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考試、體檢、崗前培訓。

生活待遇

2009年充實到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限為2年。在服務期間,發放一定的生活補貼、交通補貼,並統一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由旗縣人事(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按規定辦理。

各服務旗縣要協調服務單位為充實到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與服務單位工作人員相同的工作條件、免費住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的生活條件。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這批新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其他福利待遇。

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後,可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一)在事業單位有空編的情況下,由人事、編制部門統一掌握,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直接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安置到專業對口單位。

(二)省區級黨委組織部負責的選調生工作,主要從派遣到基層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中進行考錄,一經選調將納入到選調生隊伍進行管理。

(三)報考各級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達到考錄規定服務年限的,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一定分數,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高校畢業生參加縣(市區)以下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時,可適當放寬學歷條件。

(四)一般落實了接收單位的,不實行見習期,直接轉正定級,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準予落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服務期滿的,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務機構應為其提供免費的代理服務。

(五)在今後評審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六)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七)在本人自願、服務單位同意及主管部門備案的情況下,可申請延續鍛鍊期一次。延長服務鍛鍊的,占當年選拔招募計畫。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高校應為其重新辦理並發放就業報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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